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4章藏怒宿怨,久久難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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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還沒亮,沈陽宜站在老工業園的入口。
這裏曾經是城市的驕傲,紡織廠、機械廠、化工廠林立,煙囪每天吐出濃煙,像巨龍在呼吸。
現在,工廠搬走了,廠房廢棄了,隻剩下破敗的建築和叢生的雜草。風穿過空蕩蕩的車間,發出嗚嗚的聲響,像某種哀鳴。
17號倉庫在園區最深處。那是一棟紅磚建築,牆上爬滿了枯黃的藤蔓,窗戶用木板封死,門是鏽跡斑斑的鐵門。門口堆著垃圾和廢料,空氣裏有腐爛和鐵鏽的氣味。
不像有人住的地方。
但偵探給的地址就是這裏。
沈陽宜走近,鐵門上掛著一把生鏽的鎖,但鎖是開著的,隻是虛掛著。他推開門,門軸發出刺耳的吱呀聲,在寂靜的清晨裏格外刺耳。
裏麵一片漆黑。
他打開手機手電筒,光束劃破黑暗。倉庫很大,很高,穹頂有破損,能看見外麵灰蒙蒙的天空。地上堆滿了廢棄的機器和木箱,空氣裏有濃重的灰塵味,還有……尿臊味。
有人住在這裏。
他沿著牆走,光束掃過地麵。有生活垃圾——泡麵盒,礦泉水瓶,煙頭。有簡易的床鋪——幾張紙板鋪在地上,上麵堆著髒兮兮的被褥。還有……照片。
牆上貼著照片。
很多很多照片,用圖釘釘在木板上,密密麻麻,像某種詭異的祭壇。
沈陽宜走近,光束照在那些照片上。
都是同一個人。
李兆康。
從十年前到現在,各個時期的照片。有在酒桌上舉杯的,有在工地上視察的,有在會議中發言的,有在慈善晚宴上微笑的。每張照片都被紅筆圈起來,有的畫了叉,有的寫著字,字跡潦草扭曲:
“殺人犯。”
“償命。”
“不得好死。”
“我會看著你下地獄。”
最中間是一張放大的照片,李兆康穿著西裝,站在某個剪彩儀式上,笑容滿麵。照片上用紅筆寫著一行大字:“爸爸,我會為你報仇。”
沈陽宜的心髒劇烈跳動起來。
他舉起手機,光束在牆上移動。除了李兆康的照片,還有新聞剪報——關於港灣酒吧火災的報道,關於李兆康升職的新聞,關於某個官員落馬的消息。都用紅筆圈畫,批注,像瘋子的日記。
然後他看見了。
在牆角的陰影裏,有一個人。
蜷縮在那裏,裹著破舊的毯子,頭發蓬亂,看不清臉。但能看見一隻手露在外麵,手裏握著一把刀——水果刀,刀刃在手機光下閃著寒光。
“王曉雨?”沈陽宜試探著叫了一聲。
那個人動了動,毯子滑落,露出一張臉。
一張年輕但憔悴的臉。二十出頭,但眼角有細密的皺紋,皮膚粗糙,嘴唇幹裂。眼睛很大,但空洞無神,像兩個深井。
“你是誰?”聲音嘶啞,像砂紙摩擦。
“我是沈陽宜。”他慢慢走近,手機光始終照著自己,讓對方看清他的臉,“沈明月的弟弟。”
聽到“沈明月”三個字,王曉雨的眼睛裏閃過什麼東西——不是驚訝,不是恐懼,是一種深沉的、燃燒的恨意。
“沈明月。”她重複這個名字,聲音裏帶著嘲諷,“那個多管閑事的記者。”
“她不是記者。”沈陽宜說,“她是受害者。和你爸爸一樣。”
“不。”王曉雨搖頭,動作很慢,像生鏽的機器,“她不一樣。她有錢,有學曆,有體麵的工作。她多管閑事,是因為她以為自己是正義的使者。但我爸爸……我爸爸隻是個廚子。他什麼都不知道,就因為他們需要一個替死鬼……”
她的聲音開始發抖,握著刀的手也在抖。
“什麼替死鬼?”沈陽宜問,聲音放得很輕,像怕驚動什麼。
王曉雨盯著他,很久很久。然後她笑了,笑聲幹澀,像枯葉在風裏摩擦。
“你什麼都不知道,對吧?”她說,“你以為那場火是意外?你以為李兆康隻是貪財?你以為我爸爸是喝醉了不小心死在火裏?”
她站起來,毯子滑落在地。她穿著破舊的毛衣和牛仔褲,身材瘦得像竹竿,但眼睛裏有種瘋狂的光。
“我告訴你真相。”她一步一步走近,刀尖對著沈陽宜,“真相是,我爸爸看見了不該看見的東西。李兆康在酒吧地下室藏錢,被我爸爸撞見了。李兆康給他二十萬,讓他閉嘴。我爸爸答應了,因為他要供我讀書,他需要錢。”
她停住,離沈陽宜隻有三步遠。手機光從下往上照,把她的臉照得猙獰可怖。
“但李兆康不放心。”她繼續說,聲音低得像耳語,“給錢的那天晚上,他派人把我爸爸灌醉,然後掐死了他。然後他們放了火,想把一切燒幹淨。但他們沒想到,那天晚上沈明月也在,她拍下了證據,她也看見了……”
她突然停住,眼睛睜大,像看見了什麼可怕的東西。
“她也看見了殺人。”沈陽宜替她說下去,“所以她必須死。”
王曉雨盯著他,嘴唇開始顫抖。
“你怎麼知道?”
“我猜的。”沈陽宜說,“但我有證據。法醫報告顯示,你爸爸在起火前就已經死了。頸部有皮下出血,可能是機械性窒息。還有那二十萬轉賬記錄,來自李兆康的空殼公司。”
他頓了頓。
“王曉雨,我需要你的證詞。我需要你告訴我,那天晚上你看見了什麼,聽到了什麼。我需要你站出來,指證李兆康。”
王曉雨笑了。那笑容比哭還難看。
“指證?指證什麼?我爸爸死了十年了,證據早就燒光了,證人早就閉嘴了。李兆康現在是招商顧問,有背景,有關係,有錢有勢。我一個住在廢棄倉庫的瘋子,拿什麼指證他?”
“你有我。”沈陽宜說,“我有證據,我有媒體資源,我有……決心。我們聯手,可以扳倒他。”
“聯手?”王曉雨嗤笑,“十年前也有人這麼跟我說。一個律師,說可以幫我打官司,告李兆康。結果呢?他收了我的錢,轉頭就把我的信息賣給李兆康。我被追殺,被威脅,被迫退學,像條狗一樣躲了十年。”
她舉起刀,刀尖幾乎要碰到沈陽宜的胸口。
“我怎麼知道你不是李兆康派來的?怎麼知道你不是來套我的話,然後把我滅口?”
手機光下,刀尖在顫抖。
沈陽宜沒有後退。
他看著王曉雨的眼睛,那雙充滿仇恨和恐懼的眼睛,那雙在黑暗中活了十年的眼睛。
“因為李兆康已經進去了。”他說,“就在昨天,在藝術展現場,被紀委帶走了。我有照片,有視頻,有證據。現在隻缺一個關鍵證人——你。”
王曉雨的手停住了。刀尖離沈陽宜的胸口隻有一厘米。
“你騙我。”
“我沒有。”沈陽宜掏出手機,調出昨天現場的照片——李兆康被帶走的畫麵,記者圍堵的畫麵,顧左佑舉著證據的畫麵。他把手機屏幕轉向王曉雨,“你自己看。”
王曉雨盯著屏幕,眼睛越睜越大。呼吸變得急促,握刀的手開始劇烈顫抖。
“他……他真的……”
“真的被抓了。”沈陽宜說,“但他背後還有人,那些人還在活動。他們威脅我,威脅我的朋友,威脅所有知道真相的人。王曉雨,這是我們唯一的機會。如果我們不趁現在把他釘死,他可能還會出來,還會逍遙法外。”
刀,掉了。
哐當一聲,掉在水泥地上,彈了兩下,滾到陰影裏。
王曉雨癱坐在地上,雙手捂住臉,肩膀劇烈地顫抖。沒有聲音,但沈陽宜知道她在哭。
十年的恐懼,十年的躲藏,十年的仇恨,在這一刻決堤。
他蹲下來,但沒有碰她。
“告訴我真相。”他說,“全部真相。然後,我帶你離開這裏,給你找個安全的地方,幫你重新開始。”
王曉雨抬起頭,臉上全是淚,但眼睛裏有種東西在燃燒——不是瘋狂,是希望。熄滅十年的希望,重新燃起的火星。
“那天晚上,”她開口,聲音嘶啞但清晰,“我在酒吧後門等我爸爸下班。他說老板要給他發獎金,讓我等他,一起去吃宵夜。”
她停頓了一下,深吸一口氣。
“但我等來的不是爸爸,是兩個人。他們從後門出來,拖著一個大袋子,袋子裏……有血滲出來。我躲在垃圾桶後麵,看見他們把袋子扔進一輛麵包車,然後開車走了。”
“你看清他們的臉了嗎?”沈陽宜問,心髒在狂跳。
“一個看清了。”王曉雨說,“矮個子,禿頭,右臉上有道疤。另一個沒看清,戴著口罩。”
“後來呢?”
“後來……”王曉雨閉上眼睛,“後來我就看見酒吧起火了。火很大,從一樓燒到二樓,很快就把整個酒吧吞沒了。我想衝進去找我爸爸,但被人攔住了。他們說裏麵沒人了,都逃出來了。但我看見……我看見沈明月衝進去了。”
沈陽宜屏住呼吸。
“她跑得很快,像瘋了似的。消防員想攔她,但她掙脫了,衝進火裏。然後……然後我就聽見爆炸聲,二樓塌了。”
王曉雨睜開眼睛,眼淚無聲地流下來。
“我爸爸死了,沈明月死了,所有人都說那是意外。但我看見了,我看見了那個袋子,看見了血。我知道那不是意外。我去報警,警察說我沒有證據,說我可能看錯了。我去找律師,律師收了錢就消失了。我去找媒體,記者說這事已經結了,再翻出來也沒用。”
她擦掉眼淚,但新的眼淚又湧出來。
“然後李兆康的人找到我。他們說,如果我不想像爸爸一樣,就閉嘴,就消失。他們給了我一點錢,讓我離開這座城市,永遠別回來。我拿著錢,退了學,走了。但我沒走遠,我躲在鄰市,躲在最髒最亂的地方,像老鼠一樣活了十年。”
她抬起頭,看著沈陽宜。
“十年了。我每天晚上都做噩夢,夢見爸爸渾身是血,夢見那場大火,夢見沈明月衝進火裏的樣子。我不敢交朋友,不敢談戀愛,不敢在一個地方待太久。我怕他們找到我,殺了我,像殺我爸爸一樣。”
沈陽宜伸出手,握住了她的手。那隻手冰冷,瘦得隻剩骨頭,在微微顫抖。
“他們不會找到你了。”他說,“從現在開始,我會保護你。我向你保證。”
王曉雨看著他,看了很久很久。然後,她點了點頭。
一個很輕的動作,但用盡了她所有力氣。
窗外,天開始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