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旁觀罪  第4章 自首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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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是來自首的,名叫劉銘,今年27歲,患有很嚴重的神經衰弱現象,常常是警察問他後一句他便忘了自己前一句講的是什麼,隻是重複著同一個話題:人,都是他殺的。
    問到他為什麼要殺死那些人時,他卻重複著:“都要死,坐過那趟車的人都會死,報應!真是報應啊!”
    “什麼車,哪趟車?”警察問。
    “49個人,死了4個了,全部都會死光,嗬嗬嗬嗬……都會死光……都會死光……”
    “為什麼他們都會死?49人又是怎麼回事?是不是他們都坐過那趟列車?”
    男子突然發瘋地叫起來,抓起警察的衣服大喊:“人是我殺的,全是我殺的!你們把我關起來吧!求求你們把我關起來吧!我是罪人……我有罪……我有罪……”
    陳隊長朝身邊的人打了個眼色,那人進到審迅室和考問的警察一起將他製服帶走。
    那趟列車,是很要的線索。
    不久後他們便查出了劉銘的詳細情況,據他家人說他從三年前外出打工回來時經精就有點恍惚,隻是當時他家人都沒有注意到,真正注意到他精神不太對勁時是他在電視上看到那四個流氓被殺之後。
    自那之後他時常興奮著大笑他們活該,偶爾又會神經質地發瘋說有人來找他報仇,要將他碎屍萬斷。家人帶他去醫院一查,身體沒毛病,不過心理上毛病很嚴重。過了差不多一年的時間才恢複正常。
    隻是這次電視上又在播有人被殺了,劉銘那經神衰弱又犯了,還比以前更嚴重,前兩天還念叨著有人要殺他,沒想到趁他家人不注意時自己跑來自首了。
    警察問:“那你們知不知道三年前他到底遇到了什麼?”
    沒人知道,問他他也不說,不過能他家人能肯定地說劉銘絕對沒殺過人,這孩子從小就膽兒小,別說殺人了,殺雞都害怕。
    “那他當時是坐什麼車回家的?沒有沒在車上遇到過什麼?”
    他家人搖頭,都表示不知道。“我們也很奇怪他那時到底看到了什麼,可心理醫生問他都不說,更別提咱們問了。說實話這麼些年過去了,劉銘這毛病一直都是我們這做父母的心中一個死結,弄不清楚他到底怎麼了,我們是死都不瞑目啊。”
    陳隊長對他們提供的消息做了個總結:三年前的一個雨夜,49個人同坐一輛列車,不知道什麼原因讓他們看到了四個人欺負一個女人的那幕,女人身邊有他的弟弟,也就是後來向他們報警的那個少年,他們可能有向車上的人求救,但沒有伸出援手,導致女人被奸殺,少年因傷心過度不久後也自殺了。少年自殺不久後那四個流氓被不知名的凶手殘忍殺害,事情也就那樣結束了。
    但是案件本身還是有很多疑點,我們先假設這次被殺的四個人和自首的這個人都是那趟列車裏的乘客,那麼他們為什麼不下去幫忙,他們49個人難道還打不四個,打不過也可以報警啊,難道他們都一起道德淪喪了?
    還有殺死那四個流氓的凶手一直都沒找到,警方查過,被害的姐弟倆的父母在幾年前就因一場車禍去世了,兩人靠賠償金過活,並且在本市無親無故,假如是遠方的親戚所為,警方當時對他們僅有的幾個親戚都做了調查,都有不在場的證據,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從死者身上的傷口來看,像是被厲爪撕碎的,從受腦部傷痕跡來看,更像是被一隻手一把捏碎,還有被掏出心髒的那個被害者心髒周圍有五個很明顯的手指印,很顯明是被什麼東西一爪伸進去再掏出來,幹淨利落,一般人,哪有這般力氣。
    可如果真是冤魂索命,又為何要等到三年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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