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二卷  第十四章 長河漸落曉星沈 又遇慶王(一)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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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名滿帝京的‘國色天香’花魁——玉玲瓏的閨房內,正清歌妙舞,管奏弦鳴,羨煞氣煞一幹難以登門而入的尋芳客。
    “是誰恁樣放肆,居然破壞‘國色天香’的規矩,咱們還等著與玉玲瓏對詩呢。”
    “就是就是,叫那人滾出來,別一人霸住玉玲瓏。”
    “到底是誰如此不懂規矩?”
    “聽聞就是上次贏過玉玲瓏的那個人,我看啊,玉玲瓏八成是看上那小子,為那小子,竟然連對詩的時間也不管不顧。”
    “自古——鴇兒愛金,姐兒愛俏。同樣是賣,婊子當然喜歡挑個好看的伺候,難道伺候你這個‘歪瓜裂棗’?”
    “我‘歪瓜裂棗’?我呸,就你長得好?你看看你,黑成恁樣,你到底是西山挖過煤,還是東山見過鬼?”
    “我西山挖過煤,東山見過鬼?你…你還白天抹過黑,夜裏做過賊呢。”
    “……”
    “……”
    李風雲對樓下眾人的吵嚷聲充耳不聞,細細欣賞玉雲秀的琴聲,她的琴聲,餘音繞梁,三日不絕,可仔細聽來,琴聲中卻透著悲戚與無奈。
    看來這玉雲秀,一直耿耿於懷自己的身世,亦一直無法正視自己是——花魁的身份!
    妓女有妓女的可悲,李風雲聽玉雲秀說起,有些來尋歡作樂的嫖客特別‘陰損’,喜歡玩些怪招不說,更有甚者,每次在‘做’前都先刮胡子,把那刮下的胡子碴,偷偷攥在手裏,抹到花姐兒的私處,再上去‘做’,胡子碴全紮進她們那裏麵,當時沒感覺,過兩天一定潰爛,半個月都無法接客。
    玉雲秀一曲彈罷,李風雲捏著茶杯,邊吃著茶邊歎息道:“姐姐琴聲之中,滿是蕭索和無奈,令人聞之心酸。”
    玉雲秀淒然道:“素豔明寒雪,清香任曉風。可憐渾似我,零落此山中。”
    李風雲灑然一笑:“人生苦短累,今朝有酒今朝醉。姐姐,莫想不開心之事,再為妹妹彈奏一曲,可好?”
    玉雲秀嫣笑道:“是,我的情郎妹妹。奴家,這就為你彈奏。”
    說罷,二人對視一笑。
    卻在此時,‘國色天香’的老鴇兒急匆匆推門進來,麵有難色道:“玲瓏啊,小慶王要見你。”
    玉雲秀蹙眉道:“花媽媽,我有貴客在此,不是說好,今日的‘對詩宴’取消嗎?”
    “玲瓏呦,哪裏是媽媽打擾你們的雅興,隻是那小慶王——可不是個好相與的角色,你就勉為其難,出去見見吧,就當媽媽求你,可好?”老鴇兒一臉媚笑。
    一旁的玉雲秀卻是不為所動。
    李風雲見二人僵持著也不是個事兒,她上前攬住老鴇兒矮胖的身軀,說道:“花媽媽莫急,玲瓏梳洗一番就出來相見,你先下去。”
    老鴇兒忙用諂媚的眼神望著她道:“是…是,雲公子真是通情達理,媽媽我感激萬分。”老鴇兒說完,扭著肥大的屁股,搖晃著出去。
    李風雲問道:“姐姐,你可與小慶王相熟?”
    玉雲秀思量半晌,緩道:“此人琴棋書畫、詩詞歌賦,倒也樣樣精通。隻可惜,為人風流放蕩、好色成性。聽聞他府上美女如雲,光侍妾已有十來人。他經常捧我的場,亦有意納我為妾。自古,妻與妾乃主與仆之別,我知我乃——妓女,殘花敗柳之身,本不該癡心妄想。雖如此,我也不甘為——妾。不過,他倒是經常嬴得——‘對詩宴’,可見此人,還是有些才華的。但我隻為他彈琴、唱曲兒,從來不曾留他夜宿。如此,反而勾起他的爭勝之心,誓要納我為——妾。”
    李風雲冷笑道:“想來,男人都一個樣兒,越是得不到的——越是好的。”其實不止是男人,女人也如是,但凡是人,都如此。越是得不到的東西就越想得到,得不到的東西就是好東西。
    玉雲秀搖頭歎氣:“我不管那人是王公將相還是販夫走卒,我隻想堂堂正正的做他的妻子,而不是身份卑賤的侍妾。我希望他是一個真心待我的人,而非貪新厭舊、朝秦暮楚,終日流連歡場的人。隻可惜,喜歡去妓院尋歡作樂的男人又有幾人是把歡場女子當做人的,說白些,我們不過是他們的泄欲工具,更遑論真心待我們…”這許多年,想納她為妾、收她入府的達官顯貴、王孫公子比比皆是,卻都被她一一拒絕。
    玉雲秀身雖為妓,但心性高傲,不為富貴,隻為名分,隻求能夠光明正大、堂堂正正的做別人的妻子。
    李風雲調笑道:“我的情姐姐,莫歎息,情郎妹妹娶你,不但娶你做原配,更是這一生,隻娶你一人,隻疼你一人,你可願意?”李風雲明白玉雲秀的心思,妻與妾乃主與仆之別,侍妾的身份卑賤、低下,可以任意被男人丟棄、送人,這個時代的女人不過是男人的附屬品。
    玉雲秀一聲輕笑:“你呀,也不知從哪裏蹦出來的,滿肚子古怪。”
    李風雲挑眉笑道:“姐姐開心便好,既然姐姐無意——小慶王。不如,我們一起趕走他,可好?”
    “一切聽憑——情郎妹妹做主。”玉雲秀輕笑出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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