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相遇相識1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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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咚”我忘我地成大字形地倒在床上(別以為我是從俊背後倒下去的哦,我可是被俊輕輕地、溫柔的“摔”在他可愛的床上。嘻嘻(*^__^*)嘻嘻!高興中~)“小豬!”俊俊扭了扭酸痛到麻木的胳膊,抿嘴笑著走進廚房。熟練地煮著醒酒湯。記憶中,距離上次煮這種東西已經是很久以前了,那時的糗事令他現在還情不自禁。人士我,他真的改變不少,而且我知道他真的願意。在煮醒酒湯的這段時間,俊俊擦著我的臉,想到了很多,關於我們的滑稽相遇相識。
    那天,我正從利祥商場出來,撞著正從門口經過的他。我偏過頭,怔住了。他拽拽的,金色的短發直直地數在在他的頭上,襯著他白皙的臉更加棱角分明,微眯著的桃花眼、微翹的嘴角輕輕上揚,明顯地表現出他對某事的興趣。而我隻是希望他的興趣不是我,不然就麻煩了!我一直相信我的第六感。我眨了眨眼,轉身繞過他離開,踏出腳沒有兩步,就感覺左手被人拉住,我反射地回過身,看著他
    “有事嗎?”我蹩了蹩眉說。“撞了人就這麼走了嗎?”他抖掉煙燼,勾動著他的桃花眼輕笑道。“對不起,可以了嗎?”我欲轉身離開,誰知卻被他拉得更緊。我的手瞬時吃痛,我憋著眉想要拉回手“你有完沒完!放開我”“陪我喝杯酒!”他依然拉著我沒有放開,自顧自地說道。我見手被他拉得死死的,四周又沒有人經過,沒有辦法,我隻好用我最快也最狠的方法。“啊!”他痛的大叫一聲,放開了拉我的手。我趁機轉過身,罵了句“痞子,活該!”,然後快步離開。
    我快步向前走而沒有回頭,因為我知道他的腳被我的5寸高跟鞋踩得不輕,雖然現在看不出來隻是麻木,但是明天保證會腫起來。用5寸高跟鞋踩腳的三分之二處對一個人來說是非常疼的,而且第二天就會腫。嘿嘿,這是我從眾多八卦者中學來的,一般人在被我踩了會腫兩天,而且會非常疼!(*^__^*)嘻。即使是這樣我也沒有停下來,我快速地離開,怕他反應過來又來糾纏。“擦!”俊俊暗自罵著,他真的沒有想到竟然會有人會拒絕我,心理和生理的打擊讓他非常受打擊。“很好,我記住你了。小心點,小野貓!”俊俊不由自主地說出口,嘴角抬起一絲不易察覺的笑。可是住過來一想,我又不知道的名字,怎麼找她麻煩呢?真是!
    “呼,好累哦!走這麼遠的路,腳疼死了。”我倒在的床上,趕緊把高跟鞋托了,揉著自己的腳。疼死我了,不知道是誰說穿高跟鞋美麗又大方,而且很方便,方便我倒是沒有感覺到,但折磨我倒是百分之百地感受到了。剛才碰見那個痞子著實把我下了一跳,雖然平常也有人這樣但是卻沒有這麼嚇我。剛才我怕他追過來,所以我隻好趕緊離開。本來想找出租車的,誰知道找了半天也沒有,最後隻好自己快速走回來了。爸媽又沒有在家,我隻好自己下麵了。家裏一直都沒有請保姆,因為我爸媽一致認為我們家是一個大的集體,,應該一起分享且分擔家裏的任何事,不需要外人的介入。所以我和我哥一直就像平常孩子一樣學習一切東西,隻是我哥多照顧我些。從小到大,我們一直都是自己決定自己喜歡的學校,連成績也是一點也沒有摻水,一直都是我們自己爭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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