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4章 同病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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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住處,我在地板上坐了下來,畫丟到一邊。
    天還沒暗下來,窗戶射進來的光還很亮,但很遙遠。畫上的那個男子仍舊微笑著,看著讓人心煩。一揮手,把它丟得更遠些——在其他地方,尚不覺得怎樣,此刻一個人呆著,黑暗氣息頓時潮水般湧到了客廳。
    畫上的背景正是這棟住宅樓。回溯過去,當時奸計得逞且成功脫逃,那個男子何等高興,何等快意,為了一個稚氣的惡作劇放聲大笑。他笑得得意萬分,連被他算計的男子跟隨其後都毫無所覺。
    他笑得那樣暢快,那樣放肆,似乎十年的分量都在裏麵。
    他到底在笑什麼呢?
    即便是笑了很久,笑得累了,嘴角仍含著微笑,完全不避路人。
    就在那時,他看見了那個很像故人的女孩。
    對上了看到那一幕的眼睛……
    我打開電腦,登陸,打開了水的博客。上次還有很多沒看完就被某人黑了,這次幾乎是將幾天的一起看。
    不同的是,基於被黑的經曆,我對之很有敵意,即便不是她本人做的,也氣憤難平,所以這次不是簡單的看,而是帶著滿肚子火氣看。
    ——最近我遇到一首很有趣的歌,盤坐下來,凝神聽了很久,抄了下來:
    When  I  was  a  baby,  I  will  see  you  in  my  dream
    Wearing  that  porker  dot  dress,  and  sitting  by  the  stream
    Leaning  in  to  hear  you,  you  will  whisper  in  my  ear
    And  everything  I  need  to  know,  I  finally  hear
    
    Wish  I  could  remember,  but  my  selective  memory—won’t  let  me
    
    When  we  played  together,  we  will  go  out  to  the  park
    Sit  down  in  the  fountain,  ‘splashing  round  until  it’s  dark
    The  days  go  on  forever  and  you  only  know  that  much
    And  everything  you  need  to  know,  is  answered  with  one  touch
    
    Wish  I  could  remember,  but  my  selective  memory—won’t  let  me
    伴奏用的是木吉它,演唱的是個沒有修飾過嗓音,或說是個沒考慮過要修飾嗓音的男人,若能看見他當時的形象,必也是一個不修邊幅的人。
    初次聽時以為是一男一女,女人憶及童年時分的純真美好念念不已,至今還溫情不減,堅定不移地珍藏著所有金色回憶。而男人的目光已經望向別處,心不在焉,然而懇切,隻重複地說著,我也希望能記得,但我選擇性的記憶不允許。
    有那麼一刻,我恍惚地覺得,其實我們很多時候都是那樣自說自話地愛著。
    這樣的一首歌,我要過來聽了好幾遍。每次都覺得天空暮氣蒸騰。很多鴿子飛來飛去地閑逛,有很多羽毛。也許是聽的時候有些寂寥,或者是太過無聊吧。
    然而在聽第九遍的時候,我突然笑翻在地。是突然的大笑,臥室裏回蕩的全是我的笑聲——原來不管是女聲還是男聲,都是一個人唱的。那個男人拔高了嗓子唱歌,讓女人有些幽怨的聲音聽來微微沙啞。難怪少少的起了一些雞皮疙瘩。那個男人半認真半惡作劇地唱完了女聲的部分後,想必是要轉換一下角色和情緒,於是停了一會,默默彈著破碎的木吉它。等那明亮簡單的低徊曲子過去後,才抬頭繼續唱男聲的所有忘記。往事記得可能仍然清楚,但另一種形式的記憶忘記得很徹底,所以語氣直接,無意費心掩飾安慰,卻也有著淡淡溫柔。
    不過,那溫柔,已經完全與那個女人無關。
    有一天晚上,我抱著一摞書去市立圖書館,無意中看到自己在窗戶上的影子,忽然想起那曲子,心裏忽然感動。
    那曲子,帶著不可置信的誠實。
    藏著那曲子的男人,一直那樣平靜地聽著。
    轉了千百回,才發現,他的世界平靜和諧,靜謐完美。
    
    ……無語。
    我們確實都自說自話地愛著。我們都是同病相憐。
    歎了口氣,點擊下一頁。
    誰知新的一頁上隻寫著一句話:我以後再也不會寫他了。
    獨獨的一句,突兀得驚心動魄。
    情傷?
    愛痛?
    恨難絕??
    三秒鍾後我哈哈大笑。想必是我那次寫的評語在她的心裏留下了不小的痕跡。不管是水漬或是抓痕,總之在她脆弱的心靈和自尊上開了一個小口子。
    有時旁觀的人才真的目光如炬,言必中的。說是預言家也好,烏鴉嘴也罷,反正都是一個意思。
    打開下一頁,卻傻掉了。
    上麵寫著:我不再寫他,因為我已經愛上了他。
    我無言地關上了電腦。腦海裏空無一物。
    很久之後才自言自語道:“因為得不到才不願提及嗎?愛情確實隻是這樣的東西,隻看必不必要,才決定拋不拋棄。”
    這樣的戀情讓人鬱悶,讓鬱悶的人更加鬱悶。
    我抓起手機,打了個電話給晨。
    實在是因為無聊。
    晨有些火大,這次他真的很忙。電話那邊很嘈雜。但他深呼吸三次以後終於壓下了火氣:“陳傑,你有什麼事嗎?我現在很忙,你要長話短說,要不然某人會死得難看。”
    我低著頭,樂嗬嗬地笑:“真是對不起,我說的正好是廢話——不過照你說的來,我應該死了不止一回兩回了。”
    晨很不耐煩,瀕臨暴走狀態,低吼道:“我跟你說,我的耐性可是有限的。你今天怎麼了,你不給我說清楚,以後就別生活在地球上。”
    “地球是你家開的?”
    “TMD地球就是我家開的!”
    “我怎麼不知道?”
    晨已經氣得開始喘粗氣了。
    “我是找不到人說話才找你的,你是我的朋友不是?誰知你根本不領情,讓我心都寒了一半。唉,這年頭,什麼都是靠不住的呀!”
    我在他家開的地球上油腔滑調地說著,眼睛一直望著窗外那一小塊金色。那是靜止的一塊陽光。光彩四射,望了很久才看到它是緩緩流動的。
    很普通的陽光,在寒冷冬日特別炫目而已。
    少年時代的我曾有一段時間非常愚鈍,常常對著一個不斷運動並不斷重複的東西出神。什麼也不想。比如蹲著看木匠汗流浹背地刨木頭,動作重複,手指皺褶擠壓後又舒展,白花花的木頭卷往外冒——隻是單單的出神而已。直到長大了,那一幕幕在腦海裏還曆曆在目,清晰如昨。
    真是神奇。想著想著,可以看到那片刻時光的經緯滑過手指,流瀉到地板上。
    此刻我正做著同樣的事。事情好像喜歡以這樣可愛的姿態輪回。
    可是晨看不到那塊金色的陽光,具體來說是冬日的金色陽光。他看不到,所以他正在咆哮。
    “喂,我警告你,要是你再來騷擾我的話我就對你不客氣了!昨天肯定還沒將你教訓夠吧?”
    說起昨天的對決,又是他贏了,我不幸因大笑過度失手被他踩在腳下。所以現在他的口吻裏有一分惡狠狠的笑意。
    “晨——,我有心事啊,”我用甜膩惡心的語氣說著,“所以現在來找你啊,結果……你……唉……”
    這一歎歎得他的火氣更加熾熱,隻恨不得馬上飛過來滅了我:“陳傑!!”
    我抓著手機,低笑了起來。將視線移到了那幅畫上。刺激得他火冒三丈讓我感到了一種全新的樂趣。我也是最近才發現晨的肝火似乎比較旺盛,也比較容易挑逗。那個冷靜自信的男人,可能也隻是在熟識的人麵前才會有這樣的孩子氣的舉動吧。
    或者說,對於我這個損友,他已經習慣了我的存在,就像習慣一根不輕不重楔入背脊的刺。
    “晨,我愛上另一個人了,怎麼辦?”輕飄飄的一句話。
    “陳傑!!你TM有病啊!!有問題就看醫生,有病就吃藥,要麼玩玩撞牆也……喂,你剛才說什麼?!”
    我笑著說:“我愛上另一個人了。”
    “你……”電話那邊突然一陣可怕的沉默。
    我靜靜等著他。我等著他說,你是認真的嗎,你是不是開玩笑啊,你是不是什麼東西撞了腦袋啦之類的。
    等著,但等到的不是這些——
    他歎息了一聲,很久才說話。
    “傑,不管愛你的,還是你愛的,都正經曆著一場劫難!”
    “……”
    “哦,對了,別再來吵我啊!”說完他掛了電話。
    這麼突然!我對著電話發呆好久。回味晨的語氣,聲音充滿枯寒,似乎對愛情的最後一絲幻想也已泯滅。
    我的心中不無震動。
    不是不知道的,在不那麼相信愛情的晨心中,我一直是個用情極為專一的人,他甚至曾說我有很強的精神潔癖。可能也就是我這樣的人,才能從根本上無情地清除他殘餘的對感情的信心。
    但是,晨,我也不知道怎樣做啊。要不你告訴我?
    我打了一個哈欠。啊,確實是無聊呢。睡一會吧。
    就這樣,我懷抱著不能告人的淒寒進入夢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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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詞因為很久沒看的緣故,有些錯誤,以後再更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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