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4章 春華秋月愛情美三尺白絹空餘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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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出這個念頭,竟然不覺得自己荒唐了。也許是因為看過了別人愛情的幸福,也許是因為經曆了自己愛情的痛苦,更也許是因為芸芸眾生的愛情故事讓我不知所措。
愛情,究竟誰來為權?一紙婚姻、海誓山盟……在這個人人維權的時代,似乎沒有人能給愛情一份保障。
是這世界變化快吧!曾經是“山無棱,天地合,乃敢與君絕”;曾經是“取次花叢懶回顧,半緣修道半緣君”;曾經是“執子之手,與子偕老”;曾經是“十年生死兩茫茫,不思量,自難忘”;曾經是“金風玉露一相逢,便勝卻人間無數”。
如今呢?五歲的男童說愛上了鄰家的小妹,初中生笑了;初中生說給心愛的女生寫了情書,大學生笑了;大學生說與同居女友度過了三年情人節,畢業生笑了;畢業生說沒房沒錢有老婆疼,丈母娘笑了。丈母娘說愛情不能當飯吃,女兒哭了。
愛情變了滋味,沒有柔情似水、為伊憔悴的情,沒有心有靈犀、生死相許的意,更沒有朝朝暮暮情癡般的真。
愛情變成了什麼?似乎是在品嚐苦酒時內心的一絲酸,自己臆想為甜;又似乎是在莊周蝴蝶的夢中不停的奔跑,忘記了勞累。當一切成空,一把辛酸淚,一捧碎心腸,肝腸寸斷,及近瘋狂之時,別人不會奉之為“情聖”,而是“bt”。
蒼天作證,愛情的路有多長,有多遠,我都願意去追。消費愛情,不是用金錢,而是用整個身心。茫茫人海中唯一的我,唯一的你,心甘情願的奉獻自己,這筆高昂的費用沒有換來等價的愛情,滿腹的淚水埋了長城,卻淹不了你的心。
誰來為愛情保價?誰來為愛情維權?
消協不管,世人不睬,父母不理解,唯有我,在這個消費者權益日,寫下這點癡語,送與有情人,送與傷心人。
但願,愛情在每個人的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