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亂七八糟的故事 第十八章 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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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人走的路,都是自己選的。
你可以選擇墮落,隻要不傷害其他人,那就跟別人無關。
他是個可憐的孩子,父親早亡,母親帶著他改嫁,從小就過著寄人籬下顛沛流離的生活。
於是他發誓,以後如果有機會,再也不要過這樣的日子。
否則,活著還不如死了。
剛過了十八歲,他想要的機會就來了。
遠房表叔到家裏來,想帶他進城,他毫不猶豫的就同意了。
至於去城裏做什麼,他不想問,隻要能離開這裏,做什麼都無所謂。
“想發財嗎?”表叔問他。
“想。”
“想發財,就隻能綁架。”
初中都沒有畢業的他沒有是非觀,即使有,也被欲-望壓製了。
隻有錢能救他,能讓他不再過苦日子,於是他接受了表叔的建議,騙一個女網友出來,然後綁架向她家人勒索錢財。
十五歲的女孩很天真,很單純。
她終於見到了視頻聊天時看到的那個清秀男孩,身高不高,但卻很漂亮,眼睛大大的,睫毛長長的,鼻梁很高,如果身高再高點,絕對會是個大帥哥。
女孩忍不住心裏小鹿亂撞,他說什麼,她都沒拒絕。
他成功地把女孩帶回了和表叔一起租住的房子,兩個人拘禁了女孩,輪-奸了她。
女孩的慘叫,突然讓他覺得自己還在人間,很刺激。
事後,表叔想要殺人滅口,女孩苦苦哀求,說不會告發他們。
於是,他向表叔求情,放那女孩走。
至於為什麼當時會心軟,是聊天中真的產生了感情,還是自己的良心沒有完全泯滅,他也說不清楚。
女孩平安的離開了,並且遵守了諾言,沒有報警。
她不知道,因為自己的愚昧,會害了後麵的人。
表叔來到聲-色-場所,騙一個小姐讓她跟自己出去,小姐還特地叮囑他,不要告訴自己的老板,出去賺外快如果被老板知道了是不行的。
他答應得很爽快。
晚上表叔如約在外麵等著這個小姐,把她帶到了自己的出租房。
在出租房裏,小姐發現了他,本來隻是跟表叔自己談好了價錢,沒想到還有一個人。
於是表叔說,完事讓他再給你加十塊。
小姐同意了。
三個人一番雲-雨之後,小姐一直睡到早上八點才醒來。
表叔露出凶相,讓他拿繩子把她捆了起來,她求饒,卻沒能得到憐惜。
他們讓她給家人或者朋友打電話要錢,她打了給姐姐,說是有急用,姐姐卻說家裏沒錢,她也沒找到能幫自己的朋友。
拿不來錢,她就沒有利用價值了。
表叔拿繩子勒住她脖子,並喚他來幫忙。
他猶豫了一下,就把手伸了上去,看著她眼睛充-血慢慢往外鼓,舌頭也伸出來了,他有種說不出的快-感。
“殺人就跟殺狗一樣。”表叔這麼說著。
殺人,真的很容易,這麼一根繩子,就可以讓一個原本鮮活的生命消失,好神奇啊。
殺了之後,表叔把那小姐的衣服脫下來,說要送給自己的姘-頭,然後又拿起菜刀想要分屍,據說這麼做是為了逃避公安機關偵查。分屍以後,把這些屍塊都分開來扔在各處,不容易被抓住,而且這女的是個小姐,社會交往複雜,他們和她又是陌生人,即便警察找到了屍塊,也不會懷疑到他們身上。
表叔的心機,讓他感到害怕。
表叔拿著菜刀,一刀就剁在了死者脖子上,剁了好幾下,頭才掉下來,然後表叔又切起胳膊、腿……
那場麵實在太血腥,他看不下去,就出門去了。
等他回來的時候,就聞到一陣肉的香味兒,表叔竟然把那些屍塊全都放在鍋裏煮了,煮過之後把骨頭砸碎,這才裝進袋子裏,趁夜色扔掉了。
表叔說,他把能看出性別的器官都切掉了,警察怎麼著也抓不住他們。
他相信表叔的能力,表叔八十年代因為搶劫被判刑,出來沒多久又因為故意傷害被判刑,第三次又是剛被放出來沒多久,盜竊、搶劫再次被抓住,這一回,他也是剛從監獄出來不長時間,除了犯罪,他沒有特長,他的一輩子幾乎都是在監獄裏度過的。
當天晚上,他們就在這四處彌漫著血腥味兒的房間裏睡覺,那鍋,也被煮過人肉了,表叔有沒有吃,他不知道,隻隱隱地感覺到,如果不離開表叔,早晚有一天他會死在表叔手裏。
第二天。表叔的姘-頭介紹給他們一個坐台小姐,這女人已經四十多歲了,比上次殺掉的那個年紀還要大。
他們如法炮製,談價格,交易,勒索。
表叔讓他喊來他的朋友,加入他們的團夥。
他的朋友被他騙來,說是有工作介紹,朋友到了之後發現是綁架,就想要退出,但表叔不讓。
受害人已經一整天沒吃過飯了,朋友想給她吃東西,被表叔製止了,朋友感覺到要出大事,借口買菜溜掉了。
他走了之後,打電話給他們讓放了受害人,表叔怕他報案假意稱人已經放走了,他信以為真。直到被抓獲之後這個朋友才了解到,受害人已經被分屍了。
這個受害人的老板對她不錯,願意花錢來贖她,往他們的卡上打了兩千塊,她的家人打了一萬塊,他們的生意總算是開張了。
看沒撈頭了,表叔又讓他殺了她,然後表叔開始重複上次做過的事,分屍、煮、扔掉。
過了沒幾天,他們三個全都被抓住了。
表叔心有不甘,把自己的姘-頭咬了出來,他臨死也要拉個墊背的。
表叔說:“我表侄不是壞人,他是被我害的,如果不是他,第一個受害人就不能虎口脫險幸免於難,我請求政府從輕處理他。”
他說:“我對不起受害者的家屬,請求槍斃我。要是我這次沒被槍斃,以後我出來幹的事肯定比這還大。”
如果真的一心求死,幹嘛還要浪費納稅人的錢,自己死了算了。
審判長問他的出生日期,想確定他犯案時究竟是不是成年人。
他回答:“我沒有過過生日,我已經成年了。”
這個可憐的孩子,心理扭曲得讓人感到恐懼,死亡對他來說,也許是種解脫。
每個人的路,都是自己選的。
一旦走錯了,或許再也沒辦法回頭。
人生如果隻有十八年,是幸運還是不幸?
(非天使:這個孩子長相清秀,根本不像殺人犯。關於本案的另一個版本是,表叔一共殺了六個人,但公安機關偵查之後沒有結果,目前隻起訴了兩樁殺人案。表叔家蓋房子還是幹嗎的,全村的人都去幫忙,後來他拿出一盆子肉給大家吃,大家都稱讚他家的豬肉香。如果真相隻有你一個人知道,當你看著別人都在吃不能吃的東西時,心裏會想些什麼?這些殺人犯都是BT。公訴人問第三被告——也就是這孩子的朋友:你看見肉沒?他說:肉是我買的。真是笑翻了,公訴人問的是屍塊,他回答的跟問的都不是一回事。公訴人翻著證據卷說:屍塊照片都在這裏,有沒有人想看?我覺得他說這話的時候眼睛一直盯著我,我趕緊搖頭,我是沒那膽量。現在判決結果還沒出來,所以這孩子會不會被判死刑還不好說,但是我個人覺得,他留著也沒用了,還是死了比較好。先到這裏吧,如果有人想知道結果,到時候我再貼過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