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緋》相關 第3章 關於同性或異性之愛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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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個人觀點,與個人及團體並社會導向無關。
其實坦白的講,GL,拉拉這種詞,是不被大多數人接受的。或者說,做為旁觀者,我們可以很偉大的說“我不反對,我中立,祝福你們啊。”這樣的話。隻是當事人的痛苦與掙紮,隻有當事人知道。
我認識一個朋友,她便是如此,最開始接觸到同性之戀,大概是源自日本動漫吧。渲染的過於美好的氣氛,讓人覺得看起來很幸福。
她第一次被同性的一個女孩子告白,有二個感受:一,為什麼是個女的,自己散發了什麼奇怪的費洛蒙嗎難道!二,這種感情是從來沒有過的,感覺,很奇妙。
於是當那個女孩子一直向她示好一直向她求愛,她便真的難以拒絕的那麼果斷了。
人最怕的是“溫水煮青蛙”的那種習慣,溫溫吞吞的,不知不覺的滲入了生活,想放開,便不再那麼容易了。
就好像自己的一些用品一樣,也許不是中心重點,但是,要是扔掉,還得再多想一想。
於是不清不楚的繼續攪和著。心裏想著逢場作戲,不斷的提醒自己這是沒有結果的這是不被接受的這是另類的有罪的。然後想著,也許有一天對方過了新奇感,就會放手了,那樣自己就解脫了。
想的好像很簡單,像是大人被小朋友纏著沒辦法而做的遊戲。說的好像很事不關已,總結起來就是:我是出於好心在陪著你做傻事,並且在這個過程中會盡量改變你,把你引入人生的正軌。
結果事與願違吧,真正陷進去的,不是追人的那個,而是被追的那一個。
追人的那個也許會覺得:一直在付出得不到回應,很累了。
被追的那個也許會覺得:還差一份堅決,如果那人能一直愛我如初,不然,便認定了吧。
結果一來二去,那個口口聲聲說喜歡的,也許選擇了離開。而那個口口聲聲不在乎的,也許陷的不能自拔,非君不可。
其實這個世界上,誰離開誰都能活下去。隻是活的質量好與不好罷了。
推而廣之的感受,無論是同性之戀,還是異性之戀,都是如此。
和相愛的人在一起,就算是平淡的,也是幸福的。被愛也是一種幸福。
哀大莫過於心死,當一個深愛的人,與你做了痛徹心扉的告別,如果你還有勇氣並且還有運氣能找一個比那人更好的,那麼你解脫了。如果你找不到那種深入骨髓的愛戀,那麼,那個人便會如影隨行,一生,折磨你的頭腦。
也許你可以很瀟灑的說你無所謂,但那是你理性占上峰的時候,當某一天,你路過某個熟悉的地方,或是聽到某一支熟悉的旋律,或是聞到了某種熟悉的氣味,你的回憶便如潮水洶湧。假如你再借酒澆愁,那麼好了,你哭是一定的。
所以說,傷人的不是利刃,是感情。
無論是哪樣的一種愛戀,真正愛下去的一方,永遠是輸的一方,因為你愛的多,你受的苦就多,將來承擔的傷就大。而愛的不夠深的一方,是可憐的,因為他(她)永遠不知道,徹頭徹尾的愛一個人,為一個人付出,是什麼感覺,所以那人永遠不會有心悸心動心傷的時候,那麼,他(她)會覺得,在有生之年,好像沒有過青春激揚的歲月,便已到了平淡無波瀾的時光。
能愛上一個人是幸福的,能被一個人愛著是幸福的。可以在找尋自己的另一半的過程中有著各樣的經曆是幸福的。
永遠別對自己喜歡過的人說恨。
恨有多少,愛便有多少。
難道不是因為愛了得不到同等的回應,才會恨嗎?
所以永遠不要說恨,那樣既沒有風度,又沒有人情味。彼此的傷,是痛苦的回憶,同樣,也是一種財富。
所以說,最幸福的,莫過於在對的時間遇見對的人。我們不過是兩粒塵,在凡世間飄蕩,彼此相遇,合適了就共同走一斷,不合適,就擦身,從此不再相見。
那些幸福的戀人啊,相愛的日子裏,別讓矛盾占據時間。相愛的時間是有限的,如果還有一半用來鬧別扭,那樣,很吃虧呢。
寂寞的單身旅人啊,再堅持一段。屬於你的那個人,也同樣的在這俗世掙紮著,無論那個人現在在哪裏,在誰的懷抱裏,在對誰好,在對誰說著甜言蜜語,終究,那人是你的,一輩子都跑不掉的,你的。
彼此祝願:盼祝幸福。
----新七姬
2010年月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