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七十二章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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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二章
    今天是周五,明天上午就要到“淺夜”去和樂隊合練,好準備周六和周日和演出。
    我準備了一首英文歌,是著名的老歌《斯卡帕羅集市》。這首歌我喜歡很久了,而且,也適合我唱。小李反複給我糾正了發音,我也一遍又一遍的聽了無數次唱片,模仿原唱的發音。聽歌的人裏是什麼人都有的,說不上誰就是懂英文的人,發音不好,是很丟臉的事。學唱英文歌對學習英文大概是很有幫助的,歌裏那麼多的生詞,我沒費力氣就記住了,還有幾個語法,小李一教我也就記住了。小李還笑著說,等我唱完了三千首英文歌,我的英文就學得差不多了。真是誇張,累吐血了我也學不會三千首英文歌的。
    還有,我準備了一首跟阿淩的男男對唱,他也算是我的特邀佳賓吧。阿淩本來不答應的,可我好說歹說,他總算是應了,但提條件說歌要由他來選,我說隻要我也能唱的就行,結果他選了《天羅地網》。這歌我也能唱,唱慣了柔情的慢歌,這種頗有氣勢的歌偶爾唱唱也好,就這麼定下了。
    周六晚上,演出正常開始。林霄庭一直坐在一個很不起眼的角落裏看著我,一動不動,臉上也沒什麼表情。我可管不了他是誰,對我來說,底下都是我的聽眾,他在不在我都會盡力的唱,為了每一個花了錢來聽我唱歌的人。在台上唱歌我是自信的,底下可以坐著任何人,我都是從容鎮定的,甚至帶著幾分源於自信的瀟灑。
    我的英文歌唱得很不錯,況且這首歌聽眾也差不多都應該是熟悉的,我自己彈著吉它伴奏,第一句唱出來,底下已經是一片掌聲了。
    阿淩最後才出場,不用串場搞氣氛的阿東,我“親自”介紹阿淩出來。阿淩今天穿得很瀟灑,跟我站在一起,一下子就把我顯得小老頭子一樣了。阿淩上來酷酷的擁抱了我,在我耳邊說他愛上我了。一首歌唱完,阿淩又擁抱了我,在我耳邊說我們戀|愛吧。我悄悄告訴他,我不和人戀|愛,我隻和人做|愛。
    又圓滿結束了一場演出。為了避免有聽歌的人來邀我出去吃飯聊天之類的,我照例是在亂糟糟的散場時快速從後門溜走。
    說愛上我的阿淩轉眼就不見了。我一個人回到休息室放鬆一下,照例為自己衝了一杯咖啡,躺在沙發上疲倦的閉目養神。
    這兩天阿彩會出現吧,因為我又要拿錢了。阿彩不跟我在同一樓層,而去找工作中的她,阿彩是不允許的。我想跟阿彩好好談談,問她到底怎樣的想法。
    十一點多鍾,我疲倦的起身,想回家了。到了樓下,跟幾個泊車小弟打了招呼,阿波問我要不要叫輛出租車,我說當然要。這時候攔車不太容易,我就點了一根煙站在道邊兒等,阿波在前麵不遠的地方叫車。
    “去哪?我送你。”是林霄庭平靜的聲音在我身後響起。
    我回過頭,將手裏的煙吸了一口。霓虹燈下,林霄庭的臉還有我手裏的縷縷煙霧都顯得有點怪異,我懶懶的抬頭看了看天上的月亮,拉長了聲音:
    “不用了,謝謝。阿波已經幫我在叫車了。”
    “不用叫車了,我送你。”林霄庭仍平靜著,帶著叫人不能拒絕的聲調。
    我實在是懶得再說話,便仍吸著煙,向阿波那走去。
    一隻手扯住了我的胳膊,當然是林霄庭。
    “我送你。”
    我回身伸手一巴掌甩在他的臉上:
    “我最討厭別人來幹涉我!”
    在第一時間,幾個泊車小弟們全都圍了上來。兩個拉住了我,兩個護在林霄庭的前麵。誰都沒說話。林霄庭看著我,毫無表情。我掙開阿波的手,向家的方向走去。走了兩分鍾,我攔住一輛車,回家了。
    一夜好睡,連夢都沒做。
    睜開眼睛,滿眼是窗外豔麗的陽光。
    今天,整個“淺夜”都會滿是我打了林霄庭的傳說。不論我跟林霄庭的關係怎樣,這對林霄庭來說,都是一件很沒麵子的事,這是我唯一感到抱歉的地方。隨他怎麼報複我,我無所謂。
    今天我做了計劃,去街上買兩件秋天的衣服。我登台,在衣著方麵從不像那些歌手們前衛誇張的打扮,可最起碼的體麵是要有的。
    磨蹭半天,我出門時已經是快中午了。可是,剛一出樓門,我就看見了林霄庭的車停在那裏。
    “去哪?我送你。”林霄庭從車上下來,看著我,平靜的聲音說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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