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章 開始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3164
滾屏速度: 保存設置 開始滾屏

    題記
    我實在是想不出來自己是怎麼了,漸漸的忘乎所以的不知道自己要做什麼才是對的,隻覺得現在這個樣子還是不錯的,心滿意足的享受著這份少有的平靜之感。
    貌似生活中已經無所畏懼的暢快,不做自己不想做的事情,克製著不做不該做的事情,著實坦然。
    旁的煙消雲散,風輕雲淡……
    隱約疑竇叢生,你可從我的身邊經過,我不知如何諂媚於生活。
    忘記時間的推移,恐怕已是真心的去絕掉後路。
    當無所留戀了,你的痕跡氣息尚存,貌似死心的背後是什麼,我無從追究,我想我是夢裏的飛禽自在飛翔
    沒有如果的過活至於我滿懷知足。
    第一章從前
    “爸爸,爺爺是睡著了麼?”,老爸默不作聲。這是1989年的事情,那年我兩歲,對,就隻有兩歲。直到二十年後的現在才突覺我的記憶力超人。滿臉稚氣問老爸這句話的時候,隱約記得自己了然於心,那不是什麼閉目養神,不過是斷氣之軀的沉靜。可我還是要問,我並不覺得這會讓老爸更難過。我一直記得他喜歡我問他一些很蠢得問題,我的稚氣總是會讓他很歡心。至於自己更無半分難過,隻是隱約覺得這個老頭跟我有密切的關係,再無其他。堅定的認為隻有老爸是我生命可以紮根的男人,我承認我是有戀父情節,而且日趨嚴重。我明白這是我與生俱來,從他給予我骨血的那一刻注定的。
    那一年我兩歲,記憶就這麼開始深刻的積聚在我的腦子裏了。很多人很多事,從此揮之不去,雖然明知道留著這些記憶無益於我,依然不由自主的留著。一切變化莫測著,有一點是確定的,我有著超於尋常的記憶力。我不確定是不是第一次麵對死亡震懾之下我的潛能一並被激發出來,總之就是如此一發不可收拾的記憶無從清理,牽累身心。
    我並不是個早熟的男孩,隻是記憶力超常而已。其他無異於他人,至少十年前是這樣的。我的時光中也曾”歲月靜好”過。過往種種都無從選擇。人總在試問”if……howcanIdo?”。我是個固執的金牛座,所以我甚少給予自己那麼多如果。創造太多幻想給自己不過就是把自己推得更近於絕望而已。
    我所渴望的不過是尋常的開始,默默的結束,舍棄夢幻的逐步前行
    關乎這些從前,我沒有選擇的餘地,亦無勇氣麵對,於是避而不見
    “哈哈,爸爸,騎快點,再快點,嗬嗬……真好玩。”我側坐在老爸二八自行車前梁上雙手撒開車把胡亂揮動著,不住的叫他加速。兒時我就沉迷於這種速度的誘惑,風從耳旁簌簌吹過,滲透著我。“煥煥,扶好車把,第一天上學,別還沒到學校就給摔傷了。”,風聲占據著我的小耳朵根本聽不進去他的話。對於我的至若惘然,老爸很是習慣了,即便我調皮搗蛋,還是沒病沒災的長大著。
    “你叫什麼名字?”我壯著膽子問一個短發的小女生,皮膚很白,眼角上翹,很是靈氣。她瞪著眼睛看向我,露出詫異之色“林馨,我叫林馨。”學校的第一天,我主動搭訕了女孩,那年我六歲,準確的說是六歲半,我的主動出於對於異性的好感,隻是精神上的好感。我說過我並不早熟,卻在別的同齡人玩尿泥的稚趣年歲裏開始搭訕異性。我知道,我是喜歡她深刻的臉,所謂深刻,是出於我個人的審美誌趣,我向來喜歡長相是那種不甚漂亮,也絕非醜陋,讓人過眼不忘,舒服到心底,如麵春風的暢快。曹洋就是這樣的麵向。那天放學我牽著她的手排著小隊,我發誓這不是我的非分之舉,是老師要求一個男孩和一個女孩拉著手排成兩排回家的。
    走在路上,牽著喜歡的女孩的手,隻記得滿心歡喜,其他全然忘記。那份對於異性的燦然記憶之於我的太過短暫,微弱,無關痛癢了。
    從前就是這樣,抑或貌似的樣子度過著。
    用我老媽的話說:“你剛出生,看著小小的我就發愁社麼時候才能長大啊,哎……,一轉眼也就這麼大了,還真快,就這麼招已經是大孩子,上高中了,這也快,三年以後就是大學生了。”
    我成績還不錯,再加上一遇大考就奇好的運氣,即便考場上美美睡一覺還是考上了Y市最好的高中。
    董明喻——我發小兒,最好的哥們兒,也和我一起考上了所謂名校,不一樣的是我是達到統招分數線的低價生,他是沒達線的高價生。
    “嘿,我今天去學校領來一中的通知書了。你的呢?”明喻在電話裏興奮的說著,怕是興奮的過頭,我隻覺得是吼出來的。我淡淡的答“嗯,拿到了”索然無味,起初的高興勁已經全然埋沒。明喻並不覺得奇怪。我們從小一起長大,就算是不了解我內心的真實想法,也對我的行為習慣了然於心。我就是大家看來的陽光小青年,人前開朗多言,學習以外不過是打籃球,和同學閑聊,逗逗那幫情竇初開的小女生,再閑不過了就和老師頂頂嘴,被傳喚家長的事也是有的,大家全當是少年叛逆期症狀,再正常不過了。
    明喻和別人不一樣看,他比旁的人看到更多不一樣的我。人後的沉默,常常在放學的時候叫上明喻在操場旁的茂密楊樹下一坐就是兩個小時,其間兩個人相對寡言。不過是偶爾看看遠方偶爾看看腳趾。就是這樣,然後搭肩回家,留下一路歡聲。
    對,這是我的生活陰鬱的一麵,唯一人知曉,我想明喻也不知道我為什麼會這樣靜默不為人知。卻從來也沒問過,自忖他應該是了解我的,如果想說自然會傾腹自述,也不會一直忍著默不作聲。
    這一年的暑假算是九年義務教的最後獎賞,沒有暑假作業,也沒有家人的脅迫課外學科。總之無限自在,隻要不闖禍,其餘自便。那個夏天做的最多的事就是打球,多數是隻有我和明喻的一對一鬥牛。灼烈的陽光把我白皙慘淡的病態皮膚曬成小麥色,身體也拔高不少,原本清瘦身體也漸漸壯實不少。打球也偶有大雨傾盆的時候,我們還是自顧自的打著球全然享受著炎熱後的清爽,不知疲倦。
    不管我做出如何不搭調的行為,明喻從不多嘴一句,隻是應和著。我們之間多數隻是沉默揣測彼此的眼神。其實初二之前全然不是這個樣子的,我們時常聊天,天南海北的聊,嘻嘻哈哈,追逐玩鬧也是時常。而後的我的劇變,沒人知道是真是原因,包括明喻。
    初二的暑假那一天悄然來領,讓我在日後的很多年裏無跡可尋—清晨陽光熹微,明媚並不灼熱,照在身上是溫暖的舒服。這樣的好天氣,老爸叫我起床,我撒嬌,耍賴不為所動。老爸並不怒,亦不像平日裏的匆忙趕時間,跟我較起勁來,把我從被子裏挖出來,新生的短胡茬在我的胳膊和臉上來回蹭磨,我依舊閉著眼睛喃喃:“再睡會兒麼,就一會兒,你快去上班吧,不用管我。”“夏煥,起來,爸爸做好飯了,起來吃爸爸做的早飯。”老爸口氣略帶認真,他很少直呼我的大名,一般隻是叫我煥煥,全名一出十有八九不是好事。雖然當時我略感不對勁,但也沒覺得他有發脾氣的跡象,勉強爬起來洗漱,吃飯。晃晃悠悠半閉雙眼走到餐桌前坐定開工吃飯,是我最愛吃的鮮榨豆漿和煎雞蛋,我記得一直記得,不會忘記,可是當時還是沒想到那是迄今最後一次吃到老爸做的早餐。而後他看著我吃完早餐,依稀記得老爸看得分為認真,溫柔。看著我吃完飯老爸起身換鞋“上班去了”。
    誰會想到那一餐見證的是我老爸在這個家最後一次逗留。數日老爸沒回來,我有點急了,問媽媽。她隻是淡然告訴我他不會回來了,很淡定無一絲傷感。還沒等我有所反應,便又冷冷補上一句他跟個男人走了。登時我的腦子轟的一聲。
    我不知道自己是被嚇住了還是過分悲傷,竟然沒哭沒鬧,一如媽媽一樣淡定著,隻是不再言語,一個暑假沒出門,在家裏晃來晃去,發發呆,看看書,睡睡覺,日子也算好挨。其實隻要不想,就隻剩下麻木空虛的之感。我不想去想,更主要的是我不敢想。仍清晰的記得媽媽當時平靜的麵龐。我覺得心疼,摻雜怨憤。為什麼要告訴我這些,隻要讓我知道他走了就好,幹嘛要讓我知道是跟男人走的。我想我的心並不稚嫩了,可是這樣一個陌生的現實闖入我的腦海卻也實難接受—--同性戀。我的爸爸是異類,變態,同性戀。
    我知道媽媽平靜的態度下,翻騰的思緒也一定不會比我好上半分,我隻能沉默。
    明喻知道這事是在初中畢業的那個暑假,我並沒有告訴他老爸是跟個男人走的,隻說是不要我和媽媽了。我想同性戀這樣一個陌生的詞一定會嚇倒明喻的。明喻也沒說太多的安慰的話,這麼多年的交情,他知道既然我跟他說了便是已經放下多半。這樣的默契是時間裏曆練出來的吧。
    
2024, LCREAD.COM 手機連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