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九章 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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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都沒有真實的約會過,跟著他走了一天,下午的時候,去避風溏坐了坐,我最喜歡這裏的貴妃醋,口渴的時候喝上幾大杯,很爽。雖然沒跟他生活在一個城市,但是,我對這個城市確實再熟悉不過。
聊天的時候他的朋友打電話來,說今天他女朋友也在。就叫他們一起過來了。
他叫大牙,不明白為什麼要叫大牙那麼怪,他牙齒也沒有很大吧?可是不過我更多的還是注意到了他女朋友,很漂亮,我很喜歡,大大的眼睛,我猜,她一定很聰明。不像那個曆曆,我真的很討厭她。
開始的時候還好,過會兒我就發現那個大牙一直在看我,或者可以用盯來形容,不明白他為什麼要那樣看我,當時我就懷疑我的臉上是不是有什麼不幹淨的東西。
我還有注意到,劉桐在桌子下麵用力的踢了他兩腳。確實,我被他看的有點不爽,如果不是他的朋友,我想,我已經生氣了。討厭這樣的莫名其妙。
天剛剛有點黑的時候,去了那個我們都很喜歡的地方,江邊,哈爾濱是個北方城市,這裏沒有海,這有一條鬆花江。他跟我講,他特別喜歡一個人坐在台階上一邊聽音樂一邊想事情。我就在想,曾經,我們會不會曾經也遇見過,不然,為什麼會在第一次見麵的時候,就有似曾相識的感覺。
找了一個相對安靜的地方坐下,他堅持讓我坐他腿上,因為石階很涼。或許很曖昧,但我隻理解為體貼。
一天下來,注意到好多細節。比如過馬路的時候,他一定要等紅燈,即使沒有車通過也要等,我以為他是個很隨意的人,闖紅燈這樣的事我是經常做的,可是他不,他說小的時候因為不守交通規則被拍過,然後在學校被老師批評,印象很深刻,所以變乖了。
他不是一個會一直走在我左邊的人,在過街的時候,他會先走在我左側,走到中間的位置,換到我右側,這樣,他就是一直走在有車輛駛來的方向。所以,當別人問我他習慣走在我哪一側,我根本不知道該怎麼回答,那些比較有詩意的說法,不適合我。
我在過馬路的時候要麼是個冒失鬼,要麼是個膽小鬼,因為我要麼不看車,要麼站在馬路上看著車輛經過,我卻不敢動。
“有沒有人說你的嘴唇很漂亮?”他很專著的看著我。
“?”我習慣性的皺著眉毛,不明白他突然冒出的話是什麼意思,僅僅是誇獎嗎?
我想吻你。”他抱著我,貌似很深情的說了這樣一句話。
“…”再次被噎到,我很自然的把臉別到一邊,我不是一個會玩浪漫的人。
“你等著,我今天一定要吻到你,還要舌吻~哈哈哈。”他說的像小學生發誓一定要考一百分一樣壯烈。
我就任由他抱著,享受那份寧靜。
坐夠了,就起來散步,沒有風的夜晚,在江邊並不悶熱,很舒適的感覺。
“喂,你好?”他走去一邊接電話,我很自然的走開,潛意識裏,我該走開,這樣比較禮貌,嗬嗬。
“我在江邊兒呢,嗯,就我自己。”雖然走開了,但還是聽到他說的話,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說,也不知道電話那端的人是誰,不過我確定,一定是個女的,而且可能是某個“小美女”。
沒想有什麼情緒,因為從一開始,我就沒有打算過問他任何事,不想參與。不過我知道,我的臉是冷的,冷的可怕。
曾經在徘徊的時候就知道,他是我的幸福卻不敢接近,害怕張開手的瞬間幸福就會溜掉。我隻能選擇逃避。可是在他麵前很輕鬆,我知道他有多懂我,他說我就像他的影子一樣。我確信,今生都無法遇到和我如此相像的人了。
習慣了依賴他,凡事都想征求他的意見,卻沒想過要去喜歡他。當感情變的明了,我的心開始茫然了。我麵對的是不敢觸碰的幸福。
或許在他麵前,在感情上麵,我一直是卑微的,不知道是因為他把自己樹立的太自信還是我在感情裏就是這樣的,永遠都不能站在上風。曾經喜歡過,也愛過,更受傷過,其實我,是一個不敢愛的人。那個讓我心動過的男孩子,他讓我不再相信感情。所以我逃避喜歡,也逃避愛。
而我選擇和劉桐在一起,不過是因為他說,得不到就毀掉。我不知道他會怎樣毀掉我,但是我知道,他在我生命裏多重要,我不想失去。答應做他的女朋友,很大程度上可以說的上是半推半就吧。不知道喜歡不喜歡,更不知道愛是不愛,隻知道我已經確定生命中最重要的那部分,已經同我的靈魂相接。
一通電話,竟讓我想起那麼多,又開始掙紮,我知道,我選擇的這條路,並沒有那麼好走,一直都知道,但是還是選擇了。這個男人,我必須要跟他很幸福。
解釋不清楚的問題,不想去想了,我給他時間,所以,最初的現在,我就看著他就好,任何事,我隻看他怎麼做就好,不過問,不反駁。
一個人的自覺,要好過被逼迫。
他掛了電話,若無其事的走過來,拉著我繼續散步,而我的情緒也以最快的速度調整好,計較,絕對不是明智的選擇。
江邊每天都有好多,好多人選擇在這裏做生意,昂貴的價碼,實在不怎麼樣的物件兒。
我向來抵擋不住一些小東西的誘惑,走到哪兒買到哪兒,回去收藏起來,無聊的時候拿出來擺弄,像是自己的戰利品。像這樣的路邊攤也可以發現很多好玩的小東西。
最近開始流行那種用刻了漢字的小珠子,要麼是金屬鏤空的,跟他擠進去,看著那麼多,不知道怎麼選擇好了。他翻了一下,遞給我一個“我一定嫁你”,接找又找到了他的名字,“桐”。我看著他,不好意思的笑笑,但還是接了過來。然後,跟他一起去找另一隻。“我一定娶你。嵐”。
很簡單的兩條小鏈子,放在電話上怕刮花電話,就把它們栓在我們背的包包上,這可好,本來我走路的時候就喜歡讓包包左右搖擺,現在,還可以叮叮當當的響。我的心情就跟上麵的鈴鐺一樣輕快。
石階的最下麵好多人在買孔明燈,說許了願望會成真的,我說過我不是一個懂浪漫的人,也不是一個一心會追求浪漫的小女人,所以,這樣的東西還不能夠讓我動心。
可是那些阿姨好象並沒有打算放過我們的意思,拉著我買她們的燈,我很無奈的皺著眉,她們吵到我了,我很不開心,甚至想冷言相向,我向來對陌生人沒太多耐心。我可以對誰禮貌,但是,別讓我厭煩,別跟我沒完沒了的絮叨。
劉桐可能注意到了我的情緒,拉著我到那阿姨的前麵,跟她買了一個,然後拿一隻筆塞到我手裏,我滿臉問號的看著他,那個阿姨卻很有熱心的告訴我,在上麵寫下自己的心願,然後點上火,放飛,如果燈一直上升不掉下來,那麼願望就會成真。
其實我是很懷疑這些的,我不是一個愛做夢的人,雖然我會經常胡思亂想,但是,不會想入非非。
“我寫什麼呀?”我拿著筆,根本不知道該寫什麼,停在那裏發呆。
他指指我包包上麵的鏈子,饒有趣味的看著我。突然被他臉上的溫柔感染,沒了之前的不耐煩,一筆一畫的寫下。“我一定嫁你,桐。”
把筆遞給他,結果卻讓我很意外。
“誒?你寫的是什麼…”我很清楚的看到四個字。“我要發財。”我很鄙視的看著他,庸俗。
“哈哈哈~其實願望如果成真的話,那你一個就夠了,那我為什麼不利用一下這個機會,讓你的願望實現的時候更有保障呢?不然就浪費了。”招牌式的笑聲,很現實很實際的話。我撇給他一記受不了他的眼神。
阿姨幫忙我們把燈放飛,身後的孔明燈冉冉升起,沒有去注視它,讓它自由的飛,心在笑,它承載著我的幸福。有我許下的願望。我一定嫁桐。嗯,此刻,這開始成了我一直的願望。
其實我還是有點遺憾他寫的不是“我一定娶你,嵐”吧?
“晚上,我們去唱歌吧,叫上鵬和曆曆。”
“好啊。某人一直跟我說他唱歌多好聽,這回我要驗證一下了。”我一副等著大飽耳福的架勢。
“嗯,不過你要對他們倆有心理準備啊,不知道你受不受的了,他倆都能把伴奏弄走音。”他很好心的提醒我,看他的樣子,像是真的有那麼回事。
之前隻是匆匆的跟他這個朋友打了個招呼,用鵬的話說,他們是兄弟。隻是麵對麵寒暄了一句不痛不癢的閑話。從鵬家去KTV的路上,我才知道這是一什麼角色。
劉桐一直很小心的“保護”著我,說是保護,因為鵬的腿有殘疾,兩條腿是不一樣長的,走路的時候很不平穩,我就總被他撞到。桐說,鵬是因為打架的關係,傷到了腿筋,一條腿已經沒知覺了。他個子比桐還要高呢,他唯一的缺陷就在那條腿上了,不然也是很有型的男人呢。
仍舊不喜歡那個曆曆,我不明白她看我的眼神意味著什麼,戲謔?我更多的理解是,她在看笑話。或許,她了解劉桐,她知道他曾周遊在幾個女人之間,她以為,我過是其中之一,甚至還是個被蒙在鼓裏的白癡。嗬,也許從第一眼,她就在看我的笑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