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 清朝史料 第56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2908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肇基王業
清朝以明神宗四十四年丙辰,太祖始俯順諸貝勒大臣恭上尊號,建元天命。太宗嗣位,建元天聰。天聰九年,以收服察哈爾全部,獲曆代傳國玉璽,明年四月,始建國號曰“大清”,改元崇德。國人初尊太祖為聰睿貝勒,至天命九年,恭上尊號曰“覆育列國英明皇帝”;太宗崇德元年,群臣恭上尊號曰“寬溫仁聖皇帝”。昔成周豳岐創業,太王王季,猶待追崇;不若清朝天造經綸,戡亂攻昧,當洪基俶建之初,已赫然有撫中國、子萬民氣象也。
太宗伐明
天聰三年,太宗以明國屢背盟誓,親統大兵征之。入洪山口,克遵化城;遂由薊州進規燕京,駐營城北土城關之東;複移駐南海子,距關廂僅二裏。諸貝勒請攻城,太宗諭曰:“朕仰承天眷,攻城必克。所慮者,倘失我一二良將,即得百城,亦不足喜。”遂止弗攻。
用洪文襄
鬆山既破,擒洪文襄歸。洪感明帝之遇,誓死不屈。太宗命諸文臣勸勉,洪不答。益厚遇之,至解貂裘以賜。久之,洪歎曰:“真命世之主也!”因請降。太宗大悅,即日賞賚無算,陳百戲以賀。諸將皆不悅,曰:“洪一羈囚,何待之重也?”太宗曰:“吾儕櫛風沐雨者,欲何為?”眾曰:“欲得中原耳。”太宗笑曰:“譬諸瞽者獲一前導,安得不賀也!”眾乃服。
開國方略
天命十一年,設八旗大臣。天聰二年,定文館職司。五年,設六部。六年,定城守官三年考察之例。八年,定八旗職官名。十年,更定內三院。崇德元年,定內院官製,設都察院。二年,設八旗議政大臣。三年,設理藩院,定部院製。八年,設禮部蒙古理事官。此清朝澄敘官儀之始。
太祖乙卯年,定八旗軍製。太宗天聰三年三月,定軍例於外藩;八月,定行軍賞罰例。五年,定出征軍製。崇德八年,定軍律。此清朝整敕戎行之始。
天命五年六月,設納言之木於門外。天聰五年,令貝勒大臣盡直言諫。此清朝下詔求言之始。
天命二年,令詳慎訟獄。天聰九年,禁徇私枉斷。崇德五年,肆赦。此清朝明刑弼教之始。
太祖乙卯年,令群臣舉賢才。五年,令貝勒大臣子弟就學。三年,授舉人生員官階,優免丁役。此清朝興賢勸學之始。
天聰六年,行新定朝儀。崇德元年,行太廟薦新禮。三年,諭禮部申明禁令。八年,定內外相見禮。此清朝班朝肅廟之始。
太祖甲寅年,令國人屯田曠土。太宗天聰九年,禁濫役妨農。崇德元年,禁屯積米穀,令及時耕種。二年,令各屯堡及時勸農。此清朝重農貴粟之始。
天聰元年,發幣賑饑。二年,發幣資民嫁娶。崇德二年,諭貸粟資民。六年,以歲歉諭行備荒事例。此清朝孚民生之始。
天命八年,勖群臣勤職。十一年,勖諸貝勒毋習逸樂。崇德二年,諭諸大臣勤修國政。七年,諭諸王貝勒勤修政事。此清朝誡諭臣工之始。
以上九則,均見《開國方略》。清之祖宗,一隅肇造,業業兢兢。當周綿商之始基,已姚典姒謨之畢備。考其時,正明國末造,君臣煬,百度浸弛,無複綱紀。興亡之故,蓋不待入關定鼎,而早可了然矣。
攝政王招降漢人檄文
太清兵五月初一日追賊至京,出示雲:“大清國攝政王令旨,諭南朝官紳軍民人等知道。曩者我國欲與爾明和好,永享太平。屢致書不答,以致四次深入,期兩朝悔悟耳。豈意堅執不從,今被流寇所滅。事屬既往,不必論也。且天下者,非一人之天下,有德者居之;軍民者,非一人之軍民,有德者主之。我今居此,為爾朝雪君父之仇,破釜沉舟,一賊不滅,誓不返轍。所過州縣地方,有能削發投順,開城納款,即與爵祿,世守富貴。如有抗拒不遵,一到玉石不分,盡行屠戮。有誌之士,正幹功名立業之秋。如有失信,將何服天下乎?特諭。”
金之俊限製滿洲法
金之俊,江南之吳江人也。明時,官兵部右侍郎。流賊李白成陷燕京,之俊不能死,被夾拶甚苦。迨清兵入燕京,之俊又降,仍原官。旋由尚書而為內院大臣,拜大學士。康熙元年,始以予告致仕。越八年乃卒,諡文通。蓋之俊之效力於清廷,凡十有八年,開國方略,鹹出其手,當因當革,條理井井,故時人謂之語曰:“從明從賊又從清,三朝元老大忠臣。”蓋醜之也。然聞其投降時,先遣人謂多爾袞曰:“我有十事,當與爾要,爾能悉從,則我降;不則有死而已。”多爾袞令召至,叩其故。之俊曰:“茲事於滿洲則無損,於漢人則甚願。爾如許之,將以不從者而餌其從,某度江南不難下矣。”多爾袞複願聞其詳,之俊乃提“十不從”之綱曰:“男從女不從,生從死不從,陽從陰不從,官從隸不從,老從少不從,儒從而釋道不從,娼從而優伶不從,仕宦從而婚姻不從,國號從而官號不從,役稅從而語言文字不從。”多爾袞皆允之,於是之俊降,旋得參機密。又聞當時定製:凡旗人不得經營商業,王公不得私離京城,內閹出宮者斬。若斯之類,皆之俊輩為之謀也。後高宗始悟其詐,大恨之,欲盡改革,又以其皆祖製不敢動,乃廁其名於貳臣傳以泄憤焉。
清世祖之收拾民心
世祖既登極,冊封多爾袞為叔父攝政王;又建立豐碑,紀其功績。猶恐民不忘明,乃施籠絡民心之術。約舉之有數端:一為明思宗崇禎暨帝後妃發喪成禮,自長陵以下十四陵皆設官典守。一明官吏降附者,各予升級,仍令視事;朱姓諸王,亦仍其王爵;明之職官紳士曾殉國難者,給予諡法及優恤諸典。一被斥官吏非犯贓者,及士為清望所歸,並隱居山林而才德可稱者,皆征錄用。一蹂躪之後,有鰥寡孤獨,及乞丐街市者,皆給糧養之。一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餉、練餉、剿餉諸名目,盡行蠲免;明季廠衛之弊政,亦一律除之。一官製衣服,暫用明製。凡已附於清廷之民,所以不遽反抗者,蓋由於此。
裁抑宦官之始
順治元年,定鼎頒詔,賜廷臣宴。有內監數輩,先行拜舞。奉諭:朝賀大典,內監不得沿明製入班行禮;從戶科給事中郝傑請也。清之裁抑宦官,自此舉始。(按:郝公並請複牙牌舊製,照品級懸帶。)
廠衛
衛與廠之設,皆起永樂中。其時事權,盡歸閣部;間有所監督收考,則付之廠衛。後二百年,閣與衛皆廠之私人,衛附廠以尊,而閣又附衛以重。清流之禍慘烈,為前古所無。順治初年,議複設廠。北平張國獻時在垣中,上疏極論其弊,事乃寢。真定梁相國雲。
方國安敗降
乙酉六月,清兵至杭州。潞王常淓、張秉貞以城降,兩浙風靡。總兵王之仁守定海,上其印。都督方國安,自杭走金華,與朱尚書大典合兵。尚書以方兵剽詐,不許,遂相持。會山陰太學鄭遵謙倡義兵,熊少卿汝霖、孫職方嘉績應之。寧波則刑部員外郎錢肅樂,浙東響集,迎魯王於台州,西築土城守江。國安東下富陽,其下分屯金村嶺、朱橋。其屯朱橋,則國安兄子元振也,號土漢營大總,兵萬餘,船五百餘,沿朱橋列柵至轉塘口,左江右山。或說之曰:“山路莫要於西溪,而橫山大嶺扼其衝。旁多間道,叢竹可伏兵。從此距營二裏,為清風亭,以千人據之。且西接五雲天竺,可俯瞰杭州。益將疑兵連合江東,縱複不利,豈能越險薄我營哉?”元科不以為然——元科亦國安兄子,戎旗營三總也。八月,元科以三千騎直趨六和塔,明日戰於清風亭,江東兵莫敢登岸。越三日,清兵自六和塔來攻,國安浮江,身自督戰。自晨及晡,國安失利。清兵覘橫山、清風亭俱無伏,九月既望,以八百騎自清風亭,五百騎自橫山,夜去營一裏,乘勢奪橋。橋逼塞門,守兵皆走。元科手斬數人,攖柵力戰。清兵登廟山,望柵中白牆不相屬,遽發炮,牆傾,大呼馳入。方兵大潰,僅得及舟而遁。遂焚其柵,自是國安不複能渡江。丙戌五月,大將軍貝勒孛羅至西興,荊國公將走台州。馬士英以許封西平王,勸國安降,逐解甲。後與元振俱被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