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真是個貪財的家夥! 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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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我叫瑞德·絲彼德·麗麗,意思是“彼岸花”,認識我的人都叫我瑞。彼岸花是一種一到秋天,就綻放出妖異濃豔得近於紅黑色的花朵。它花語是悲傷的回憶.不吉祥。真不知道我的母親怎麼會給我取這樣一個名字。
說到母親。很多人都知道她。她是海裏的死神,叫美杜莎。她有著一頭蛇發,和一雙琥珀色的眼睛,能攝取人的靈魂。
我和母親一直相處的不好。她對我總是諸多挑剔,而且經常打罵我。我很討厭她。
我不知道我的爸爸是誰。但是能和母親生出我這麼漂亮的兒子的男人,一定不會醜到哪裏去。
很多人第一眼看到我,都會以為我是女孩子。
沒有辦法,或許是父母都太過於漂亮,所以我繼承到的也有些精致的過了頭。
我的皮膚很白。不像很多男孩子一樣皮膚有著小麥般健康的膚色,而是像雪一樣的白。看起來一點兒也不健康!一頭烏黑油亮的秀發從小就沒剪過,現在已經差不多到腳踝了,為了避免行動不便,用長長的白色發帶分成三股紮了起來。我繼承了母親琥珀色的美睦。隻是顏色比她的深很多。雖然不能攝取人的靈魂。但是在我的凝視下,人們會產生幻覺,精神體稍弱一些的人很可能會精神崩潰。我喜歡我的這雙眼睛所擁有的,這是我在這個人神魔混雜的世界唯一的自保能力。此外,我還有一個高挺的鼻子和兩瓣誘人的嘴唇。身材單薄的我穿緊身的衣服會很難看,所以我一貫都穿寬鬆的衣服。這樣反而襯的我更加瘦弱。
似乎從哪方麵看,我都像個女孩子。但我確實是男孩。
因為受不了母親的挑剔和虐待。我12歲就開始和一個叫肯的老船長當起了海盜。3年後,我擁有了一個自己的海盜團,並自己做了船長。
我喜歡一切財寶和金錢。這是每個海盜的天性。或許會有人說我市惠,但我確實是以做世界第一有錢人為目標而在不斷努力著。
貧窮會讓一切變的醜陋,所以我討厭貧窮!我要錢!要金幣!那些閃爍著斑斕光輝的財寶和金燦燦的金幣是全世界最漂亮的東西!!
我們在海上襲擊過往的商隊船隻。掠奪船上的財寶。或許是因為我比較聰明,國家軍隊派來圍剿我們的船隻從來都沒能找的到我們,而過往的商船隻要被我盯上,也從不有能夠從我手中逃脫的。
至於說俘虜。我一向對俘虜沒有興趣,從來都是把他們扔下海,是死是活與我無關。也曾經有船員和我說“這樣太殘忍了”。可是,我是船長。我要保證跟我混的船員的安全。海盜團之間都有一個習慣。就是把被襲擊商隊的俘虜扔下海貢獻給海妖美杜莎--我媽媽,而乞求的到僻護。雖然我是我媽媽的兒子,可我說了,我和我媽媽處的不好,如果不貢獻俘虜,即使是我也一樣會受到攻擊。再說即使把那些人留在船上也一樣會死。我的母親從來都喜歡這種像煎鍋上的螞蟻一樣的船隻。所以,著隻能怪被盯上的商船運氣不好。
其實,如果沒有遇到他們。我想我會一直做海盜。享受這種紙醉金迷的美妙日子。才不會跑到大陸上吃苦。但是如果沒有遇到他們,我也不會知道。原來人類的世界是如此的美妙。人們殷勤工作,換來足夠生活的銀糧。人們彼此相愛,有了所謂愛情。人們互相幫助,彼此變成了朋友,有了所謂友情。
其實一直到今天,我也還是不了解友情這東西。它似乎比愛情更讓人覺得神奇。
明明是兩個不相幹的人,卻能夠因為彼此對對方的愛而變成朋友。當朋友高興,你也會跟著高興。當朋友傷心,自己卻會突然變的堅強。當朋友遇到危險,你會奮不顧身的於之共進退。當朋友富足,你會幸福的退到一邊,盡量不去分享那份難得的財富。
多麼怪異的舉動。但它卻不像愛情一般讓人痛不欲生,死去活來。更多的是一種溫暖,一種安慰。
這或許就是人和魔的不同吧。
我是魔。但我遇到了他們,懂得了友情。那麼我會變成人麼?!
不知道。
唯一清楚的是,我會盡我所能的保護他們。守護著我生命中最最珍貴的財富--我的朋友!!
哪怕粉身碎骨!!
哪怕刀山火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