正文  第十章 失蹤的屍體(上)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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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這座城市裏,不是每個人都有機會享受悠閑的早晨,有些人早已失去了悠閑的資格和時間。
    “叮鈴鈴”。
    鬧鍾剛響起的時候,前一秒還趴在辦公桌上的方淩川像是上了發條一般,瞬間從椅子上彈了起來站直了身體,睜開的雙眼中滿是淩厲與戒備,完全看不出他是剛剛醒來的人——果然是警戒心太強了,好勝心也太強了,完全不想讓人找到自己的弱點。
    站了有小半分鍾後,他才緩過神來,眨了眨幹澀的眼睛,又重新坐到自己的位置上。
    仔細看去,猩紅的血絲已然猙獰地浮上了眼球的表麵,無聲地抗議著它們主人睡眠不足精神壓力過大的事實。
    坐在椅子上的方淩川似乎也感受到了眼睛的無聲抗議,他揉了揉自己的眉心,拉開了抽屜,從中取出了一小瓶眼藥水。
    沒有辦法,就算他方淩川是真正的鐵人,也抗不住一天二十多個小時都得處於精神高度集中的高強度工作,此時表現出來的不良反應還隻是眼睛的幹澀,這已經讓他覺得很是高興了——最起碼他最會鬧脾氣的胃,現在還沒開始疼。
    滴眼藥水,拉開抽屜,放回眼藥水,再闔上抽屜……這四個動作在他做來,流暢至極,就算是雙眼都閉著,也無法影響到動作的流暢性,這也算是無奈中的熟能生巧了吧。
    大約過了幾秒後,方淩川再次睜開了眼,又恢複到了平時那種一絲不苟的感覺,同時右手從辦公桌的左上方抽/出了一張白紙,而左手則從筆筒中取出一支黑色的水筆,將白紙平整地擺在麵前後利落地用左手的水筆寫下了“齊可風”三個大字。
    齊可風,齊可風……
    方淩川默念著這個名字,陷入了沉思,左手握著的筆無意識地戳在白紙上,留下一個個黑色的小點,淩/亂而繁雜。
    上麵對於這件案子的關注度超出了他的想象,本以為也就當作一般重大案/件處理,卻沒想到,在輿論的壓力下,這件案子被貼上了“特快”的標簽。
    何謂特快?
    就是特別對待,快速處理。
    然而……這一件案子,看似疑點重重,可查的方向也頗多,可實際上仔細一查才發現根本無處下手。
    先說死者的關係,平常的關係網也算是密集,但很多都是酒肉交情……結怨的人沒有,在利益上有衝突的人,也找不到……雖然還有人在繼續跟進這一方麵的調查,但方淩川並不覺得會有新的進展。
    還有,死者的死亡方式,也是一個重大的疑點。
    凶手到底是用了什麼辦法,才能在大庭廣眾之下,將屍體搬到了鍾樓上,並且還懸掛在了那種地方……
    本來這也該是一個很好的調查方向,畢竟能做到這些事情的人不多,隻要找到可疑人物就可以大致鎖定凶手——然而隨著調查的深入,各方的證言以及各種實驗均表明,一般人是根本不可能在掩人耳目的情況下做到以上這些事情的,所以這反而使案子變得更加撲朔迷離。
    還有,根據夏雪琳的說法,死者的死狀同她詛咒的內容基本一致,雖然當初自己是告訴她這是巧合,但不管怎麼說還是有點介意,難道說凶手當時聽到過夏雪琳對於齊可風的詛咒才會依樣畫葫蘆地布置殺人,想要嫁禍給夏雪琳嗎?可是這並不合理,按照夏雪琳的說法她的詛咒大概也是一時衝動而且根本就沒有人知道,如此以來如果她自己不說又有誰會知道她跟這起命案的關係呢?更何況,想出周詳的計劃布置出這樣一個殺人現場,就隻是為了嫁禍於人,這完全就是得不償失的做法。
    那麼這之間到底是什麼關係,難道真的隻是巧合而已?
    最後,就是那個邱若明。
    撇開別的不說,這個原本應該跟命案沒有太大關係的人,此刻卻成為了自己心中繼“齊可風命案真相”之後的第二大謎題,著實有些奇怪。
    按理來說自己在辦案的時候是不會帶入私人感情的,甚至很少注意除了案/件之外的東西,然而這一次東大調查之行中,從旁觀者的角度來看,自己的確太過重視邱若明了。
    東大才子,學生會副主/席……
    雖然他身上的光環有夠耀眼,但這絕對不是自己會注意到他的理由——到底是為什麼呢?那種莫名其妙的隻能稱之為直覺的東西告訴自己,這個人很重要。
    不是作為競爭對手或者夥伴之類的重要,而是對於解決整個案子而言,十分重要。
    放在平時,方淩川一定會對自己現在得出來的結論嗤之以鼻,他從來就不是一個靠直覺破案的人,隻是現在這種直覺太過強烈,讓他不得不懷疑自己是不是在哪個環節上出現了判斷失誤還是說漏掉了什麼重要信息——難道邱若明真的跟這起案子有著莫大的關聯?
    想到這裏,他無意識地停下了用筆戳紙張的動作,沒過多久就開始胡亂劃拉了起來,在紙上留下了一道道深淺不一層層交錯的直線,一絲不苟的直線此時交錯在紙麵上,也意外透露出了他的煩躁。
    隨著時間的推移,辦公室外漸漸變得喧囂起來,就在方淩川拿著筆在紙上胡亂劃著的時候,一陣小心翼翼的敲門聲響起。
    “叩叩”。
    “進來吧。”聽到聲響後,方淩川一麵淡淡地答道,一麵不著痕跡地將原本握在左手的筆,換到了右手上。
    不必感到奇怪,方淩川的確是一個左撇子,隻是除了他自己已經沒有別人知道這個秘密,因為在別人麵前,他的慣用手一直是右手,因為他一直認為就算是在警局,就算是在好朋友麵前,必要地偽裝還是不能省去。
    這樣的想法聽起來有些神經質,仿佛是想與全世界對立,誰都不相信……然而在真正遇到危險的時候,你才會懂得,學會給自己留一些秘密有多麼重要。
    這或許就是,防人之心不可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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