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200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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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臣回國了,卻不願回家效力。公公怒:“擰巴小子,是不是我生的?隨他去!”
他搬進臨時租住的單身宿舍那天,少卿正在外地,我開了幾小時的車去看他,帶去婆婆給他準備的一大包補品,夠他吃一整年,又幫他把全部東西收拾了一遍,在記事本上一一標記。
他不喜歡別人碰他的私人物品,自己又不願收拾,所以他屋裏總是堆滿箱子,需要什麼就臨時找。反正他記性好,永遠記得住東西放在哪兒。
我問:“紫嫣還好嗎?”
“嗯。”
“其實你沒必要為了瞞住我,自己受那麼大的冤屈,讓所有人誤會。”
“……”
“那個孩子……”
“與你無關。”
“但是與少卿有關,他的事就是我的事。”
“靜雅,女人還是傻一點比較有福氣。”
“其實……那孩子並不是紫嫣自己不要,而是你要求她……”
少臣的臉色變了,於是我知道我蒙對了。
這樣才合理。當初紫嫣主動離開少卿,但留下了他的孩子。
少卿當時離勝利隻差了一小步,卻選擇了放棄。公婆雖然容不下紫嫣,卻一定容得下他們的孫子或者孫女。而少卿卻不知道。
因為他將娶的是我,而這是我多年的心願,所以知道實情的少臣甚至無法阻止,隻能用網球砸了他兩下以泄憤。
然後他找到紫嫣,利用他在她心中的地位,勸說她打掉那個她本想留下的孩子。
所以他才會心甘情願地照顧她許久,心甘情願地為她背負惡名。他負她兩次,一次拒絕她,一次利用她,或許讓家人誤認為他倆有曖昧,便是他補償的一種方式。除此之外,無法再多。
我從來不是個聰明學生,數理化很差,成績中遊。可是我偏偏很喜歡做推理題,並且準確率高。理論上說,這不太合理。
我一度為此自豪。可是現在,我希望自己再笨一點才好。
“你相信嗎……其實我能容得下那個孩子,真的。即使那時少卿要回頭,我也能承受。你不應該讓少卿一直誤會她,這樣對她不公平。”我喃喃地說。
“溫靜雅,我請求你,永遠都不要讓我哥知道,那孩子並不是紫嫣自己不想要。紫嫣自己不會說,我也不會說。”
“你讓我一輩子背負著良心的罪嗎?少臣,你本來不需要為我做這些。”
“我不是為你一個人,我是為我們家。這世上的人對我而言隻分兩種,家人,還有外人。你不要為了外人而去傷害家人。”
“如果那孩子留了下來,那也是你的家人。”我衝動起來。
“大嫂。”少臣低低地喊了一聲。這是在私下裏他第一次喊我這個稱呼,“從情理上講,或許你覺得對她不公平。可是之前她接受了我爸媽的條件,如今她又接受了我的條件。這是她自願的交易,從形式上說,是公平的。你沒有對不起她,這件事你沒有任何錯。可是,如果你用真相再去傷害我哥一次,再去騷擾我爸媽一次,那就是你的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