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作家夢的起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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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宋報名參加了全國英語演講比賽,每到周五的林宋都會被英語老師留下來做英語口語訓練,所以每到周五這天,林宋都會一個人回家。
她家庭出身富足,但是上下學卻是乘坐大眾交通工具,即使是乖張的夏子凡,也一樣。在孩子的教育上,林南春還算是用心。
林宋從英語老師家裏出來的時候,天已經漸漸有些暗了。她一個人背著書包從教師家屬樓裏出來,昏黃的路燈下拉得她的身影暗長暗長。她低著頭,腦子裏卻是浮想翩翩,也許是看多了小說的緣故,總是有各種奇怪的念頭從的她腦海裏閃過。那些念頭有時會連成一片,如同電影一般在自己的腦中播放。
林宋想要傾訴,有時候她會用筆頭記錄下那些片段。柳巧巧是她忠實的讀者,每次柳巧巧讀完她用筆記下的那些片段,都會誇讚一聲,“宋宋,你應該去當作家。”
作家嗎?林宋有些心動了。她想寫自己的母親。自己母親與父親的愛情,林宋不是陌生的。母親是公主,而父親是貧民王子,他們相愛了,卻迫於門第分開過。可是最後林南春創造了一個王國來迎娶他心目中的公主。從此公主與王子過上了幸福快樂的生活。
以上是這個故事的童話版本。林宋冷冷的笑,現實的版本是,貧民王子在公主的傾力幫助下建立了自己的商業王國,他遵守了當初的承諾,迎娶了公主。可是隨著財富而來的是更多的誘惑,這個誘惑是權力,金錢,還有美色。當公主用生命為代價生下王子的寶寶時,那個男人早已經有了另一個女人,那個女人已經為他誕下了王國的繼承人。
林宋不知道自己的母親生前到底知不知道林南春出軌的事情,假使她知道,她又是懷著怎樣的心情懷了自己,並且堅持生下自己。她聽姥爺舅舅說過,當初媽媽懷她時,遭到了所有人的反對,可是媽媽堅持要生下她。
他們不是不愛她,而是如果媽媽生下她,會死的可能性是百分之六十。因為她有心髒病,先天性的。林宋有時候想,愛不是可以戰勝所有嗎?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為什麼沒有出現奇跡,以前她以為是自己的錯。現在她或許明白了。是媽媽累了,是媽媽不想原諒爸爸吧!
爸爸不記得媽媽,沒關係。她會讓他記起來的,記得曾有一個女人,愛他勝過自己的生命。林宋的作家夢起於十六歲傍晚的一條寂靜的小路上。她想寫自己的母親,母親的故事裏有父親。借以來提醒林南春,宋佳音不可替代。
可是,後來林宋寫了無數個故事,卻沒有一個是母親的。她的筆無法捉住母親的神韻。因為,她已經不再相信愛情,心中那個為愛付出一切的女子,她無法讓她越然紙上。
“林宋。”
一道變聲期的男聲打斷了林宋的冥想,林宋抬頭,阻擋在自己麵前的男生她認識。是她小學時的同學,S市某位高官的兒子。林宋與他也算是青梅竹馬,隻是最近這隻竹馬屢次騷擾林宋,令她有些厭煩。
“讓開。”林宋冷聲命令。
擋在林宋前麵的男生叫宋臣,是S市二中的高中一年級的學生。他與林宋曾在一家幼兒園,一所小學讀過書。往近了說,與林宋還有點親戚關係。三個月前,宋臣跟朋友來一中打籃球,巧遇了林宋後,便立時展開了猛烈的追求,這令林宋煩不勝煩。
“偏不讓。”宋臣攔在林宋的前麵,嘻皮笑臉道:“除非你答應做我女朋友。”
林宋歎氣,“你不是有女朋友嗎?”自從他來一中高調宣布要追求她後,柳巧巧就已經把他的那些風流史全部捅到了她的麵前。
“你吃醋?”宋臣的歡喜溢於言表,“你要是不喜歡,我明天就打發了她!”
打發?林宋有些無語,他當女人是什麼?低頭想了一會,林宋再抬頭時,臉上多了抹羞澀,“那就等你打發了她,再來找我吧!”
宋臣驚喜道:“林宋,這麼說你是答應了?”
林宋搖頭,道:“明天再說。”
宋臣理解的點點頭,得到心上人的允諾,他異常的興奮,“林宋,明天傍晚我在咱們小學校門口等你。”
林宋點點頭,輕聲道:“你要耐心的等啊,周六我要去舅舅家。”
宋臣笑道:“我一定等你,等多久我都等。”
林宋也笑,“那你可慢慢等啊!”她會去,才怪!
“我送你回家。”沉浸在喜悅情緒裏的宋臣自然聽不到林宋的話外音,自告奮勇的要當護花使者。
“好。”有人願意當免費保鏢,林宋也不拒絕。
兩個各懷心思的少男少女就這樣並肩走在寂靜的夜燈下,他們誰也沒有想到,過了這個晚上,明天會令他們一生都改變。
作者有話說:不知道為什麼特別想寫宋佳音與林南春,淚流。這章算是扯皮吧,下一章進入正題,林宋為何離家八年未歸,將在下一章裏表。下一章,估計是後天發。先閃了。手跡去睡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