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卷一:歃血梅花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7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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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冷風如刀,萬裏飛雪。卻已不是沙漠。
    望向在車中沉睡的李夕瑤那略略有些憔悴的玉容,李尋歡又向炭爐中添了幾塊煤炭。接著,從座位底下取出一塊鬆木,開始雕刻。
    刀鋒薄而鋒銳,他的手指修長而有力。
    起初的拙劣雕技經過這些年的浸淫早已純熟無比。因為十年以來,他雕刻的始終都是同一個人。
    十年,沒有一刻停止過對她的思念。終此一生,怕也不外如是。
    十年,他已不再年輕。
    或許真如李夕瑤所說,終有一天,他會後悔。
    他自角落中摸出個小酒瓶,灌了一大口酒,忍不住大聲地咳嗽了起來,忙伸手堵住了口,卻始終停不住從喉嚨中衝出的悶響。
    略顯擔心地望了李夕瑤一眼,卻見她不知道什麼時候已經醒來,一雙眸子似笑非笑地望著他。
    他尷尬一笑,將手中的酒瓶放了下來。
    自從他的肺落下了毛病,李夕瑤再不許他喝酒,但他經常如此偷喝,長此以來,肺病也越來越重。
    李夕瑤拿起那小小的酒瓶,在纖細的指尖旋轉遷眷著。半晌,唇邊溢出一抹輕輕的歎息。
    “在我死之前,你絕不能死,不是麼?”
    李尋歡微笑著,握緊了手中尚未完成的人像。
    “不錯。”
    雪,終於停了。
    這時,風中傳來一陣人的腳步聲。
    李尋歡怔了怔,掀開了那用貂皮所製的簾子,他實在很好奇,在如此寒冷的天氣裏,還有什麼人在這冰天雪地裏奔波受苦?
    他向外望去,立刻看見了一道孤獨的身影。
    這人走得既不太快,也不太慢。他雖然聽見了車響馬嘶聲,卻仿佛充耳不聞,似乎這世界上的一切都與他毫無幹係。
    寒風席卷著地上的雪沫,雪雖然已停下,但天空中卻仍揮舞著翩翩的雪花。
    但這人沒有打傘,也沒有戴帽子,寒冷的冰水沿著他的衣襟留下,打濕了他的衣領和襯衣。
    他身上穿著的隻是一件獸皮所製的,硝過的外衣。雖然很輕很薄,但穿著這種衣服,絕對不會暖和到哪裏去。
    他腰間插著一把劍。
    沒有劍鞘,便那樣隨隨便便地插在他的腰帶上,劍柄向右……嚴格來說,那並不能算是一柄劍,隻不過是一根鐵片,上麵釘了一個軟木所製的手柄,便像是個小孩子的玩具。
    李尋歡探出了頭,便可以清楚地看見他的臉。
    他堅毅的臉龐如大理石一般毫無瑕疵,但麵上卻沒有絲毫表情。他望了李尋歡一眼,便轉過了頭去,仿佛對任何事都毫不關心。
    李尋歡笑了,他發現這名少年,實在是很有意思……他推開車門,柔聲道:“上車來罷,讓我載你一段路。”
    車外天寒地凍,車廂中卻有溫暖的炭爐,柔軟的貂皮墊子。這種誘惑,幾乎是任何人都無法拒絕的。
    但那少年卻似乎沒有聽見一般,竟連看都沒有看他一眼。
    李尋歡皺起了眉頭,躍下了車來,望著那少年已凍得發白的雙手,淡淡道:“上車來喝口酒吧,在這種天氣裏,喝口酒絕不會有什麼害處的。”
    那少年終於回過頭來看著他。
    他冷冷地開了口,道:“你是傻子麼?”
    李尋歡怔住。
    他從未想到,那少年竟然會說出這種話來。
    他沉默了片刻,忽然笑了,道:“自然不是。”
    那少年冷冷道:“你既然不是傻子,為什麼要請一個陌生人去你車上喝酒?”
    李尋歡柔聲道:“在這種天氣中,你若再不喝一口熱酒,恐怕就要受寒了。”
    那少年道:“不是我自己買的酒,我從來不喝。”
    李夕瑤冷眼旁觀,忽地笑了笑,道:“這並不是施舍。”
    那少年望了她一眼,閉口不語。
    李尋歡凝視著他,忽然笑了,道:“好,我不勉強你,那等你有錢買酒的時候,可以請我喝一杯嗎?”
    那少年瞪著他,在李尋歡以為他要開口拒絕的時候,少年冷冷開了口,道:“好。”
    李尋歡大笑,抱起李夕瑤一躍上車,心情似乎也好了很多。
    馬車,繼續在雪原上飛馳。
    李尋歡又拿出了那隻酒瓶,看了李夕瑤一眼,又將酒瓶放了下來。
    李夕瑤目中閃過一絲笑意,柔聲道:“既然開心,便少喝些吧。”
    李尋歡笑笑,喝了一口酒,又大聲地咳嗽了起來,邊咳邊笑道:“你可曾見過如此奇怪的少年麼?我本來以為他心裏已飽經滄桑……”
    “他隻是個倔強的孩子罷了。”李夕瑤淡淡接過了他的話,凝目向窗外望去。
    她似乎想起了什麼,忽然笑了,道:“我突然覺得,我們一定還有緣再見的。”
    小鎮上的客棧並不大,這時住滿了被風雪所阻的旅客,顯得分外擁擠和喧鬧。
    李夕瑤皺了皺眉,她並不喜歡熱鬧,甚至,有少許厭惡。在一段時間內,她甚至連別人的觸碰都無法忍受,雖然經過這十六年的朝夕相處,現在的她已習慣了與李尋歡和那虯髯大漢的接觸。但在這種環境中,還是會令她感覺到不舒服。
    李尋歡望著她微微蒼白的麵色,擔憂地蹙起了眉,道:“這種天氣,這種地方,沒辦法找到更好的客棧了。”
    李夕瑤淡淡一笑,道:“不要緊。”
    那虯髯大漢走了進來,站在他身後,道:“南麵的上房已經打掃幹淨,少爺小姐隨時可以休息。”
    他沉默了一下,忽然又道:“金獅鏢局也有人住在這客棧裏,像是剛從關外押鏢回來。”
    李尋歡仿佛終於有了一點興趣,道:“想不到在此地竟然能遇見老朋友……押鏢的人是誰?”
    虯髯大漢道:“是‘急風劍’諸葛雷。”
    李尋歡不禁失笑,道:“看來‘金獅’李迪確實是老了,恐怕已經金盆洗手了罷?關外之路,頗為凶險,憑諸葛雷的本事,居然能保得鏢不失,倒也是奇事。”
    他轉頭向那虯髯大漢道:“叫小二將飯菜送到房中,我們在房中進食。”口中說著,眼睛卻一直盯著前麵那掩著棉布簾子的門,仿佛在等待什麼似的。
    李夕瑤微笑道:“不必了,就在這裏就好……中原不比關外,這種環境,我遲早要習慣的。”
    她淡淡笑了笑,道:“而且,你不是還在等人麼?”
    李尋歡輕輕歎了口氣,道:“你當初不該跟我離開,如今,也不該跟我一起回來。”
    李夕瑤淡淡道:“自我出生至今,我還沒有後悔過自己的決定。”
    李尋歡笑了笑,不再說話了。
    三人在角落找了張桌子坐了下來,飯菜很豐盛,李夕瑤卻沒什麼胃口,輕輕咳嗽了幾聲,麵容更加地蒼白了。
    仿佛受了感染一般,李尋歡也忍不住咳嗽了起來。
    然後,他就看到三個人從後麵的一道門走進了這飯鋪。
    這三個人說話的聲音都很大,胸膛都挺得很高,像是生怕別人不知道他們就是“金獅鏢局”的鏢頭。如果有可能,他們甚至想將那鏢旗插在頭上。
    李尋歡認得其中那紫紅臉的胖子就是“急風劍”,但他卻似並不願意讓對方認出自己,便又低下了頭,去雕刻手中的鬆木。
    諸葛雷的眼光一轉,卻停在了李夕瑤臉上,對自己的同伴笑道:“那姑娘長得那般標致,卻配給這樣一個癆病鬼,著實是可惜。”
    聲音不大,卻足以讓李尋歡三人聽見。
    那虯髯大漢麵色一沉,便要上前,卻被李尋歡阻止了。
    另一名鏢師嬉笑道:“那倒也不見得,這姑娘雖然漂亮,身體卻也似乎差得很。多半是這二人每日……”聲音漸漸低了下去,幾不可聞,接著三人一同大笑起來。
    李夕瑤看似麵色冷淡,握著茶杯的手,卻已在微微顫抖。
    李尋歡緊緊皺起了眉,輕輕握住了李夕瑤的手,他雖不願透露身份,也並不在乎眾人詬病,但那些人的話中既然涉及到了李夕瑤,他便不能再裝聾作啞下去。
    那虯髯大漢見李尋歡不再阻止,重重一哼,剛要上前。隻見那厚厚的棉布簾子突然被風卷起。
    兩道人影飄了進來……他們的身法竟似比雪花更加輕盈。
    但他們的容貌打扮,卻著實令人不敢恭維。兩人都披著鮮紅色的披風,麵頰枯瘦蒼白,但目光卻狠毒而銳利。
    這兩人的容貌極為相似,隻不過左麵的人臉色蒼白,右麵的人卻臉色漆黑……這兩人竟似是一對兄弟。
    他們的目光緩緩掠過每一個人。最終停留在了諸葛雷的麵上。
    諸葛雷在他們陰霾的目光注視下,隻覺得全身發冷,仿佛自己已成為了響尾蛇口邊的獵物。
    幾乎每一個人的目光都落在這兩人的麵上,他們的衣著打扮、神態行事,的確是極吸引人。
    但李尋歡卻是例外,他的目光直直越過了兩人,停留在那門簾之上,仿佛那門簾上突然長出了花兒一般。
    方才門簾掀開的時候,他已經看見了那名少年。
    那少年已不知道在門口站了多久,全身都已經濕透……他就像是一匹孤獨的狼,雖然戀眷著屋內的溫暖,卻又畏懼著耀眼的火光。
    因此他既舍不得走開,也沒有膽量闖入門內的世界。
    李尋歡輕輕歎了口氣,目光才轉到那兩人的身上。
    他們兩人一齊緩緩地脫下了披風,動作整齊劃一,便像是習練過許久一般。
    然後,兩人一齊緩緩地走到了諸葛雷的麵前。
    他們居然連步伐的節奏都是一樣的。
    諸葛雷的麵色已經發白,站起來勉強笑道:“兩位高姓大名?恕在下眼拙……”
    “碧血雙蛇!”
    這兩個字,宛若魔咒!
    近年在黃河一帶,若論起心之黑,手段之辣,實在很少有人能在這“碧血雙蛇”之上,聽說他們身上披的那件紅披風,就是用鮮血染成的。
    在關外,這“碧血雙蛇”的名聲,委實是比魔鬼更加可怕!甚至能止小兒夜啼!
    喧囂的飯鋪,驟然安靜了下來。
    李尋歡卻仿佛沒有聽見一般,仍然在削著木頭。
    諸葛雷已麵色如土,另外那兩個已被嚇得麵無人色的鏢師,竟然摔到了桌子下。
    眾人不再吵鬧,李夕瑤的心情卻似乎好了起來,伸筷夾了一根青菜,送入口中。
    那黑蛇手一抖,掌中忽然多了柄漆黑細長的軟劍,用這柄劍指著諸葛雷,冷笑道:“留下你從關外帶回來的那包東西,就饒你的命!”
    諸葛雷麵色忽青忽白,最終還是咬了咬牙,自懷中掏出了個黃布包袱,拋在了桌上。
    那白蛇仰天大笑,忽然道:“大哥你答應得未免太過輕易……他若肯在地上爬一圈,我們才能放他走!”
    他凝視著諸各雷,滿麵俱是惡意的笑容,大笑道:“你既然願意在金獅鏢局當牛做馬,索性作得徹底些……那些牛馬可都是在地上爬的。”
    諸葛雷麵色變得難看之極,他咬了咬牙,忽地爬在地上,居然真的圍著桌子爬了一圈。
    李尋歡忍不住歎了口氣,喃喃道:“原來人的脾氣當真是會變的……像他這般的人,的確能夠活的長些。”
    他說話的聲音雖然極小,但碧血雙蛇的眼睛已一齊向他瞪了過來,他卻似乎沒有看見一般,還是在雕他的人像。
    黑蛇陰惻惻一笑,道:“這包袱是人家心甘情願送給咱們的,隻要有人的劍法比我兄弟更快,我兄弟也情願將這包袱送上。”
    白蛇傲然道:“隻要有比我兄弟更快的劍,我兄弟非但將這包袱送給他,連腦袋也送給他!”
    李夕瑤輕輕一歎,似乎心滿意足般地擱下了筷子,低聲道:“並不用劍法比你們快,隻需能夠殺了你們,便已足夠。”
    眾人都駭異地望向這蒼白虛弱的美麗少女,似乎看見了鬼一般。
    但門外卻忽然有人大聲道:“你的腦袋值幾兩銀子?”
    聽到這句話,李尋歡終於抬起了頭來。
    他的眼中滿是驚喜的神色……他委實未料到,那少年竟會走入這間屋子。
    那少年身上的衣服還沒有幹,有些地方甚至已結了冰,但他的身子卻仍挺得筆直!仿佛這世上沒有任何事能令他低下頭來。
    他看起來那麼孤獨,那麼倔強,但眼底卻閃爍著自信的光芒!
    李夕瑤笑了,道:“依我看,最多隻值五十兩。”
    那少年沉默了一下,向白蛇道:“我將你的頭顱賣給你,你給我五十兩銀子。”
    白蛇上上下下打量了他幾眼,又瞧了瞧他腰間的劍,忽然縱聲狂笑起來。
    這幾乎是他聽過的最好笑的事,他已經忍不住開始懷疑,這少年是不是個瘋子。
    那少年認真地看著他,直到他的笑聲漸漸停住。
    白蛇再看了一眼那柄劍,又忍不住大笑了起來,道:“好,隻要你能做到這樣,我就給你五十兩。”
    笑聲中,他的劍光一閃,櫃台上的那根蠟燭已變成了七段,穿在劍上,燭火甚至還沒有熄滅。
    白蛇傲然道:“我這一劍如何?”
    那少年淡淡道:“很快。但我的劍不是用來削蠟燭的。”
    白蛇道:“那麼你這把破銅爛鐵是用來做什麼的?”
    說完這句話,他又開始大笑。窄細的眼眸中滿是蔑視之意。
    少年的瞳孔驟然收縮了一下,緩緩握上了劍柄,動作溫柔的仿佛是在撫摸最心愛的情人。
    “我的劍,是用來殺人的!”
    劍本來還插在少年的腰帶上,忽然間,這柄劍卻已刺入了白蛇的咽喉!
    一劍斃命,卻沒有血流下。
    血還未來得及流下!
    少年拔出了劍,鮮血就如箭一般地自白蛇的咽喉射了出來。
    白蛇死死瞪著他,身軀終於緩緩倒在了地上。
    少年探手入了他的懷中,取出一疊銀票,卻又塞了回去,隻拿了一錠五十兩的銀子。
    不是他買的酒,他絕不喝,不屬於他的東西,他也絕不拿。
    黑蛇顫抖著嘴唇,道:“你真的是為了五十兩銀子殺了他的麼?”
    少年淡淡一笑,道:“不錯。”
    黑蛇的一張臉頓時扭曲了起來,狂吼一聲,像個瘋子般地狂奔了出去。
    少年轉身向李尋歡走來,但卻未注意到諸葛雷的動作。
    諸葛雷已悄無聲息地從地上掠起,一劍向少年的後心刺出!
    眼看這一劍已要刺入他的心窩,這少年自然決計想不到諸葛雷會暗算他的。
    忽地,諸葛雷大吼一聲,按住了咽喉倒在地上,手中的劍也脫手飛出,“叮”地一聲插入了房梁上。
    他瞪著李尋歡,鮮血一絲絲地自他的指縫中流出。
    李尋歡並沒有在刻木頭,因為他手中的刀已經不見了。
    他的刀,釘在了諸葛雷的咽喉上!
    諸葛雷滿頭大汗如雨,啞聲道:“原來是你……”
    李尋歡歎了口氣,道:“可惜你直到現在才認出我。”
    那少年隻回頭瞧了一眼,就走到李尋歡麵前,他充滿野性的目光中也似露出了一絲溫柔的笑意。
    他道:“我請你喝酒。”
    李夕瑤將桌上的包袱拿起,送到那少年手中,淡淡道:“莫忘記了方才你與白蛇賭的,不光是五十兩銀子,還有這包袱。”
    作者有話要說:就是這章用的原文多點,既然那麼多人提意見,所以我大修````
    相識·奇寶
    酒是好酒,陳年花雕。
    李尋歡一碗又一碗地喝著酒,他喝得極快,幾乎是直接倒入咽喉的。
    很少有人請他喝酒……他與那少年不同,除了喝自己買的酒,他隻喝朋友請的酒。
    李夕瑤忽然沉下了臉,道:“這已經是第三罐酒,一罐酒一斤,所以你已喝了三斤。”
    李尋歡苦笑,道:“我知道。”
    李夕瑤本來還想扳起臉,卻忍不住笑了起來,道:“今日,我不攔你。”
    李尋歡道:“我是否應該說多謝?”
    李夕瑤歎了口氣,道:“不敢當……其實我現在已經有些後悔了。”
    少年終於忍不住笑了起來,他很少遇見能令他覺得有趣的人,但這一對兄妹卻實在是很有趣。
    他緩緩開口道:“你們可以叫我阿飛。”
    李尋歡笑道:“你難道姓‘阿’麼?世上並沒有這個姓呀。”
    阿飛沒有說話,他目光中竟似忽然有火焰燃燒起來。
    這個少年的身世,難道竟是個秘密麼?畢竟一個人是不可能真的沒有姓的。
    李尋歡歎了口氣,他縱使仍然好奇,但卻實在不忍再問下去。
    李夕瑤淡淡道:“姓名隻不過是個稱呼,他叫阿飛,正如你叫李尋歡,我叫李夕瑤。”
    李尋歡道:“不錯,以後我就叫你阿飛。阿飛,我敬你一杯。”
    阿飛默然半晌,忽然從壇子裏舀了一碗酒,學著李尋歡那樣仰著脖子喝了下去。
    他從未試過這樣喝酒……他忽然發現,真的隻有這般喝酒,才能品嚐出美酒的真正味道。
    李尋歡含笑望著他,將手中的半碗酒倒進喉中,又忍不住咳嗽了起來。
    李夕瑤沉默了半晌,忽然道:“你們想不想知道那包袱裏是什麼東西?”
    李尋歡大笑道:“我就知道你會先忍不住提出來的。”
    阿飛將懷中的包袱取出,就那樣隨隨便便地扔到了李夕瑤的麵前。
    無論包袱裏是什麼,他都不感興趣,方才若不是李夕瑤提醒,他連這包袱都忘記了帶走。
    李夕瑤將包袱拆開,忽然皺起了眉頭。
    李尋歡似乎也覺得有些好奇了,問道:“包袱裏是什麼?”
    李夕瑤道:“是麻煩。”
    說話間,已將包袱中的東西抖了開來。
    李尋歡看著那金燦燦的一件衣服,苦笑道:“的確是麻煩。”
    阿飛忍不住問道:“這究竟是什麼?”
    李尋歡道:“你初出江湖,可能不知道,江湖中有幾件很神奇的寶物,這些寶物雖很少有人能真的見到,但卻已傳說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這金絲甲。據說此物刀槍不入,水火不傷。”
    手腕一翻,手上忽然出現了一柄小刀,重重在那金絲甲上劃過,誰知道刀尖刺下,竟好像刺在一個石麵上。
    李夕瑤笑笑,道:“看來那傳說是真的。”
    李尋歡道:“這種寶物,若是無聲無息地得到了也就罷了,方才在那飯鋪中,卻有不少人看見阿飛拿了這金絲甲。”
    阿飛道:“你的意思是說我會有麻煩?”
    李夕瑤苦笑道:“雖然我不想這麼說,但的確是的。阿飛,抱歉。”
    阿飛又笑了,道:“你沒必要向我道歉,我並不怕麻煩。”
    李尋歡目光閃了閃,忽然道:“我可不可以邀請你一起到朋友家去做客?”
    若是別人,恐怕就會懷疑李尋歡是覬覦自己的寶物,想暗中加害了。
    阿飛卻毫不猶豫地道:“好。”
    他隻是單純地覺得,和這兩兄妹在一起,似乎會很有趣。
    李尋歡道:“但去朋友家做客之前,我們得先去一趟梅花草堂。”
    阿飛道:“梅花草堂?”
    李尋歡道:“梅大先生和梅二先生住的地方,就叫做梅花草堂。”
    李夕瑤冷冷道:“我不去。”
    李尋歡扳起了臉,道:“梅二先生說過,十年後,你必須去複診。”
    李夕瑤道:“那是他說的,我並沒有答應。”
    梅二先生,是江湖上有名的大夫。被稱之為“妙郎中”。平生最是驕傲,脾氣又古怪,從不輕易出手救治病人,聽李夕瑤話中的意思,竟然像是梅二先生求著她要診治她的病一般。
    阿飛道:“複診?”
    李夕瑤笑笑,道:“因為我有病,據說活不過二十歲。”
    阿飛怔住,若不是他知道自己的耳朵極為靈敏,幾乎要以為自己是聽錯了。
    因為李夕瑤太過平靜,平靜得似乎對自己的生死漠不關心,甚至是無動於衷。
    阿飛忽然覺得她很值得自己欽佩,若是他自己被告知了死亡的日期,一定不會如此平靜。
    即使他並不怕死。
    李尋歡聽了她的話,眼中也似露出痛苦的神色。
    因為他知道,即使是梅二先生,也無法治好李夕瑤的病,讓她去複診,也不過是看在自己與他不俗的交情份上,廖盡人事罷了。
    李尋歡沉默了片刻,忽然道:“十年不見的老朋友,總是應該去看看的。”
    他還是不願放棄哪怕是一星半點的機會,梅二先生曾經對他說過,十年後他說不定可以找到治愈李夕瑤的方法,雖然希望並不太大。
    李夕瑤默然不語,但至少沒有再反對。
    雪,時落時停,馬車卻始終迎風疾馳。
    車馬轉入了一條山腳下的小道,走到一座小橋前,就通不過去了。
    小橋下的流水,已經結了冰,橋上一片平整,沒有人的足跡,遠遠可望見傲雪的梅花。
    梅花叢中,點綴著幾間小小的茅屋,幾幅木質的柵欄,這些景物搭配起來,更顯得風姿卓約,宛若圖畫。
    李尋歡躍下了馬車,正要去扶李夕瑤,阿飛卻搶先向她伸出了手去。
    李尋歡不禁有些尷尬,阿飛並不知道,李夕瑤極其厭惡與他人的碰觸,他的幫助毫無疑問地會被李夕瑤拒絕。他咳嗽了一聲,正準備上前圓場。
    李夕瑤怔住,忽然笑了一笑,握住了阿飛的手,輕巧地躍下車來。
    這個少年的感覺,她並不討厭。
    雖然他的手很冷,卻很堅定。
    很熟悉的觸感,便如同前世的那個人一樣。
    因此,她很容易地便接納了這雙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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