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六章 十年蹤跡,十年心   加入書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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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駒過隙,刹那芳華。輾轉間,年華暗換。
    我是淺夏,桑淺夏;夏末微風,淺唱低吟。二十四歲的年華,流逝了稚嫩,迎來了獨立和承擔。
    自從那年的分開,不知不覺,已是十年蹤跡,十年心。離別後,我們一家人回到了小城鎮的家中,連夜又收拾行李離開了,到了現在的鎮子,落梅鎮。而自從那以後,爸媽便讓我改了名字,其中的緣故我卻不得而知。而我給自己選擇了這個名字,淺夏。
    十年時間,我們一家人在這個陌生的地方,熟悉了一切,隻是總感覺丟了什麼。後來我們曾經試著再聯係那個陌生的叔叔,卻得知他們出了國,再也無法聯係了。而我們都沒有去提起,那個曾經讓我們疼痛的傷口。媽媽變得憔悴,華發早生;爸爸的身體也差甚從前。我隻能把一切做到最好,不讓他們再分心擔心我了。
    十年過去,小敏你在哪裏呢?你的病好了嗎?又或者你已不在了?我不敢想下去。十年的時間,可以很長,長到可以讓一個人改變很多,適應很多陌生的風景,接觸很多陌生的人;十年的時間,也可以很短,短到對於生命來說,隻是短短一瞬的年華。十年了,你可會記得我,,可會想起我嗎?
    幾年前,我無意中聽到了一首歌——蒲公英的約定,在第一刻,我便喜歡上了它。當得知這個名字的時候,我愛上了這首歌,也喜歡上了唱這首歌的歌手——Jay,他在不經意間給了我最深的感動和寄托。每當我聽這首歌的時候,我就會想起那年,蒲公英紛飛漫天際,還有你快樂的身影。
    今年我又要重新出發,去往另一個陌生的城市,開始我的嶄新旅途,去負擔我該負擔的一切。。當我踏上北上的火車,望著爸爸媽媽被晨霧漸漸模糊的身影,想著他們擔憂與不舍的眼神,想著不可預知的未來,我淚流滿麵。
    幾天的車程後,我安然到達了這個城市,帶著塵灰滿麵,忐忑不安。這是一個比之T市更為繁華喧囂的城市,十年的發展,很多很多事情都可以改變。等安定後,我便按照原來的計劃,開始在這個陌生的城市尋覓一份屬於我的工作,安定謀生。
    但是這個城市裏,像我這樣的尋尋覓覓的人,卻數不勝數。何況我隻是一個沒有文憑,沒有背景,所謂的弱勢群體——女性呢?這個城市裏,每年都會有很多很多的學士,碩士,甚至博士在希望中漸漸失望。那麼龐大的失業隊伍,而我隻是其中一員。我擁有的隻不過是對文字的熱愛與癡迷。
    在這個陌生的城市,我已漂泊了近一個月,可是工作還是遙遙無期。這一個月來,我所做的除了找工作,還是找工作。我卻不知道這樣的日子究竟何時才能結束。而遠方故鄉的父母卻不知道我的情況,還在翹首期盼著我的佳音。我一直不敢告訴他們,所以每次我選擇了報喜不報憂,告訴他們,我一切安好。而爸媽隻是一直在說著要我保重身體,要照顧好自己,別太拚命了。爸媽掛了電話,聽著電話那邊的忙音,我終於放任自己的眼淚奔出眼眶。
    其實,一直以來,我都知道他們隻希望我一切平安,可是我又怎麼忍心讓他們過著受苦的生活呢?答案是那麼顯而易見。
    我又埋入了昏天暗地的尋覓當中,在陰霾中,我還堅持著最後的防線,總覺得那句話,守得雲開見月明,是對的。而我也終會撥雲見日,見得那一方晴空萬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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