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原來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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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走著走著,就遠離了市中心,來到市的北麵了。我對這裏也不甚熟悉,我的家,不,我原來的家在南麵。我站在一幢漂亮的二層複式別墅前,這真是一個理想當中的家啊!雪白的牆,碧藍的瓦,棱角分明,前麵是一個小花園,種著高大的梧桐樹,下麵有個花圃裏麵種有好幾種花,不過正直炎熱夏天,隻有向日葵怒放著。花圃旁邊還有一個秋千,我坐在秋千上,蕩呀蕩呀,仿佛看到我的童年,那時候公園裏就有好幾個這樣的秋千,可是我每次去到那的時候都會有一堆的小朋友圍著那等著玩,我到那裏排隊,小朋友雖然有些秩序,但還是有霸王的人插隊,等到我玩的時候,沒玩多久就讓人給哄下來了,因為後麵還有很多小朋友等著。因此每次都不能盡興。久而久之,我就不再等蕩秋千了。這家人真好,自家就有一個秋千,我記得我小時候有叫過爸爸給我弄一個秋千,可惜我家沒空地,占著別人的地方會遭人罵,所以不弄了。
這裏住著什麼人呢?我正想著,就有人回來了,隻見一個將近一米八的高在男孩開了別墅的大鐵門,走了進來,關上,穿過小花園,直接進了屋裏去。不知道他有沒有看到沒有人的秋千在自己蕩著?我不再蕩了,隻坐在秋千上看著屋裏的變化。屋裏開了燈,然後飄起了嫋嫋炊煙,我不用閉著眼就能聞到一陣蒜頭爆香的香味。好想吃哦,要知道,我自從做了遊魂就沒吃過任何東西了,這對於我這個生前就很愛吃東西的人來說,簡直就是酷刑。不知道有了定魂珠之後能不能像人一樣吃東西呢?
我穿進了屋裏,走到了廚房,看見煲裏煲著濃湯,香氣四溢,可惜還不能喝,我鼻子跟著另外一種香味走到大廳裏的一張桌子旁邊,我張開眼,哇~是肉絲炒蒜苔,肉炒得鮮嫩鮮嫩的,蒜苔青綠青綠的,看起來好好吃的樣子,我的口水啊,可別滴到菜裏麵,我趕緊後退一步,剛想用手撚一條來吃,才想起自己好久沒有洗手了,於是又跑回廚房認認真真的洗了下手,再跑回來大廳,撚起一條蒜苔,放進口裏就要吃下去,忽然聽到有腳步聲,我轉頭看了下,原來那個男孩從樓上下來了。這時我也不驚慌,反正他是看不到我的嘛,我把嘴裏的蒜苔咬了咬,吞了下去,果然好吃。吃完後我才真真正正的打量這個男孩。外貌可不是蓋的,英俊非凡,在學校裏一定受很多女孩子歡迎吧!隻是他的樣子有點熟悉,好像在哪見過,在哪呢?我手托著下巴想呀想。
可對麵的男孩就不給我時間想,俊眉一挑,怒視著我,口如噴火龍:“你是從哪進來的女賊?快說,不然我就報警!”
蝦米,他居然看得見我?頓時我臉熱烘烘的燙,女賊耶,我一輩子的光輝形像就這樣給毀了。咦,慢著,他看得見我?他看得見我!他看得見我!!!哈哈哈哈,終於讓我給找到了,哈哈哈哈,我的有緣人呐!找到了,哈哈哈哈!
我邊哈哈大笑著邊飛速到男孩身前,也不顧得上男女之別了,一馬抱上去,緊緊地抱著,怕他一下子溜走了。嘴裏還不停地說:“找到了,終於讓我找到你了,有緣人,你不知道我找你找得好苦啊!!!我沒日沒夜地找,從早找到晚,從夜黑找到天亮,從城市中心找到城市邊沿,終於給我把你找到了,嗚~嗚~。。。。。。”
男孩大概以為我被現聲抓包於是裝瘋賣傻起來,就一根手指一根手指地給掰開,使出渾身的勁把我從他身上推開。我的體重實在是太輕了,他這樣一推我就飄得很遠,幾乎到了大門口。此時的男孩看著我目瞪口呆了,忘了他要做的動作。我看了下自己,原來我不自覺雙腳離地飄了起來,而且還沒有落下的意思。
這時我的靈光一閃,想起來他是誰了,“原來是齊俊你!”
聽到了我喊他的名字,他也回過神來了!隻見他用肉眼可見的速度把他麵上的所有表情都收了起來,酷酷地說道:“你究竟是什麼東西?”
我聽了他的問話不高興了,什麼東西不東西,我才不是什麼東西!我是人!噢不,以前是人!現在是隻可憐的遊魂,現在找他是為了不再做遊魂的!可是說‘我不是東西’這一句我怎麼也說不出來,別扭極了,最後才開口說:“我是小桐。你認識,不現在你不認識,但你以後會認識,現在的我是一個遊魂,你放心,我是一個好的遊魂,不會傷害任何人的,你能看得見我,聽到我說的話,就說明你是我的有緣人,你可以幫我回去的!隻要我回去了,就不會再打擾你了!你明不明白啊?”
齊俊繃著臉,什麼也沒說,隻是用他那發著冷意又深邃的眼睛盯著我。盯得我渾身雞皮疙瘩。
“齊俊,你看著我的樣子,我也不像壞人啊!你要相信我啊!”我又試說跟他溝通。
齊俊依舊一點表情也沒有,好像麵部神經壞死了一樣。明明剛見到我時表情豐富著的。
“到底要我怎麼說才能讓你相信我呢?”我很無奈啊,齊俊要是有點反應就好了,我就可以去說服他,可他一點意思都沒表達出來,我怎麼知道他在想著什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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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定2010年的齊俊28歲,10年前是18歲,就讀高三。穿越前榆小桐23。特此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