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楔子 最後的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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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1年10月12日
今天,當我恢複了意識的時候,隻看到田中和我那三個令人頭大的仆人的臉,我終於確信,那個人已經完全離開這個地方。
田中說,我已經昏迷了兩天一夜外加四個小時,也就是說,現在是淩晨四點。居然間斷了幾天才寫日記,真是失禮,但是,我想,這恐怕,也是我最後一次記日記了吧。
在我存在於世的十三年內,一共經曆了兩次大火,第一次,無情的烈焰將我的家族燃燒殆盡,將我卷入無窮無盡的劫難中,讓我號呼靡及,捶胸頓足。隻是,現在想著弱小的自己那時狼狽的樣子,都會覺得羞恥可笑。第二次,也就是兩天前,整個倫敦都是一片火海,死去的人的靈魂被喪心病狂的天使所聚集,演變成一大塊令人作嘔的瘴氣。如今,我透過別館的窗戶向外望去,倫敦的方向還是籠罩著一層陰霾,凡多姆海恩家的宅子已經燒成了一堆朽木,如今正在修複之中。大的浩劫留給倫敦的傷疤,怕是很長時間都難以消除,哪怕是五十年之後,也會讓火海裏幸存的人骨頭發軟吧。而我,也在那場浩劫裏幾近喪命。
十月份的泰晤士河的水已經冰涼,隻是那時,意識對我來說已經變成了奢侈品。雖然感受不到冷,水的觸感倒是完整的保留了下來。那一瞬間,我仿佛聽到了小人魚在唱歌,她們尾巴滑動的水波溫柔的撫摸著我的傷口。然後,還有……那個人的懷抱。
【您是騙子呢,少爺……】
是的,我說了謊。十秒,也許隻是彈指一瞬,但是,對於一個瀕死的人該是多麼的奢侈。死神寸步不離,錙銖必較。而我,又何德何能?
倫敦塔橋隔著水麵發出令人炫目的光,那本是天使的涅槃換來的聖光。我覺得我的心裏已經開始笑了。成了……我的仇恨……就在這場大火裏,得到了完全的消解。那種刺入骨髓的仇恨,仿佛耶穌瀕死前背負的十字架……如今,那個人完全的將他取了下來,捏了個粉碎,即使是扯下幾塊血肉,也算是暢快淋漓。身體感覺十分的輕鬆,並且,緩緩的向上抬升著……就等著躍出水麵,直奔天堂。
【我還不能讓你死。】
周圍滿是浪漫的白光,若是那個人手中抱著的是一位淑女,那就真的像劇院裏所上演羅密歐與朱麗葉了吧。他口中的話,倒像是情人間的私語,成為他們轟轟烈烈愛情的墓誌銘。隻可惜,那個人懷裏的是我,夏爾·凡多姆海恩。那個十歲就被剝奪了無私的愛別人的能力的人。並且,更不幸的是,抱著我的人是一個惡魔,一個沒有愛的天性的欲·望至上的惡魔。再曖昧的姿勢,再夢幻的場景,也隻是這場赤·裸·裸的黑暗契約的迷魂湯。我不能死,不為別的,我答應過那個人,將我的靈魂供與他享用。
凡多姆海恩家的當家,是不會食言的。
那個人將我放在一艘小船上,自己劃了船往前走。塔橋,也就是那個人口中的神聖之門,沾染了天使的能量,將遠方湛藍的天空染的極美。那種美,是前無古人的,隻有這個時代的繁榮才能夠創造出來的。我仰著身子躺在他身邊,因為脫力,絲毫不能動彈。
越過塔橋,再往前走,澄澈的天又慢慢的混沌下去。奇怪的是,我的身體卻越發的有了力量,等到我終於可以自由的驅使自己的身體的時候,天已經黑透了,借著熒光,水麵上開始浮現出我記憶裏的幻像。
【走馬燈劇場。】
難怪,原來我已經死了。
隻是,看似漫長的人生,精簡下來,真正讓人懷念的快樂的時光,竟然是那麼的短。真正強有力貫穿了我的人生的,仇恨,遺憾和痛苦。
那個人從水裏撿起一朵三色堇,給我當做戒指戴上。那些,本是親人對我的思念凝聚而成的。而我,毫不知會的離開了他們,最後一段路,終是與惡魔同行。
死島逐漸呈現眼前,竟是與阿諾德·博科林所畫的一模一樣。想起在畫展上,平素自傲的那個人的確曾經對那個名不見經傳的畫家讚歎有加。如今看過去,實景比畫作更有震撼力。那……就是我的墓穴了吧?
一步一步的走上陸地,我紋絲不動的被他抱在懷裏。那時,我表現的很鎮定,麵對死亡,我表現的很有尊嚴。但是,也許那個人都不知道的是,我是真真正正害怕了。心裏很慌,腦子裏隻有嗡嗡的一團。我依然垂死掙紮的想著,若是我還能再多活一秒鍾,我想,完全的放棄掉心裏的仇恨,在西郊的草地上躺那麼一小會兒。原來自以為已經沒有什麼值得他牽掛的夏爾·凡多姆海恩,死到臨頭最重視的東西,竟然如此簡單。
而現在,我還能夠坐在這裏記日記,真是萬幸。也許再過幾天,我就可以去西郊一圓我的夙願了吧。不知以後,我所擁有的時間還有多少……啊,這最後一篇日記,我已經寫了超過一個小時了,真是的,也該結束了。
結束之前,還有一件最重要的事情,我想我應該寫下來。那天,他帶我來到了最後的終點,我期待著一切如同我們所約定的那樣落幕。但是當他準備好取我靈魂來終結契約的那一刻,所有預定的結局卻完全的扭曲改變了。他最終沒有吸食我的靈魂,取而代之的是——他,吻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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