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4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4464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回到濱灣之後,生活恢複了慣常的節奏。
    俱樂部的工作比想象中更忙。春季賽剛結束,夏季賽的備戰就開始了。陳安宇每天泡在數據裏,分析對手的戰術體係,整理選手的英雄池變化,偶爾給教練組寫分析報告。徐朗對他的工作很滿意,私下跟小李說“這個人是撿到寶了”,被陳安宇聽到,還是覺得不好意思。
    這天下午,他坐在辦公室裏整理數據,遇到了一道難題。
    和工作無關,是一個數學問題。
    他正在看一份國外的數據分析論文,裏麵用到了一個複雜的統計學模型。大部分內容他能看懂,但中間有一個推導步驟跳過了太多細節,他怎麼都推不出來。
    他盯著屏幕,手指在桌上有一搭沒一搭地敲著。
    數字在腦子裏轉,像一團被打亂的毛線,他知道隻要找到那個線頭,就能全部理順。
    “你在幹嘛?”小李從旁邊探過頭來。
    “看論文。有個地方看不懂。”
    “數模方麵的?”
    “嗯。”
    “那你問問淩總唄?讓他幫你看看。”
    陳安宇手中的筆又在指尖轉了一圈。
    “不用。我自己能搞定。”
    小李聳聳肩,沒再說什麼。
    陳安宇盯著屏幕又看了十分鍾,忽然腦子裏閃過一個念頭。他把那個推導過程在紙上重新寫了一遍,換了一個角度,用了一種不太常規的配湊方法。
    寫到最後一行的時候,他停住了。
    答案是對的。他知道。
    這種感覺他太熟悉了。就像小時候做數學題,看一眼就知道答案,不需要計算,不需要推導,就是知道。那種直覺,像本能一樣刻在骨頭裏,即使他十年沒有用過,也從來沒有消失。
    他靠在椅背上,看著那張寫滿算式的紙,想起很多年前……
    那時候他還在上初中,數學老師出了一道競賽題,全班沒有人做出來。他看了一眼,說答案是根號三。老師讓他上去寫過程,他寫了三行,老師看了半天,說“你這個方法……是高中才會學到的”。
    他說“我知道啊,但這樣最簡單”。
    老師看他的眼神,後來他見過很多次,震驚、困惑、還有一點點嫉妒。
    放學之後,他被叫到辦公室。老師問他:“陳安宇,你有沒有想過以後當個數學家?”
    “沒有。”
    “為什麼?”
    “數學太簡單了。沒意思。”
    老師最後說:“簡單不是沒意思。簡單是……天賦。你不要浪費它。”
    那時候他不明白這句話。他覺得“天賦”這種東西,就像身高和長相一樣,是天生的,用不用都在那裏。他不需要努力,也不需要珍惜,因為那是他的一部分,不會消失。
    後來他才知道,天賦是會消失的。不是從身體裏消失,是從生活裏消失。當你不用它,不去想它,甚至刻意回避它的時候,它會慢慢變成一種負擔,一種提醒——
    提醒你曾經可以成為什麼樣的人,提醒你放棄了什麼。
    陳安宇把那張紙折起來,塞進抽屜裏。
    不去想了。
    下班的時候,他走出創意園區,沿著路邊的人行道往地鐵站走。經過一棵老榕樹的時候,他看到一隻橘貓蹲在樹根旁邊,舔著自己的爪子。
    他停下來,蹲下身。
    橘貓看了他一眼,沒有跑,繼續舔爪子。
    “你在這兒幹嘛?”陳安宇伸出手,試探著摸了摸它的頭。橘貓眯起眼睛,發出一聲咕嚕咕嚕的聲音。
    “沒人管你嗎?”他撓了撓橘貓的下巴,橘貓仰起頭,露出滿足的表情。
    他想起小時候,老家的大院裏也有一隻橘貓。是鄰居家養的,但每天都會跑到他們家院子裏曬太陽。他和哥哥會在放學之後給它喂食,把魚骨頭拌在米飯裏,放在台階上。橘貓吃完之後會蹭他們的腿,哥哥就會蹲下來摸它的頭,說“你今天乖不乖”。
    那是什麼時候的事?哥哥大概七八歲,他才五六歲。兩個人蹲在台階上,看著一隻橘貓吃飯,能看半個小時。
    那時候的日子很簡單。夏天很熱,他們就搬著小板凳坐在院子裏,抱著半個西瓜用勺子挖著吃。他總是吃得太快,弄得滿臉都是西瓜汁,哥哥就會拿紙巾幫他擦臉,說“你能不能慢點”。他就笑,露出掉了門牙的豁口,說“哥,你的也沾上了”。然後兩個人互相擦臉,笑成一團。
    後來哥哥上初中了,不太再一起玩。但周末的時候,會帶他去河邊捉魚。哥哥挽起褲腳站在水裏,他站在岸邊,哥哥用網兜撈魚,他就負責拎水桶。有時候收獲頗豐,他會拍著手叫“好厲害”。哥哥就笑,說“這有什麼厲害的”。
    他那時候覺得哥哥是天底下最厲害的人。什麼都會,什麼都懂,什麼都不怕。
    後來哥哥去了外地讀大學。他們的關係在那件事後也漸漸疏遠了。
    那天晚上,他躺在床上,聽見隔壁房間哥哥在打電話。
    “……沒辦法。爸不讓報警。媽也……我知道。但能怎麼辦?他還小,以後還要上學……”
    他翻了個身,把臉埋在枕頭裏。
    他並沒有哭,隻是覺得,那個站在河裏撈魚的哥哥,好像不見了。
    陳安宇站起來,橘貓抬頭看了他一眼,然後跳下台階,消失在灌木叢裏。
    他繼續往地鐵站走。走了幾步,手機響了。
    淩皓:「下班了嗎?」
    陳安宇:「剛出公司。怎麼了?」
    淩皓:「沒事。想你了。」
    陳安宇盯著那三個字,嘴角上揚。他發現自己最近笑的次數變多了。一些很小的事都能讓他感到開心。
    遇到淩皓前他不是這樣的。
    遇到淩皓前他什麼都不在乎,什麼都不期待,什麼都不高興,也什麼都不難過。
    他像一塊被泡在福爾馬林裏的標本,保存得很好,但已經沒有生命力了。
    現在那塊標本好像在慢慢活過來。像窗台上的那盆綠蘿,蔫了很久,澆了水,曬了太陽,又支棱起來了。
    他回了一條消息:「我也想你。」
    陳安宇把手機揣進口袋,繼續走。
    高中的時候,他走路上學。從家到學校,二十分鍾的路,他每天走四趟。有時候是一個人,有時候是跟朋友一起。
    他那時候朋友很多。因為數學好,因為長得好看,因為性格開朗,所以大家都願意跟他玩。
    他記得有一個人,經常跟他一起走。
    那個人比他矮一點,戴一副圓框眼鏡,說話的時候喜歡用手比劃。他們是同班同學,坐前後桌。那個人數學也很好,但沒有他好。每次考試之後,那個人都會拿著試卷來找他,指著錯題說“這道題怎麼做”。他就會拿過筆,在草稿紙上寫過程,一邊寫一邊講。那個人聽得很認真,聽完之後說“你怎麼想到的?”他說“就是想到了”。那個人就說“你這種天賦型選手,不懂我們普通人的痛苦”。
    他們就笑了。
    那個人叫什麼來著?陳安宇記不清了。隻記得那個人後來也考上了不錯的大學,學了計算機,現在大概在大廠寫代碼吧。
    那時候的快樂很簡單。下課之後去操場踢球,踢到天黑才回家。夏天的傍晚,夕陽把天空染成橘紅色,他們在球場上跑來跑去,汗流浹背,誰也不肯先走。
    他踢球踢得很好。速度快,反應快,腳法不算特別出色,但勝在靈活。
    他那時候覺得,什麼都能做好。數學、足球、交朋友,每件事都那麼容易,那麼理所當然。
    地鐵來了。他跟著人群走進去,站在門邊,看著窗外的隧道飛速後退。燈光一盞一盞地閃過,像電影膠片一樣,把過去和現在連在一起。
    手機又響了。淩皓:「出來了嗎?我在你公寓樓下。」
    陳安宇愣了一下。他還沒到家,淩皓已經到了?
    他回:「還在路上。你怎麼來了?」
    淩皓:「想見你。所以來了。」
    陳安宇盯著屏幕,心跳快了一拍。
    這個人,永遠是這樣。想說什麼就說,想做什麼就做。不試探,不猶豫,不給自己留退路。
    不像他。他總是想很多,怕很多,退很多。在淩皓出現之前,他的人生就是一條不斷後退的路。
    但淩皓不讓他退了。
    每次他想退一步,淩皓就往前走一步。他想說“算了”,淩皓就說“再試試”。他想說“我不值得”,淩皓就說“你值得”。他想把淩皓推開,淩皓就抱得更緊。
    這個人,到底是從哪裏來的?
    地鐵到站了。他走出車廂,快步往出口走。上了樓梯,出了站,沿著街邊的人行道走了一段,遠遠地看到公寓樓下停著那輛黑色的路虎。
    淩皓靠在車門上,手裏拿著一杯奶茶。
    他穿著一件白色的T恤,外麵套了一件淺藍色的襯衫。頭發沒有刻意打理,額前的碎發被夜風吹起來,露出光潔的額頭。沒戴眼鏡,五官的攻擊性藏不住,但表情很柔和。
    陳安宇走過去。“你怎麼又來了?”
    “什麼叫又?”淩皓把奶茶遞給他,“不想見我?”
    “不是。”陳安宇接過奶茶,吸了一口。是芋泥**,他最喜歡的。
    “你大晚上跑過來,很辛苦。”
    “愛一個人是挺辛苦的。”淩皓說,“但想見你,就是我的動力。”
    陳安宇咬著吸管,看著他。心想這人真會說惡心話。
    “你這個人,”陳安宇說,“是不是有什麼毛病?”
    “什麼毛病?”
    “見不到我就活不下去的那種毛病。”他也開始套路他。
    淩皓想了想。“大概是吧。”
    陳安宇憋不住笑了。
    “走吧,”他轉身往樓裏走,“上去坐坐。”
    “好。”
    他們上了樓。陳安宇開門,換鞋,把奶茶放在茶幾上。淩皓跟在後麵,關上門,在沙發上坐下。
    “你吃飯了嗎?”陳安宇問。
    “吃了。”
    “吃的什麼?”
    “三明治。”淩皓說的仿佛是標準答案。
    “你又吃三明治?”陳安宇從冰箱裏翻出兩個雞蛋和一碗剩飯,“我給你炒個飯。”
    淩皓靠在沙發上,看著他係上圍裙,打開煤氣灶。雞蛋打在碗裏,用筷子攪散,油熱了倒進去,刺啦一聲,蛋液在鍋裏迅速膨脹成金黃色的蛋餅。他把蛋餅鏟碎,倒進米飯,用鏟子壓散,加了一點鹽和醬油,翻炒均勻。
    整個過程不到十分鍾。
    他把炒飯裝在碗裏,端到淩皓麵前。“吃。”
    淩皓接過碗,吃了一口。“好吃。”
    “騙人。就蛋炒飯,有什麼好吃的。”
    “真的好吃。”淩皓說,“因為是你做的。後廚沒白呆。”
    陳安宇別開眼,假裝在收拾灶台。
    淩皓吃完了整碗炒飯,把碗放進水池裏洗了。然後他走到窗台前,看了看那盆綠蘿。
    “又長大了。”他說。
    “嗯。”
    “你養什麼都活。”
    “那是它命硬。”陳安宇說,“我之前養什麼死什麼。仙人掌都能養死。”
    淩皓笑了。“那是因為你以前不用心。”
    陳安宇沒有說話。他知道淩皓說的不隻是植物。
    淩皓轉過身,看著他。“你最近狀態不錯。”
    “是嗎?”
    “嗯。徐朗說你工作很認真,跟同事也相處得挺好。”
    “他跟你彙報?”
    “不是彙報。就聊天的時候提到的。”淩皓走過來,站在他麵前,“你變了。”
    “變什麼變?”
    “變回你本來的樣子了。”
    陳安宇愣了一下。
    “你又知道我本來什麼樣子了?”
    “我掐指一算,應該就是……人見人愛花見花開車來車載的樣子吧。”淩皓眯起一隻眼假裝算命的樣子。
    “沒你算得那麼好。”
    陳安宇低下頭,看著自己的腳。拖鞋是淩皓買的,和他那雙是一對。
    淩皓伸出手,把他拉進懷裏。
    “反正你現在這樣就很好。”他說,“也不用更好了。我怕你把我給甩了。”
    陳安宇把臉埋在他的肩窩裏。
    “淩皓,”他悶悶地說,“你以後別說這種話。”
    兩人廝磨了一會兒。陳安宇想起今天逗弄的那隻小貓。
    “淩皓,你以前有沒有養過寵物?”他問。
    “養過。”
    “什麼?”
    “一隻麻雀。”淩皓說,“很小的時候,在院子裏撿的。翅膀受傷了,飛不起來。我把它養在盒子裏,每天喂它水和米。”
    “後來呢?”
    “後來傷好了。”淩皓說,“它飛走了。”
    陳安宇抬起頭。“你難過嗎?”
    淩皓想了想。“難過。但我媽說,它本來就是自由的。能飛走,是好事。”
    陳安宇看著他。燈光下,他的表情很平靜。
    “你現在還養什麼嗎?”陳安宇問。
    淩皓看著他,忽然笑了。
    “養了隻愛胡思亂想的小流浪狗。”他說。
    陳安宇愣了一下,然後有些惱地瞪著他。
    “你……”
    淩皓低下頭,吻住了他。
    陳安宇閉上眼睛。
    他想起很多年前的那個夏天。自己滿心歡喜的拿著錄取通知書回家。一家人都為他感到驕傲,開心地買來蛋糕慶祝。
    那時候的快樂很簡單。簡單到他以為可以輕易地持續下去。
    後來他知道,沒有什麼會一直持續下去。夏天會過去,人會離開,快樂會消失。
    但此刻,在這個小小的公寓裏,在淩皓的懷裏,他覺得自己好像又回到了那個夏天。
    他也變回了那曾經鮮活燦爛的自己。
    一吻結束,陳安宇臉上的紅暈未散,他看著淩皓的眼睛輕聲說:
    “淩皓,我想多了解你一點。”

    作者閑話:

    淩皓在神兵天降這塊巧言令色這塊還是太權威了o(´^`)o
2024, LCREAD.COM 手機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