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七章、番外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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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番外:何誌飛
    2002的冬天,北國的城市覆蓋著厚厚的一層雪,我的生活一直比較單調,用室友們的話說是死氣沉沉。每一天,除了教室、圖書館、食堂、宿舍,我幾乎不會出現在哪個場合。偌大的校園,就是一個小社會,豐富多彩的生活在這裏光怪陸離的呈現。學習的佼佼者,滑板衝浪的愛好者,捧著吉他彈唱的文藝者,踩著音樂起舞的活力男女••••應有盡有,可是我似乎對什麼都提不起多大的興趣。室友們每一天這個社團、那個比賽的穿梭忙碌,而我則在安靜的世界裏,悠然自得。
    大學,不單是能力培養的好基地,更是戀愛的最佳場所,僅過了一年,班裏的同學幾乎過半都已光榮的告別了單身,投身於水深火熱的戀情當中了。而我還是一如既往的,安靜,讀書。不是我沒有感情,他們不知道其實我很久以前也暗戀過女孩,隻是,久而久之,單純的暗戀被歲月衝淡了罷了。什麼樣的感情是我想要的呢?我沒有仔細想過,感情,不是理智可以駕馭的東西,順其自然才是最好的處理方式。
    有天下午,我去新華書店購書,恰逢遇到下大雪,回來的時候發生了一個小小的意外。我在十字路口等著過馬路的時候救了一個女孩,心不在焉的她差點被迎麵衝來而來不及刹車的卡車撞到,我當時也就是舉手之勞,並非覺得與“英雄救美”這詞有關。再說,大家都穿那麼多,捂得那麼嚴實,誰知道誰長得怎麼樣。她再三向我道謝後繼續向前走,後來我發現她也是回X大,那就意味著我們是同校。但是我們沒有再說話,而我想來也不是主動的人,隻是覺得走在前麵的她在臃腫的羽絨服下有一副消瘦的身軀,背影讓人覺得有點憂傷。
    沒有想到的是,晚上去餐廳吃飯,居然和那個女孩擦肩而過,並不是因為我記憶力有多好,而是因為她那一身如雪的羽絨服。
    吃完了飯我還是照例去圖書館借書,醫學類和古典文學類的書架是我經常光顧的地方。不得不說巧的是,我又看見了那個女孩,她在幫著管理員整理書籍。還是雪白的羽絨服,兩邊袖子多一對淺色的套袖,她推著一車書,邊看編號邊擺放好,認真的完全不知道車子快撞我身上了。我很有自知之明的靠邊站了站,她總算意識到有個人存在,最後朝我歉然的點點頭,顯然她根本沒認出我這個“救命恩人”。
    我抱著一堆書出來的時候,去了自習室找小文,他今晚學心大發決定跟著我上自習。他八卦的性子根本不管什麼場合,隻不過我對於他的喋喋不休永遠隻有沉默、微笑,最後他總會認命閉嘴,然後打開書••••••
    短短一個小時,小文也不知道在教室和廁所間來回了幾趟,總之,對於他的不安分我已經習以為常了。當我終於合上厚厚的《人體解剖學》的時候,居然又看到了那白色的醒目。那個隔著我們一排在前麵坐著,桌上堆著幾本書,而她低著頭在紙上刷刷寫著什麼。有人說,如果你在同一天裏遇到同一個人超過三次,那麼說明你們很有緣。當然,前提是,彼此陌生。那麼我和她應該算是有有緣人吧。
    當你開始注意一個人的時候,她便會無處不在。最初,我隻是憑那件白色羽絨服才能認出她,後來漸漸的就開始注意到她的一言一行了,說不清有意無意,總之就是注意到了。
    在餐廳、在圖書館、在自習室,在我會去的任何一個地方似乎都會遇見她,當然除了男生宿舍。從冬天到春天、從大二到大三,我就這樣默默地注意她,知道她喜歡古典文學,也會看類似於《達芬奇的密碼》一類的懸疑小說,看養生、禮儀、交際的書籍••••••總之,她的桌上不同的時間有不同類型的書。有時候她會捧著電腦寫著什麼,而從我的角度,隻要我願意,就能輕而易舉的看到她寫的內容,論文、散文類的文章、短詩,他甚至知道她在報紙上發表作品,以“檸檬”的筆名。我們一直沒再有過交集,但是,我就那樣注意著她,甚至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她認真的、開心的、糾結的表情,單純的、憂鬱的眼神,她靜靜地坐著不受任何幹擾的淡定,似乎對什麼都不關心,實則是一個熱情的人,見過她和朋友在一起的活潑••••••她眉宇間淡淡的憂鬱似乎越來越明顯,我想,她也是一個有故事的人吧,隻是為誰傷感為誰愁呢?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讓她如此黯然?
    我一直以為我們就這樣毫不相幹,然後散落天涯。沒想到還是有機會認識了。
    黎溪,很好聽的名字,就像夏日裏清涼的小溪,也許,她就是我的小溪,我枯燥乏味的世界裏淌過的溪流。
    我們成了朋友,隻是普通朋友。愛情始終沒有垂青於我,因為她的心裏,一直有一個人,別人走不進去,我,也走不進去。她走後的一年,我的生活空蕩了不少,所幸還有書為伴。四年後,我終於畢業了,然後我去了A市,我想,有一天,我們可以再見。
    隻是無意的開始,卻有了我自己都預想不到的過程,以及,結局。
    黎溪,一個讓人心疼女孩,給了我心疼她的機會。
    二、番外:黎溪
    性格中不可否認的一點是,固執。有時候,幾乎偏執的堅持很沮喪。就像我對程立陽。大學四年,我沒有一天忘記他,忘記他的好,忘記他所帶來的疼,沒有想過我有一天也會放下他。我以為,我會固執地、無法自拔地愛他一輩子,等他一輩子。不想,有一天,我的執拗,已經被生活磨平,我終於在殘忍的、真切的、卻不失美好的現世中學會了遺忘,學會了原諒,學會了坦然,也學會了重新去愛。
    程立陽明明已經愛上了別人,卻一直沒有提出分手,他讓我成為了自以為是的、不折不扣的傻瓜。他說他寂寞,他抵不住誘惑,借口、自私,那我呢?他知道我有多難過,知道我有多努力?
    那種心碎裂掉的疼痛,那種不願醒來的疲憊,他怎麼會了解?當我把所有的工作,所有的學習當做療傷的時候,當我沒日沒夜的失眠的時候,當我強忍著疼痛和眼淚強顏歡笑的時候,他,程立陽躲在另一個人的懷抱裏。是,他不可恥,他沒有錯,他有選擇的權力。是我錯了,是我把守候當成愛情的形式,以為我們可以跨越時間和距離的阻隔,一直愛,一直好,永遠不分開••••••等待,本來就是一個卑微的名詞。愛情在卑微裏終於死去,即使我還沒來得及做好接受的準備。
    我的愛情走了,我卻還要活下去,而且還要活得更好。我用自己的雙手打拚出了自己的一片小小的天地,然後帶著家人在這方晴空下,快樂的活著,閑來看花開花落。六年,在與程立陽分開的六年裏,我沒有再遇到過愛情。不是因為我放不下他,而是忙,僅僅因為忙,我想。
    何誌飛的出現在意料之外,可以說,他是好人,一個很好的朋友。總在我需要的時候,給我幫助,他似乎永遠都知道我需要什麼。習慣、依賴,有時很可怕,當你察覺的時候,就已經很難戒掉了,就像毒癮,深了,離開了,變成了思念、渴求。
    遇到程立陽的時候,我多少有些慌亂,也許因為太突然,也許••••••可笑的是,他以為我結婚了。事實上他也沒有結婚,但和我有什麼關係呢。麵對麵坐的時候,我發現自己沒有太多的情緒,不愛了,恨著很辛苦,我已經不再執著了,短短人生幾十年,何必苦苦放不開,累著自己。
    他說和好的時候,我除了意外還有一點喜悅吧,喜悅,完全是虛榮心作祟,我也隻是俗人,一個世俗的女人罷了。經曆了太多事情,已經不再是衝動少年,責任壓在肩頭,教會了我理智。如果不愛了,萬不可為了一口氣而做糊塗的事。沒有接受他,因為我已經不確定,不確定他的、甚至我的心意,還因為一個人——何誌飛。
    “有情人終成眷屬”是一個美好的結局,那麼我和何誌飛算不算是有情人?我不知道,但我確定我愛上了他•••••
    ——完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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