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ES學院 第3章 IES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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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S----Independent-Equal-School,學校位於國內某座經濟發達城市裏頭,占地約7500畝,目前校內學生約一萬人,教師、教授約一千人,其他職工約六百人,管理級人員約一百五十人。
IES由財經界、教育界、法律界、政界的某幾個頂尖人士出資成立。其校史不過9年而已。
IES不僅有初中、高中,還有大學部,可以直升。學校招生是公平的,任何學生隻要通過本校的入學考試即可成為本校的學生。
IES最有特色的是內部的製度。
學生司法委員會,獨立於IES中,與行政部門分離,在校園中代表公正、平等。學生司法委員會通常處理學生與學生之間、學生與學校之間、行政與司法部門之間的糾紛。其組成人員必須全是學生,並且不僅是成績頂尖還應是道德操守優秀,具有一定領導、組織能力。
處理案件時,學生司法委員會必須預先組成陪審團。陪審團人員必須以單數出席,共七名。分別由學生司法委員會、學生會、研究生會、學術委員會、教師、行政人員、普通學生中各選一名代表組成。另外,包括一名後備人員。普通學生以自願為原則申請,然後通過抽簽選出。普通學生被選上後,不得再次申請成為陪審團一員。
被審議的學生和司法調查官擁有“絕對異議權”來排除可能對自己不利的陪審團候選人,以保證陪審團公平公正地工作。
另外,被審議的學生可選擇自辯,亦可選擇模範生會人員為自己辯護。
模範生會人員以操守、道德為首要條件,並且能言善辯,受學生崇拜。
IES的核心等級是“皇室”人員,這是模仿英國英王“統而不治”、“臨朝而不理政”。其人員代表學院學生參加校內校外的宣傳或會議的行動。
“皇室”人員雖不能幹預各級組織,卻是校園精神象征,有權解散校園組織(學生司法委員會、學生會、研究生會、學生委員會、社團……),卻聽從行政部門和學生會下達命令。
“皇室”人員的解散校園組織由董事會授權,與日常活動和任務由行政部門和學生會下達並不發生衝突。且“皇室”人員由校花、校草、著名教授還有董事會的人組成。人數一般為5人。校花、校草的功能有點像公關部門和宣傳部門。
原則上,任何一個學生都不能兼任超過一個組織的職務,可兼任同組織數個職務。這也是分權製衡的原則。
本校還有一個奇怪的現象,男女比例嚴重失調。平均每25個男生,才有一個女生。這也是IES學院在招生的時候,規定了這個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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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章可能過於繁雜,以後我會陸續在章節中說明。這個背景,是根據《學生司法憲章》和英國憲章模仿出來的。
這也跟我現在學的專業有關。學以致用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