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一章 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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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氣特別好,暖暖的陽光是春天的天使。
我卻沉淪在一種感覺裏,沉浮無度。
想拚命奔跑,想縮在別人看不到的牆角,想讓烈酒穿心過肺,一種酸楚的感覺令人欲語還休。
我好想躲開,總是那麼近距離地看著佳人纏綿,主角卻不是我!
馬不停蹄地打羽毛球,流了很多汗,勞身代替勞心。否則自己快變成一堆植物了。
林清玄說:對於世間許多精美的事物,隻要那種美好的感覺過了我們的眼,穿過我們的心,我們就算擁有了。就好像滿山春天的繁花或秋日的楓葉,我們看到了,收藏在心裏,就已經是我們的了。
我知道,應該祝福你們。有種愛就叫做放棄啊!
可是為什麼我總是感覺如刺在喉?
過程總是苦苦掙紮,結果又令人無力左右。
感情是一種比乙醇更容易揮發的物質,打開了蓋子,就再也無法回到從前。
真希望,有種神力抹去昔日的記憶,讓我從不曾與你相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