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成親眷  第二十三章提議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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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宋春花見米洛今日采了牛肝菌回來,臉色總算沒那麼臭了,隻是還是嫌棄的說道“怎麼就這麼點,不會是被你偷偷藏起來了吧?”
    對於宋春花的懷疑米洛可不會心虛,非常淡定的說道“娘,我想藏也要有地方藏才行,而且我又不能去鎮上藏起來有什麼用也不能賣。”
    宋春花想想也是,終於相信米洛沒有藏東西隻是運氣不好罷了,於是嫌棄的擺了擺手打發他去廚房做飯去了。
    連續兩天去山上,米洛擔心去的太勤快會引起宋春花的懷疑。所以第三天的時候米洛就沒上山了,老老實實的去洗衣服做家務。中午趁著宋春花午睡,米秀兒出去找同伴玩耍的時候偷偷去了村口不遠處的大樹下。
    米洛遠遠的看見齊飛揚已經站在大樹下,趕忙小跑過去,因為跑的有些急停下來的時候還有些喘,淡笑著說道“抱歉齊大哥我來晚了。”
    “沒有,是我來早了,這裏是二百六十枚銅板你數一數。”齊飛揚從懷中摸出幾串銅板遞給米洛,隨後解釋道“兔子雖然挺肥的有五六斤重,而且還是活的但到底隻有一隻。酒樓看不上,一般的老百姓嫌太貴,最後我是找上了鎮上一些大戶人家最後以肉三十文一斤皮五十文賣給了一戶人家。那戶人家的下人見我帶的牛肝菌也挺新鮮的也都給收走了,最後一共得了這二百六十枚銅板。”
    鄉下人都覺得鎮上人有錢,實際上也隻是一小部分人比較有錢罷了,大部分人都隻能勉強保證自己的溫飽罷了。隻是他們比起村子裏的村民們有一套在鎮上的房子,能夠在鎮上安家落戶罷了。
    兔子身上雖然大部分都是瘦肉,但野生的兔肉比較筋道有嚼勁,所以大家還是比較喜歡吃的。而且兔子的毛皮手藝好的還能做成暖手的手套,所以野生兔子還是比較受歡迎的。也因此野生兔子的價格比豬肉還要貴上一些,要知道豬肉大肥肉也就隻要十五文而已。
    不過這也有一個前提那就是兔子是活的,要是死的話最多就十文一斤,這也是昨日米洛焦急忙慌的將兔子送到齊飛揚家讓齊飛揚幫忙售賣的原因。
    米洛和上次一樣一個一個的數了過去,確認沒錯後臉上不由的劃過一絲喜色。二百多個銅板看似不多但在這個一個銅板能夠買一個素包子的時代已經不少了,一般三口之家一個月的夥食費也就幾百銅板罷了。
    “麻煩齊大哥了,這是之前說好的跑腿費。”村子裏一般去鎮上都是早上,齊飛揚幫著跑腿也大多在早上,很少有下午的。所以米洛知曉昨日齊飛揚肯定是為了他這兔子特地跑了一趟鎮上,之前說好的順路不要跑腿費這單獨跑是要給跑腿費的。
    齊飛揚一般跑腿費都是看東西多不多拿三個銅板到五個銅板,米洛卻直接給了十個銅板。倒不是米洛看上齊飛揚想討好他,純粹是昨日如果不是齊飛揚有口才有門路的話這兔子根本賣不出這價格,所以在米洛看來這十個銅板是齊飛揚應得的。
    齊飛揚看著米洛遞過來的銅板,眉頭皺起道“給三個銅板就夠了,又不重這太多了。”之前齊飛揚幫著村長家扛三十多斤的白菜去鎮上賣也就拿了五個銅板的跑腿費罷了,這一隻兔子和牛肝菌也有多重,在齊飛揚看來三個銅板就夠了。
    米洛也不跟齊飛揚客套直接就將銅板塞到了他的手上,笑著說道“要是隻是買牛肝菌的話我肯定不會給這麼多,但這兔子如果不是你口才好給推銷了出去,哪裏能賣的上這價格。”
    齊飛揚聽米洛這麼說心中思考了一下最後還是將銅板給收下了,倒不是齊飛揚托大,因為從小幫人跑腿的關係鎮上就沒有齊飛揚不熟悉的。而且因為從小在外跑的關係,齊飛揚的交際能力非常強,再加上讀過書的關係不說出口成章但說出的話不像一般人那般粗俗,所以哪怕是大戶人家的下人齊飛揚也能說上幾句話。
    昨日也就是齊飛揚將兔子拿去賣才有這三十文一斤的價格,要是米洛自己拿去賣的話,最多也就二十文左右。而且米洛自己去賣的話,他連那些大戶人家怎麼走都不知道,更別說敲開他們的大門了。
    米洛見齊飛揚收下了,也挺滿意的,要不然米洛總覺得欠齊飛揚一個人情。
    “齊大哥,你口才好而且對鎮上也熟悉就沒想著去鎮上拿些貨回來做點小生意嗎?”米洛真心覺得齊飛揚就這麼待在村子裏給人跑腿太可惜了。
    米洛的話讓齊飛揚心中一驚,又有些心動,但很快他就壓下了那一絲心動,搖頭道“我到知道去鎮上哪裏拿貨便宜,哪家貨好但是買賣不是那麼好做的,不說我阿爹還需要人照顧,就單單這做買賣的本錢我就拿不出來。”
    這幾年齊飛揚和昕哥子雖然努力賺錢存了幾兩銀子,但那是要給齊飛揚成親用的,家中根本拿不出多餘的銀子讓齊飛揚去做點小生意。

    作者閑話:

    這兩天基本沒怎麼去看比賽排行有些不敢看因為分數基本上都沒咋動彈,後麵追的又緊我覺得啥時候應該就能超過去了。也不知道為啥最近寫的幾本成績都不咋好如果大家有意見的話可以提出,我知道哪裏寫的不好才能改正是不,最後再求個枝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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