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8章 夜色朦朧,踏雨而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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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忘了自己之前是怎麼生活的,隻好重新開始,從頭再來。
連最心愛的都放棄了,還有什麼是放不下的。我看過了從希望到絕望的表情,看到了從善良變邪惡。一個人可以把喜歡的變不喜歡,把不喜歡的變喜歡,把愛變恨,把恨變愛,無論是哪種,我都覺得殘忍。我可以流淚,女人多的是淚水,但流淚算什麼呢,真正愛你的人,舍不得你流淚,不愛你的人,你流淚也無用。真正信任你的人,不需要你的解釋,不信任你的人,就算解釋了又怎樣。肉體的痛是膚淺的,隻有精神的痛,才是真正的痛,硬生生的一步一步慢慢的把一顆心淩遲、蹂躪、腐化。
是不是習慣了自認成熟?所以在同樣的年紀,有了不該有的孤獨。可我不怕孤獨,我怕的是,自己並沒有想象的那麼成熟勇敢堅強,卻做了實際上是那個年紀應有的幼稚事,最後,留下無盡的悔恨。錯了就是錯了,錯過了,就是錯過了。
有些東西還可以回到過去,比如,頭發;有些東西永遠都回不去了,比如,心。人有遠近,緣有深淺,能在生命中留下痕跡,都值得去珍惜,你高興的問我:“是不是指我?”當然包括你了,我懷念的是逝去的時光,卻不想你認為是珍惜的現在,就這樣錯了。
看上去越柔弱,越善良,就越要堅強。人生總是自己的人生,一個人要獨自麵對許多,沒有人可以替代。所以我一個人去陌生的地方,坐沒坐過的車,經過不認識的城市;一個人去與陌生人交談,與陌生人爭辯,與陌生人詢問。老爸把我當小孩兒,或者是把我當弱女子,擔心我一個人會失蹤,會迷路,會遇到壞人,會被欺負。我也怕,可我不能怕一輩子,我還有很多事要做,連這個都怕,那後麵的什麼都不用做了。
某天,一個人回去時,在半路攔車,報上地名發現和司機是同一個地方的人,最後聊著聊著,更發現原來他是老爸的同學,最後連車費都免了。
某次,興高采烈的去D大看同學,全新的路程,不同的風景,看著看著,老弟來電說要去我們學校看我,我又驚又喜,可我在D大啊,最後他隻好半路返回,追隨我去了D大。可老弟不認路,最後終於狼狽的衝到D大了,過程慘不忍睹,結局還好。某人據說沒陪女孩子逛過街的,最後慘兮兮的陪我逛了。
今天,又是一個人,走新的路途,新的方向,安全而恰到好處的到達了目的地。回來時天氣暗沉,風雨將至,忽然就想到了冬雷震震那首詩,隻是聽到雷聲吧。空氣是朦朦朧朧的,隻看到路燈隨著車速運動,前麵的漸漸出現,後麵的漸漸消失,雨滴打在玻璃上,滾落成流。夜色朦朧,踏雨而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