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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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此同時,童政正一個人坐在他姐夫開的明媚咖啡屋裏發愣,頭腦一片混亂,拚命回想從前發生的事,希望能找到一點破綻,如果能有時光穿梭機之類的東西,他就是傾家蕩產也要試試,事到如今,說什麼也沒用了!
抬頭看了看在吧台和熟人聊天的姐夫,童政心中一陣苦楚。
姐夫原來是一個為人冷漠的人,因為在農村長大,內心有一種與生俱來的失落和自卑感,但因為他懂技術,有頭腦,做任何事都有目的,又公費出國留學,所以很快便擺脫了那些讓他總是不願提及的往事和出身,但他那時仍是一個不苟言笑,喜歡說些讓人下不了台、感覺很難受的話,說話時總是這樣開頭:你說錯了,事實是……可就是這樣的人。
因為遇上了姐姐,從此以後竟變成了另一個完全不一樣的人,他現在無論看到誰都是笑臉相迎,說什麼話都讓人愉悅,而姐姐永遠都甘願做他背後的女人,無論做什麼事都不會讓他失望,也不會讓他覺得平淡,姐姐總是能讓他覺得新鮮,覺得與眾不同。
抱著這樣的想法,童政一個人坐在昏暗的角落處便更顯得憂鬱和痛苦。
看見姐夫的樣子,童政有又想到自己,幾次戀愛都無疾而終,到最後還被人罵得狗血噴頭,絲毫也沒有意識到自己哪裏有問題的童政像個孩子一樣哭了,所有的憤怒、尷尬和失望都變成眼淚順著臉頰流下來,當他姐夫走過來的時候,他仍然淚如泉湧。
“不要哭了,你看你!像什麼?”DG男人拿起一方手帕遞到童政麵前,皺著眉頭說,“為來為去,不過是個女人,有什麼想不開?天涯何處無芳草!就那個女人,我還真沒看上,行了行了,以後有機會,姐夫給你介紹個好的,相信姐夫,姐夫的眼光絕對錯不了,看見你姐沒?你姐夫我在看女人這方麵那是這個!”DG男人說到自己的老婆時,臉上的自豪反著光。
童政一聽姐夫的話,更是有一肚子的苦衷說不出來。他稍稍抬了一下頭,接著微弱的燈光還能看見他臉上縱橫交錯的淚水。
“酒這東西好嗎?”童政眼色凝重地問。
“不好,傷肝髒,喝多了對身體不好!但是必要的情況還是要來一點的!不過有文化的人一般有節製,知道適可而止,隻有那些整天紙醉金迷,醉生夢死的人才以酒為樂,這樣的人不會有什麼出息。”DG男人說起話來振振有詞,嚴肅正經,像在發表演講,說得頭頭是道,看到出身優越的小舅子對自己的尊重和崇拜,臉上越發的顯得紅光滿麵,春風得意起來。
“我以前總是引起很多的注目,但我始終都讓自己保持一些神秘色彩。可我還是簡單,簡單得讓人一眼望穿!”童政根本沒理會DG男人的話,兀自說道,“朋友們都覺得我為人和藹,文雅,樂觀向上,我自己也覺得我性格總是溫和,對什麼都點到而止,從不過分奢求,我以為我會很快結婚,並成為一個優秀的丈夫,一個慈祥仁愛的父親,可是,現在我什麼都沒有,所有的一切都成了空!”
童政的眼神一會迷離一會矍鑠,說話時的目光中會閃爍著鋼鐵一樣意誌的光彩,這種光彩總會是你相信他有遏製不住的野心。
“你知道嗎?人類最古老的需求之一就是:在你晚上沒按時回家的時候,有個人在惦記你,想知道你在哪裏。”DG男人的目光忽然變得溫婉,不再閃著那種傲視群雄的淩厲和唯我獨尊的狂妄,取而代之的是真誠和力量,“以前總想愛情是盲腸多好,戀愛時難免覺得累、苦、悲,那時候想一刀切了算了!而現在陷入愛情河才明白,原來愛情是心髒,離開它我會死掉。”
童政低下頭,他以為姐夫隻是一個矮胖的,生性好鬥的人,對於事業的玩命程度就像他在戰場上一樣單槍匹馬、衝鋒陷陣、無所畏懼。
對於這個世界他總是顯得過分貪婪,但現在他改變了對姐夫的想法,他是一個有血有肉,重情重義的漢子,他讓童政對自己從前在心裏對姐夫粗狂的生活背景的鄙視所慚愧。
“你從前總是以為自己具有超人的美麗而洋洋自得,確實,你總是能有戰略性的玩笑消除緊張氣氛,你在法律方麵也確實是一個專家,你總是顯得風度翩翩,一表人才,在社交圈裏也能駕馭大局,但是你也總是在笑容中透露出你的空虛和不安,你因為過分自恃,而把自己架空在高處,你以為你總是能隨心所欲,其實不是這樣的,不是所有人都能一直這樣忍受。”DG男人喝了一口咖啡,這次他沒要牙買加藍山,“人有的時候要放下架子,真的關心一下別人也許更好,認識你姐姐的時候,我不知道你們家的地位算是顯赫,因為你姐姐從來沒有讓我覺得我的出身和她是多麼的門不當戶不對,我們單純地相愛,不過說實話,除了你姐姐,你們家的其他人,包括你在內,讓我感覺很累!”
聽到姐夫的話,童政忽然驚愕的抬起頭看著姐夫,他從來沒想過自己會讓姐夫覺得累!
“因為和你們生活在一起,我總是要想辦法是自己看上去更有水準,更出類拔萃,所以我活得開始不像我自己,我總是裝出一副耀武揚威的樣子,總是擺出精明幹練的德行,總是千方百計讓自己脫離原來的生活背景,可是我回到自己家裏,我和你姐姐單獨相處的時候,我就會完全卸掉這些沉重的外殼,我又重新變成我自己。”DG男人說話時眼中含著淚水,這些話他憋在肚子裏很久了,終於有個時間不顧一切地說出來,心裏頓時輕鬆了不少,“你就是這樣的人,我相信你和我一樣,整天這樣裝腔作勢,一定很累,不如放下來,這樣才真能快樂!”
說實話,DG男人很少說這樣的話,不是很少,簡直是絕無僅有,這麼誠懇,這麼樸實,比起從前說話時那種故弄玄虛,那種華而不實,那種自以為是,童政心裏慢慢對這個在心裏總不以為意的人開始有那麼一點點地不一樣了。
愛珍貴,所以相遇珍貴、相見珍貴、每一句說話每一個眼神都珍貴,那我們在一起的每一分鍾,每一秒鍾都珍貴。
回到辦公室,童政開始整理心情,他的桌子後麵的書架上擺著一本《孫子兵法》,但是很明顯童政並沒有看過那本書。
窗戶占據了一堵牆的空間,外麵燈火通明,霓虹閃爍,城市舞動的氣息充斥著整個房間。
房間內的昏暗讓童政難受,他將屋內所有的燈都打開,閃亮的白熾燈的燈光刺了一下童政的眼睛,童政本能的閉上眼睛。
眼睛中開始浮現很多奇異的,從前不曾注意過的曼妙的圖像,那些帶著向水流一樣浮動的線條在光影中飄來蕩去,微小的粒子一閃一閃,像浩瀚無垠的宇宙。怪不得聰明的人說眼皮是這世上最大的東西,閉上眼睛,全世界就都消失了,也都裝在裏麵了。
望著窗外,童政開始發呆,對麵樓上的高大霓虹燈廣告牌子紅得像血一樣,幾乎要滴下來。
等車的女孩子一個個花枝招展,嘰嘰喳喳,那些都還是在學校裏享受父母薪金的千金小姐吧,不知道步入社會的無奈也不知道道路的坎坷。
城市的女孩子們在等車的時候也不老實,擺姿勢,擺表情,總給人一種搔首弄姿的混亂,這也算是大城市女孩子見多識廣的一種表現,一種享樂。
也可能是一種對青春無忌的張揚,在無個人的社會裏,偶爾半真半假地表現一下自己。
剛剛下過雨,風很軟,在暮色裏吹動落在滿街的濕葉,冷調的街燈和暖黃的光在地上混合著,也混合了一點晚秋的斑斕和敗落。
這時候開始從各個大樓的台階不斷湧出匆忙,急迫的人流,那些外資企業的白領每到這個時候就會結伴去常去的酒吧間暢飲,那大都是一些沒有結婚的人的逍遙集散地,算是讓自己沒有白白浪費掉那短暫的獨身青春。
童政站在天井上麵,感覺像浮起的島,腳下一條條街道在每個房頂之間飄飄晃晃,淡白的街燈拉出灰的影子,如慢慢織起的河。從前很少有這種詩意般的感受,隻覺得什麼事都是自己說了算,沒想到有朝一日也有今天。
大城市有這樣一點好處,你不需要朋友的時候,每個人都是冷漠的,誰也不認識誰,誰也不會知道你的私情,可一旦你需要朋友時,就算是買賣也會變成安慰、關心,問寒問暖,體貼不盡。
大城市永遠都是一個華麗而詭異的語言。
喝完了酒,侃完了大山,說盡了上司的壞話,是時候在末班車還沒開走之前回家了,可是回家,要不然是孑然一身寥落寂寞,要不然就是有人相伴。
回家。
世上有許許多多的人,每天擦身而過的人數不勝數,可真能陪著回家的,隻有一個。發生了任何大事,傳宗接代,生死攸關,也隻能有一個。
因為這個唯一的人,家就成了一種牽掛,而不是負擔。
命運的甜頭,就可以心甘情願的騙人興致勃勃的過完這一輩子。
我們也可以開心的唱歌:在我什麼什麼的時候,怎樣怎樣的愛你,互相調戲著過完一輩子。童政想不出最後白發蒼蒼的時候會是誰陪在自己的身邊。
想到那些聰明的女人互相開導著對方:說好了我們還要一起養老的。
是大智慧還是愚鈍,都到了那種時候,大家抱在一起養老,互相依靠到底是大規模的孤獨還是大規模的溫暖。
後來的事情變得很匆匆,伍恩梓被分到深圳那邊的公司做頭兒,秋風正緊的時候,他穿了一件薄薄的亞麻色體恤衫,腰上一如既往地掛著那個金黃色大大地Dior鏈子,頭發噴了發膠,深邃頹廢的模樣一如崔健羅大佑時代那些北京小癟三。
走的時候他很有些不情願,他說自己事情哪有那麼簡單,說來就來說走就走,難道嫁給了北京,說離婚就離婚嗎?
“人的年紀越來越大了,再也不想去DISCO和KTV了。一聽見激烈的節奏和高分貝就他媽頭暈腦漲的。酒吧也不能有現場演出的,就說喝的東西吧,一下從啤酒傑克丹尼變成了巴黎水和金湯尼;連茶館都不能是嘈雜的,看見人打牌也敬而遠之;談論的都是他媽狗屁政治和股票,再也不想深夜流連街頭了,知道找一個適合自己的場所,開始物色門當戶對的大姑娘了。終於慢慢發現,最舒服的地方是放著幾本書的床。操,他媽的,人真的不得不服老了!”伍恩梓抿口茶,神色凝重,望著我,讓我說不出一句附和的話,“快點保養一下自己吧,都有魚尾紋了,你還真以為魚尾紋性感?”一句話差點沒噎死我。
“年紀大了,身體抵抗力也下降了。所以你要知道生活要規律,要保重自己,不再暴飲暴食。過去冬天隻一條牛仔褲也可以安然度過,現在剛剛入冬就凍得開始到處打聽什麼保暖內衣最舒服;出遠門坐車的時候開始考慮飛機火車汽車的安全性;病了再也不硬撐著得趕緊吃藥。你要告訴自己:即使沒有別人來愛自己也要自己愛護自己。”伍恩梓的聲音又變得很溫和,像多年未見的情人,身邊是自己幼小的孩子,他深深地愛著自己的妻子孩子,也格外珍惜這得之不易的家庭。
但是當多年以後再在街頭看到初戀時曾發誓一生一世永不放棄的女孩子,心裏的思念又不由自主地釋放,隻是這其中添加了更多現在家庭中得到的溫暖和穩定。
那種幸福洋溢在臉上,沒有任何惡意,隻是想輕輕地對那個女孩子說,生活能改變很多東西。黎天愛就要被這種傷春悲秋、感懷生命無常的氛圍感染了,忽然聽伍恩梓大叫了一聲,又重新回過神來。
“這下衰大發了,一滾蛋,不知道猴年馬月,老子才能再滾回來。一大老爺們兒,不知道怎麼活得這麼感性,你說是不是有點幼稚,還幻想自己能在北京生根發芽,又不是做夢的小女孩兒,怎麼這麼……這麼快!我就要鄭重其事的和丫告別了!”伍恩梓站在國貿頂層,望著喧鬧的北京,忽然低下頭故作調侃地說了這些讓我後來又想起時仍會哭的話,“他媽的,丫也太有把握了,認定了我會愛上它?又保守又醜陋,簡直不是我的風格,真他媽被老王說中了,人心就是一塊瓷,你看著硬哈,他媽禁不住人家輪圓了往地上一摔,你就他媽碎的全剩片了。我就不是離不開這兒,你們都知道嗎?你們都知道什麼?你們什麼都不知道!我就一個人,走到那都是我一個人,我小時候就這麼打算的,一年換一個地兒,三十歲不到就把全國各地溜達個遍,隻要不趕上火山爆發、泥石流、恐怖組織,我就開心,走到哪都開心,我就是不能在一個地方呆太長時間的人,呆時間長,我就沒了,就像一根燈芯,最後被耗盡!你說,我在北京是不是呆的時間太長了?說實話我都膩歪了,有什麼可好的啊,我這次走也挺是個機會的,慢慢的,咱們這幾個人也都得各忙各的了,沒事也別老往一塊瞎湊了,都這麼大歲數了,還像長不大的窮大學生似的,有什麼勁?裝什麼小資?裝什麼知識分子?裝什麼高尚?假惺惺的,活了一回遭兒,淨招人煩了。你說,算不算我倒黴?從上大學開始就沒離開過北京,我這年輕時代就這麼浪費在這了,你說我冤不冤啊!這北京一下雪,新聞都說,這是北京幾年來最罕見的一次大雪,你說那雪叫雪嗎?這在東北算什麼啊?怎麼沒看大家夥都去關心一下咱東北的父老鄉親啊!丫不就因為是首都嘛!出身高貴血統純正!有個屁大點的事兒,靠,搞得就像全世界都要滅亡了,甭管您有什麼本事,該您盡義務的時候了,就得當成世界末日一樣關心。我他媽也窩囊,有什麼舍不得的啊,等老子賺了大錢,還不想到哪就到哪,到時候我身上的卡比你們他媽每個人的頭發都多!我他媽過得比你們丫誰過得都好——”他的聲音飄灑在北京喧鬧的國貿頂空,下麵是奔流不息的汽車,我們倆站在那裏,風吹亂頭發,帶走我們的溫暖。
然後,伍恩梓沒有通知任何人就悄悄地一個人走了。他從前說自己是一個堅強的人,他也說自己很少流淚,可我說他根本就不是,喜歡喝酒的人從來都不理智。
這城市有什麼東西控製了他……
我一直想告訴他,其實離別並不很痛苦,不用太傷心,別把自己關在自己鑄建的鐵牢裏,把一切都看開點,生活就會是截然不同的風景,可我沒有機會告訴他,他就像凋零的花一樣走了,不過根據我對他的了解,他會帶著更好的成績回來找我們,然後自豪地對我們說:“走,不醉不歸!”
這絕版的青春讓人不禁感慨——一天用來出生,一天用來死亡。中間如果沒有痛苦,那麼一定是沒有意義的渾渾噩噩。這個時候,如果依然能唱心中的歌給我愛的人,那麼何嚐不是另一種清澈,另一種永恒。
哪一天無喜,哪一天無憂。若離於愛者,無懼亦無憂。
沒有激情,就一切都無所謂。
總是可以帶著微笑看著滄海桑田。一切都變了嗎。也許是人心變了。其實,變化都是因為蒼老,因為我們不再青春。
因為不再青春,所以見過的悲歡離合就多,終於知道愛情不是生活的全部意義,知道世界上不是所有相愛的人都能夠在一起,知道不如意的事常常是十之八九。
於是不再敏感得傷春悲秋,不再動不動就死去活來,不再說話做事毫不留回轉的餘地。
於是常嘻嘻哈哈的打發掉很多東西,隻想快樂的事情,忘記那些不愉快的場景。不是強顏歡笑,隻不過是想一想,哪裏有那麼多放不開-----一轉眼青春過去了一轉眼愛情過去了一轉眼一輩子過去了。
青春,一定是需要毀屍滅跡的——當初那個仰天大笑:我左青龍,右白虎,老牛在腰間,龍頭在胸口;人擋殺人,佛擋殺佛的活寶小夥子一轉眼消失在季風中。
半年以後,黎天愛收拾好自己已經平靜的心情,準備徹底搬離這座傷城。黎天愛悄悄在鄭諾的遺像上留下一吻,眼淚劃過臉龐,摔在鏡框上,毫無遺憾的粉碎。
“你要我帶著你一起走還是留下來?”黎天愛微笑著把衣服放在行李箱裏,對立在一邊的鄭諾的遺像努努嘴說,“不是早想過去嗎?現在就走吧!”
說完話,黎天愛停下手中的活,坐在床邊,舉起鄭諾的遺像,低下頭,眼睛裏逼出狠狠的目光,輕蔑地笑了一聲就把遺像扔到行李箱中,頭也不回的蓋上蓋子,刷的拉上拉鏈,拍了拍說,“好好睡一覺吧,明天就到了!”
忽然瞥見身邊,昨天剛剛買的粉盒,用的是薔薇花做標誌,有著強烈的薔薇香氣,以至於在街上走著總覺得自己被薔薇花所包圍,後來才明白這豔靡的芳香從何而來,和黑色的包裝很相稱,魔女的魅惑。
金色薔薇花,英國皇室的徽標。
小時候聽說過那場慘烈無比的薔薇之戰,溫熱的血液澆灌了妖媚純潔的薔薇花,殘酷的美麗。
闔閭的名字竟然是光,光,我最喜歡的一個字,很同情他,館娃宮中的那人難道沒有為他留過一滴眼淚嗎?為了那人,他付出了自己的國家、人民、皇權,還有生命。
待我拱手河山討你歡,他不是一個好的統治者,卻值得我尊敬。另外一個人和他一樣悲慘,舍棄了世世榮華,卻也得不到一絲真心相待,琳琅妃啊琳琅妃,於心何忍。這世上能一直繁衍下來,生生不息的惟有一個情字。
情之毒,罪不可赦卻難割舍。
如果我們的關係裏沒有了情,我會快樂嗎?即使是千瘡百孔的情到時也會讓我感到力量吧!
再後來,很多事情就不再像從前那樣撲朔迷離,事實像一個從來不會輸的玩家,戲弄人間。
像我輩這般沒什麼經驗的新手自然會陷入其中,不能自拔,非要弄得頭破血流,方才罷休!
李煜說,林花謝了春紅,太匆匆。
我原本不喜歡這些憂傷的詩詞,我總覺得古人就是這樣——看見落葉就要悲秋,看見花謝就要傷情,看見夕陽就要歎息生命遲暮,可現在,我忽然覺出這些東西的好來,好像也沒有什麼其它的句子能概括人們在感悟中度過的年年朝朝歲歲。
一轉眼,太陽都變老了,何況這城市。
在寫這句話之前,我到廚房煮了一杯咖啡,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養成了這樣的壞毛病,總要等咖啡涼了才想起來要喝掉它,而鄭諾知道我最不能喝涼東西,我的胃不好,鄭諾說如果我不好好保養它,時間長了,它會伺機報複我。
現在我因為要寫這些可能別人一眼都不願看的爛東西,總是虐待我的胃,我真得很擔心有一天我也會支持不住,我擔心的不是我會不會死,畢竟我身邊的人在一年中已經先後有兩個人奔赴了死亡陣營,輪到我自己我也不會覺得有什麼驚訝,我隻是希望我能把這發生在2001年到2006年之間的事情一五一十的記錄下來,萬一我陽壽未盡,還可以有時間再回味回味。
作為黎天愛本人,我實在有些不討喜,我決定真實地記錄我和我周圍的生活。
不知道我的朋友會不會因為我未經許可而暴露了他們鮮為人知的隱私而和我對簿公堂,雖然我已經隱姓埋名。不知道夜色的淒涼會不會給我一些前所未有的創作靈感,不知道飄散的雪花會不會讓我暫時忘記那些最痛的傷口而有勇氣繼續寫下我最幸福和最不幸的曾經。
又下雪了,倫敦的冬天有和北京一樣的大雪,我總能在街道上找到曾經在北京時那種欣喜和惆悵。
不知道伍子在這樣的冬天還能不能想起曾經我們一起把酒言歡的日子,他說如果我喜歡,他每年都會陪我一起過年,可今年他食言了,如今他去了另一個更南一些的城市。那是個他喜歡的城市,豐富多彩的夜生活和永不疲倦的鬧劇輪番上演,最主要的是——他已經在那裏找到了自己的歸宿。
也許此刻他正為一個聒噪的甲方搞得焦頭爛額,又或者一個人躲在家裏安靜得看電視,我猜不到了,他是個讓人興奮的小子。不過我想他一定因為今年不能和我一起過年而感到失落,所以我忽然很想笑。
我們的節日有紅的似火的燈籠和滿天的大雪。
對麵的燈籠紅得一塌糊塗,像熊熊燃燒的大火,它成了我和伍子在一起的那些日子中最生動的畫麵。
抬起頭來,我放眼眺望城市更遠的地方,我看著街道上飛奔的汽車卷起了紛飛的落雪,心中一陣空虛,這城市是不是太大了,大得就算我在這城市生活一輩子,也不能理解它。
霓虹燈依然交替閃爍,看不到遠山誰在憂傷,卻總能聽到她歌聲的淒涼,謝盡了所有鉛華,對於一個迫切想要融入它的外鄉人,這城市始終不能變得令人親近,它總是站在高聳入雲的地方,任什麼人也不能從它那裏得到一絲慰藉。
離開那個悲傷的城市就以為自己能夠離開那些悲傷的故事,誰知道悲傷的人永遠留著悲傷的回憶。
城市是有生命的,誰發生了什麼事,它都知道,就像我的故事,現在還能聽見它用爛漫的雪花散落著我一輩子都不願承認的事實。
事實上,我也一直在控製自己的情緒,盡量使自己能更真實的存在於我的記憶中,不過回頭看來,人總是有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我宣揚的本能,我還是沒能把自己寫得更壞一些,也可能我真的隻有這麼平淡,還不到壞的境界。
想當初,鄭諾說我年輕,一晃十年過去了,我依然孑然一人,滿臉寫著來無牽,去無掛的頭彩模樣。
有時候真不明白自己老在擺什麼譜,裝作很清高的樣子,其實過好自己的生活才是王道,管什麼宇宙和衛星呢?
我其實挺討厭自己裝腔作勢的調調,討厭自己在辦公室裏謙恭卻虛偽的微笑,討厭自己和記不住名字的人假裝熱情的打招呼,討厭穿一身端莊的香奈兒坐在會議室裏聽他們冗長煩躁的產品策劃和市場調查,我真是討厭極了,討厭現在這樣無牽無掛的漂泊,討厭生活太過上流缺少真實。
自從換了一家歡天喜地的外國鄰居,我就以為我早忘了那個和我一起蹲在天井裏抽煙的少年,可當我今天又站在夕陽中這散漫金黃色光芒的天井裏,我忽然明白,有些事,你越是想忘記,你就越記得牢,其實最好的辦法就是幹脆不要去強求。
跳舞吧,像沒有人欣賞一樣。
唱歌吧,像沒有人聆聽一樣。
去愛吧,像不曾受過傷一樣。
工作吧,像不需要金錢一樣。
生活吧,像今天是末日一樣。
我早就不抽煙了,小棵說煙這東西真的很傷身體,可他明明知道,卻還要一支一支不停的抽,這孩子真是太傻了,他以為自己這樣就會變成大人嗎?
孩子終歸是孩子,想法總是很單純,以為什麼事情隻要自己盡力就一定有結果,他怎麼知道不是所有事都是按自己的意願發展。
可我呢,其實是和他一樣的人,我很小的時候就學會了抽煙,我發現抽煙的時候,整個人都像生活在夢裏,在這個夢裏沒有城市中數不盡的壓抑和痛苦,在這個夢裏四周飄著香樟樹那種沁人心脾的甜味,在這個夢裏草永遠是綠色,生命總無止境。
那時的我簡直是煙不離手,我以為我總有一天會死在煙手上,沒想到,我有一天竟會為了一個孩子的一句話而戒掉這我曾經以為再也不能離開我的夢魘,可那個孩子,那個我曾經以為隻是個隨便什麼能和我一起抽煙解悶的小孩子,他把我當一生的摯友啊——可我直到他死的時候,才知道他的名字。
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會出現很多擦身而過的幸福和無助,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會有那麼多的感慨和抒情,每個人的一生中都會因為某個人或某件事而徹底改變她未來的道路,這也許就是人們總說的命途。
命途的好壞沒有本質上的差別,隻是經曆它的這個人是如何看待,看得輕鬆呢,他的生活就會更舒坦一些,看的沉重呢,他的生活就會更坎坷一些。
我以為我愛倫敦,我曾經以為我就算是死也要客死在倫敦,這城市的每一寸肌膚都讓我迷戀,有朝一日我真地到了那裏,我才發現,全世界,隻有一個地方讓我一生一世都不能割舍,全世界隻有一座城市讓我一生一世都不能忘記。
北京啊北京,你總是能載滿了我對生活所有的感慨和憂愁,你總是容納著我對你所有的期待和寄托,像一種不斷上升的力量,把我的夢想高高的托起,對著那叱刹風雲的太陽驕傲的抬起我的頭。
日升月沉,草木枯榮,在這萬家燈火的夜晚,所有的如煙往事忽然化作了這些曾經清晰得毫發必現的回憶。
想起那時候,我們都會在雪夜從溫暖的被窩裏被偉大友誼拖起來去喝酒去傾聽心事。
可愛情和友誼一樣弱不禁風,嬌貴脆弱,總是容易惹旁人羨慕和嫉妒,在上麵稍加一點閑言碎語就變得一錢不值,一無是處。
它是人生裏最後一根救命稻草。我們卻抓不住它。我們用它生火取暖,卻引火上身。如果愛情幹了,我們就不會再被烈火灼痛,卻早已被烈火燒得麵目全非了吧!
今天,我又踏上了北京的路。坐在出租車裏穿越這個自己熟悉的唯一可以依靠的城市。雖然它氣候惡劣得有些喪盡天良,但是,我在這裏成長,這是我的故鄉和我的根基。
今天的天氣很好。我想象著我們還像孩子一樣挽著手在街頭隨意的溜達。
大家互相恩愛著,誰也不會再甩開誰的手。
可是,你還愛我嗎?
可是,我還有機會愛你嗎?
每個人都生活在一個說大不大,說小不小的圈子裏。誰都逃不了生活中的瑣碎和煩惱,工作的壓力,經濟的拮據,不斷上漲的稅單,窗外施工隊沒完沒了的噪音……然而隻要有希望,日子就不會那麼無聊,隻要她經過的街道,有熟悉的白蘭花味道,即使我隻是投射在圍牆上麵的蒼白的影子,也令我對將要麵對的每一天充滿激情。原來喜怒哀樂全在一念之間。
當習慣變成愛時,我卻仍然以為那隻是習慣。
過去的悲傷,我早已遺忘。可以遺忘的,都不再重要了。就像很多年以後,我再次站在北京鏽跡斑斑的老護城河的圍欄邊,再次走在當初洋溢著我們歡笑的校園的甬道上,再次坐在37路公共汽車的窗戶邊看著流光溢彩的城市,再次一個人孤獨的行走,再次點燃那根摩爾香煙——
——淚流滿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