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平淡人生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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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昨衣,小的時候在鄉野裏麵被某女生誘拐。屁大點小孩學大人MAKELOVE。被逮到後,人家家長把他狂揍了一頓。小孩也是好奇而已,可是不知怎麼的就記了一輩子。
    蕭昨衣,小的時候認識一個和自家家長很要好的朋友。去他家找人家孩子玩的時候在沒有人的情況下摘了一個西紅柿。回去後被家長狂揍。當時蕭昨衣心裏想的是:他們是那麼好的朋友,我摘一個西紅柿也沒事是不是。但他並不知道,就算結果相同拿到的東西相同,可是過程卻使他給自己印上了小偷的痕跡。
    不知道什麼原因蕭昨衣小朋友總是尿褲子。人群中有出色的人,有中庸的人,有被人看不起的吊車尾。盡管蕭昨衣不是個第三類人,可在他小小的心靈裏覺得自己是,慢慢的最討厭的人不是班裏都討厭的人,而是那個花盡千般心思掩飾的自己。
    中學時的蕭昨衣懂事了,在新的開始中,慢慢接觸到了社會。
    小心翼翼的維持著人際關係,懦弱的骨子裏帶著倔強。有著許多的不理解,人為什麼這樣呢?多次思考無果後,就告訴自己人就是這樣唄。
    人性的複雜讓蕭昨依開始慢慢喜歡小動物。喜歡他們憑本性做事的風格。蕭昨衣最喜歡的是貓。他認為貓是一種高貴慵懶、不屑紅塵的動物,透著神秘的色彩。他喜歡這種感覺。
    蕭昨衣是個智商100左右的優秀小孩,不是高達120超級優秀卻思維靈活的人。學東西很快,可是很快就會厭倦。經過總總的思考之後,蕭昨依決定了人生路線:不關注一米以外的事,對每件事都要無所謂。嘴角上揚,保持好心情。以這樣的心態蕭昨衣過完了高中。盡管他有考一本的誌向,可還是輸給了懶惰。不,也許是輸給了懦弱。害怕努力後得不到回報。
    慢慢地念完大學,再步入社會,漸漸地轉變為那些小說家筆下麻木的人,再不就是個跑龍套的人,給別人當個背景。
    人生中最有說道的就是愛情了,那蕭昨衣是怎樣對待愛情呢?
    蕭昨衣從不認為愛情是必需品,往往最後在一起的通常不是最愛的而是適合的。他認為喜歡這種感情總是麻痹了人的神經,所以當現實突顯的時候就變得彼此不適合了。愛情之所以浪漫是因為它在現實之外。
    當他將無所謂定為指導方針時,就開始努力當個善良的小痞子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他這種態度,使得他桃花開了一兩朵,不再是無人問津了。
    蕭昨衣一生都沒有結婚,這是他計劃好的。從賺的第一筆錢開始,攢下來的錢就為了養老的。
    年老的蕭昨衣每天隻是看著夕陽發呆,沒有別人那些什麼回憶啊,因為他年輕時就不曾想記住什麼。
    也學你問別的老人,你的一生你認為怎樣,很多人都會多少說點什麼平平淡淡,跌宕起伏的,可是蕭昨衣卻隻會回答你:沒感覺。可是心裏都少會有點淒涼,或是說疑惑自己的價值觀對不對。但是這並不能困擾他多長時間,因為他覺得自己老了,也許在某個殘陽下睡著後再也醒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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