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 花重錦繡滿風都  第十章 山光物態弄春暉(三)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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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豈有此理,怪不得災情無法得到根除甚至是緩解,朝廷撥下來的銀子,都進了這幫狗奴才的口袋裏。而籌點款子卻推三阻四,個個腦滿腸肥,還惺惺作態,在本王麵前哭窮。”一豐神如玉的男子氣憤的將手中的賬簿甩到地上。“看來這一遭是來對了。”
    “殿下,這氣也不是辦法啊,曆來這官場上貪汙是難免的。”說話的是一中年男子,手搖紙扇,氣定神閑地對這麵前怒氣衝天的淩說道。
    “要不是這次水災遲遲得不到緩解和救治,皇城之內大量湧現災民這事兒沒準就真的給這麼蠻過去了。”淩似乎有點平靜下來,但看的出來,火氣還是很大。
    “但據我所聞,這次賑災的款項涉嫌貪汙的官員很龐大。”依舊是不疾不徐的語調。
    “樓先生,這才正是我煩惱之處。”淩歎了口氣道,“不查,朝廷的銀子就白白祭了這幫狗奴才的五髒廟。查,這其中牽扯之大,沒準會動搖整個朝廷。”
    樓先生依舊麵帶微笑,搖著手中的紙扇,“爺,事有輕重緩急之分,當下,我們的任務是解決這災情,好回了皇上。至於這貪汙一案我們大可以押後再審。”
    “先生一語驚醒夢中人,淩真是該死,不過要讓他們心甘情願奉上金銀也絕非易事,不瞞先生,日前,淩就••••••”想起那日在天香樓竟被鄉紳敷衍打發,淩心裏就不免一陣火。
    未等淩講完,樓闕就接到,“王爺不必擔心,正所謂車到山前必有路,船到橋頭自然直,不出所料的話,樓某推算稍後既有貴人相助。”仍就一副氣定神閑。
    “殿下,門外有一小娃說是為一路人向爺呈信一封。”說著,這名清瘦小生將手中的信遞上。
    淩疑惑的展開信,隨即大喜,“先生果然未卜先知。小路子,備好了,隨爺今夜去醉清風。”
    “奴才曉了。”說罷,那清瘦小生退出了客廳。
    
    “瑾,你說淩此行會有收獲嗎?”天香樓包廂內,月問。
    “你說呢?淩這個人向來心思細膩,而且身邊還有個樓闕。”瑾不緊不慢的說道。
    “樓闕,這名字怎麼這麼耳熟啊?”說話的是應朗。
    “樓闕,二十年前名滿京都的謀臣,此人上知天文下知地理,學富五車,老爺子曾以國相之職三邀而無功而返後,此人就憑空消失了,有傳聞他已經死了,可就前些日子又有傳聞他出現在風都。”瑾解釋了應朗的疑問。
    “哦,就他啊,就是月前陣子聽說他在風都就前來尋訪的那個謀士啊。”應朗突然想了起來看這瑾,不以為然的道。
    “老爺子都不容小覷的人物,我更不會掉以輕心。”瑾放下手中的茶杯,“隻是不明白的是,我尋訪幾次都見不得他的廬山真麵目。淩安行程和時間計算,在加上探子所報,根本沒機會見到樓闕。怎麼就一夕之間,就成了他的幕僚。”
    “我們先別管那個姓樓的啦,到底你說淩會怎麼處理這次的災情?”應朗才不買樓闕的帳。
    “放心好了,暫時是不會有什麼行動的。”一旁默不作聲的藍月突然開了腔,到把應朗嚇了一跳。
    “月說的對,暫時淩是不會有什麼行動的,”謹緩緩說道,“如果我們低估淩的能力,就當他隻查到一些表麵的小帳目,那麼我們這些真正遊在深海裏的大魚自然沒什麼危險。就算淩已經開始注意到潛在深海之中的威脅,但也會因牽扯之大,範圍之廣,勢力之大而慢慢的布下網,一點一點的侵蝕。所以不管怎麼樣,暫時是不會威脅到我們的,而且想查出月才是始作俑者,也絕非易事。
    再說老爺子派他賑災一案,雖然因貪汙受到了極大的阻滯,淩怎會不明白老爺子也深之其中的苦,但依舊要風風光光的把這災給賑下去。這會兒,淩籌錢已是一個頭,兩個大,那裏來的閑工夫管別的。”說著,突然話鋒一轉,“月,吩咐你的事辦了沒?”
    “早交代下去了,大皇子要籌錢,一概托。”月懶散的回到。“日前,以經在天香樓碰的一鼻子灰。”
     “那今晚,咱們還去醉清風嗎?”應朗詢問這瑾,想想上午吃癟,心裏就有些不平,憤憤地道,“那該死的茶!”竟然大街小巷隨便那個茶攤上都是。
    “去,怎麼不去,那裏越發有意思的緊了。”一抹微笑浮在瑾的嘴角。“更何況,今夜是涼城一年一度的‘博美人’,如此盛會不去豈不可惜。”
    ‘博美人’是我想出的噱頭,原本是在涼城總店開業之初作為廣告隻用,卻沒想到效果異常出奇,並盈利豐厚。四年前,當我們擁有第六家分店時,我將涼成總店每三個月舉行一次更為每年一次,以示其的隆重,而其他分店,則示情況而定,一般每當人員調換之後舉行,規模相對較小,而針對的消費者大多數也僅僅是當地官紳。但涼城總店卻不同,每年吸引的可是五湖四海慕名前來的有錢的主。幾番折騰下來,‘博美人’竟最後成了涼城每年四月的盛會。
    ‘博美人’顧名思義,即靠運氣外兼財氣博一博,看能否抱得美人歸。規則很簡單,當今年被博的美人向世人展現才藝之後(在這之前有一係列的歌舞表演,說白了就一歌舞晚會,而壓軸大戲就是美人的才藝展示),由眾色狼在自己的名帖上寫下一個價碼,投入專用木桶中,現場馬上博貼。出價唯一且最高者獲勝,每年底價皆為白銀一百兩,而所博的價格必需是底價的倍數。最吸引人的是獲勝者隻須支付所博金額的一半,未博到者並不需支付銀兩,反是價格最低者要繳納所寫的金額的全部。
    為了好管理,及不造成混亂,當日,我會將總店劃分為三塊區域,即中間的表演區,緊鄰表演區的博主區,和外圍供普通百姓觀賞的觀賞區。群眾輿論才是在這古代最重要的傳播媒體,再說獨樂樂不如眾樂樂,何樂而不為。須說明的是進入博主區的需交五十兩銀子,並領取特製的名帖,並可帶同一名仆人進場。一旦進入博主區,便一定要參加博美人。
     但實際上,當晚沒撈到好處的在座隻有出價最低者一位,或是並列最低的人,其他人除了門票以外,不費分文還可以欣賞一場美輪美奐的表演,所以大家也都欣然接受了這種看似不是很公平的遊戲規則。畢竟能進的這博主區的,非富即貴,有頭有臉,誰都不會為這對於他們不痛不癢的的銀兩駁了自己的麵子。也深深的闡釋當集體利益大於個人利益時,個人必須服從集體這一深刻原理。
    我們卻收益非淺,門票,博金,獲勝得博主因興奮甩出來的大筆小費再加上因這活動吸引來的客群在‘博美人’結束後留下來繼續消費的額外收益,就兩個字可以形容我的激蕩的心情。
    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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