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加入書簽
章節字數:1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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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此以後整整一年,我的生活裏隻有鍾孝義。他早上來找我練功,然後一起挑著豬肉去鎮子上找他老子幫他賣豬肉,有的時候也去他家的豬棚裏喂豬,洗豬。生活平靜的像一潭死水。這死水裏唯一的波瀾就是鍾孝義喜歡上了鄰村的一個姑娘,他還沒問清人家姑娘的名字,那姑娘就嫁人了。那是我第二次把他腦袋摁到水裏,因為那姑娘大他整四歲。那件事來勢洶洶,卻嘎然而止。我的生活就像來了寒流,一下子又凍的結結實實的,所以當時我以為早晚有一天我能忘記斑留,起碼想起她不會有奇怪的窒息的感覺。可是半年過去了,她突然給我寄了一次錢。那天晚上,我跟鍾孝義說:“讓我住你家吧。”
    他說:“為什麼?我不要,我的床很小。”
    我一拍他腦袋,說:“我還是不是你哥!”他衝我笑,我感覺被看穿了,那氣勢一下就沒了,便老老實實說:“斑留老是往家裏寄錢,我沒機會忘記她。”
    “你幹什麼要忘記她,她養你八年呢?”
    我說:“我想到她就會……說不清,好像要死了一樣的沒力氣。”
    “斑哥,你回去吧。”他拍拍我的肩膀。“你不可能忘記她了。”
    “為什麼?”我問他。
    “你喜歡上你姐了。我想到她的時候也是這種感覺。”他說的那個“她”就是那個出嫁了的姑娘,她作為一個不具名的力量,占據了鍾孝義短暫一生的全部情愫。鍾孝義說這話時眼裏的情緒我竟然看懂了,所以我相信了。
    人生就像地震,轟的一聲,說變就變,麵目全非。
    一切發生在十五歲生辰那天。我,鍾孝義還有他爹去鎮子上賣肉。下午有一個五十來歲的老頭,沒見過,估計不是這個鎮子上的人,但是聽口音又與這裏很接近,想來離這裏不遠。他身後還跟了兩個短打扮的年輕人。他讓一個年輕人去挑肉,自己就在一邊東看看西看看,看著看著就看到我臉上來了,突然一手撈起我掛脖子上的金鎖,顫聲問道:“這金鎖是哪裏來的?”“我的呀?怎麼了?”心裏想著,老怪物。嘴上卻不說,他們挑了不少肉,估計這一筆做完了,今天就能收攤了。
    “少爺,你不認識我啦?我是殷叔啊?”那老頭的血液都衝到腦子裏,臉紅的像豬肝,看來興奮的不輕。
    “啊?”我搖搖頭,“老先生怎麼這麼說,我一賣肉的,算什麼少爺啊?”
    那老頭子抓著我又是血又是油的手,老淚縱橫的說:“少爺,你真的不認識我了?殷叔是老點,可記性沒壞,眼神也沒壞,一定不會認錯的!”
    過程很混亂,男人哭我看得特別少,他說了很多,大意就我是廣夏千楓山莊二少爺,六歲時失蹤了,脖子上的金鎖是我從小就帶著的。最後殷叔要我跟他回去。
    我說,好。
    那天夜裏我躺在鍾孝義的床上,他問我:“你怎麼這麼快就答應他了,就算他說的是真的,難道你不會舍不得這裏?你可別說你是貪慕什麼榮華富貴。我可不信。”我苦笑,他竟然這麼了解我,我說:“那老頭的袖子上的針腳很像斑留的手藝。”鍾孝義默然不語,他明白。
    我從懷裏掏出所有的銀票,兩本武功秘笈,放到鍾孝義胸口:“如果我哪天身無分文的回來了,你可要收留我啊。”他哈哈一笑塞進懷裏:“放心,我還負責給哥娶媳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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